交通事故致胎儿流产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8:12:20 349 人看过

交通事故孕妇流产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一、交通事故对方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的责任,由对方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三、交通事故如何向对方索要赔偿

交通事故可向对方索要这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车祸致2月胎儿流产赔偿多少钱
    在承担责任的情境中,交强险将对下列费用负责赔付:包括医疗支出、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后续康复治疗以及营养补充必要开支。这些费用加总,上限不得超逾10,000元人民币。如超出此限额,则超出金额需按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同样,对于交强险涉及的误工补偿、护理照料、伤残赔偿、交通补贴、住宿津贴等各项费用,上限亦为110,000元人民币。若最终费用总额超过了这一额度,那么超出部分也需依据事故的责任划分来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至于不负责任的情境,交强险将支付医疗支出、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后续康复治疗以及营养补充所需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如超出此限额,超出部分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于交强险中所涵盖的其他费用如误工补偿、护理照料、伤残赔偿、交通补贴、住宿津贴等项目,其最高支付数额上限约为11000元人民币。如果最终费用总额超过了这一额度,那么抱歉,我们必须表示遗憾,事故方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中华
    2024-08-07
    58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胎儿是否有权请求民事赔偿
    2004年5月28日10时40分许,福建省某县曾某驾驶车主为邢某的小型拖拉机载运河沙从河田往长汀方向行驶,当车行至319国道346KM+280M处时,因车胎泄气,致使车身向左侧偏转,与相对方向驶来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该车司机赖某邦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某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曾某应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赖某邦的遗腹子赖某,于2004年10月23日出生。赖某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邢某和曾某支付其抚养费。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造成赖某邦死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赖某系受害人赖某邦的遗腹子,尽管被害人赖某邦死亡时胎儿还不是赖某邦“生前扶养的人”,即依法应当被扶养的未成年人,但胎儿的出生是必然的,赖某出生以后,由被害人赖某邦扶养也是必然的,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对胎儿出生后生活费的赔偿责任,这符合权利延伸保护的民法理论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
    2023-06-04
    2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胎儿受伤能够获得哪些赔偿
    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在间按受害人扶养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应是间接受害人,尽管肇事者行为没有直接侵害间接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但因侵权行为导致了间接受害人身分权中的扶养请求权被破坏。胎儿是否应作为间接受害人呢?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养权利被剥夺。但对其出生的胎儿怎样给付扶养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未作规定,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有3种具体情况:1、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
    2023-06-04
    415人看过
  • 2024交通肇事胎儿能得到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对于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交通事故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死亡赔偿金。由交通事故死者的继承人平均继承,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的多分,对于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人,也可以相应的多分死亡赔偿金。二、交通肇事胎儿能得到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胎儿有权请求民事赔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该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遗腹子女可以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却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胎儿权利的立法精神,即上述法律法规为胎儿规定了“特留份”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胎儿出生成活,这份遗产或抚恤金的所有权归这个孩子。同时,我国民法理论上还有一个“延伸保护”的原理,为胎儿在将来出生后行使权利提供了预留的合理空间,也体现了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和“有损即
    2024-04-11
    22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失去胎儿要怎么索赔
    可以先协商确定赔偿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3-04-14
    73人看过
  • 父亲交通事故死亡,胎儿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2009年11月初,洪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队认定为货车司机刘某在复杂路段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但事后双方就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原告洪某的妻子孙某生有一女孩,孙某要求追加赔偿女孩的抚养费27500元,各项损失共计171200元。被告刘某称洪某的女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故自己不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经审理,房山法院认为交通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适当,死者洪某与被告刘某之间的责任比例可按照3/7的进行分配为宜;对于被告刘某辩称不赔偿洪某刚出生的女儿抚养费的主张,因孩子出生以后,洪某对孩子进行抚养是其法定义务,因此对于洪某女儿要求被告赔偿抚养费的主张,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刘某在扣除某保险公司赔偿的数额后,赔偿原告各项费用的70%,共计34400元。
    2023-06-05
    3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有精神赔偿的情况吗?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的,可以判断精神赔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死亡可否要求精神赔偿交通事故死亡可要求精神赔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赔偿类别: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
    2023-08-08
    309人看过
  • 如何赔偿胎儿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胎儿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器具生活补助:根据残疾等级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自残疾确定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7、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8、交通住宿费用:按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胎儿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
    2023-07-21
    94人看过
  • 胎儿在父亲交通事故中死亡能否获得赔偿
    一、胎儿在父亲交通事故中死亡能否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中死亡胎儿并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的方面是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没有具体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的受伤程度和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
    2023-11-08
    4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要怎么样算?
    一、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要怎么样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第一、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乘以20年;第二、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减去增加岁数;第三、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乘以5年。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胎儿死亡的,没有权利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民事权利自出生时才开始拥有。而胎儿也就是还没有出生,没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不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也就无法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
    2024-01-09
    495人看过
  • 轮胎爆掉了致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
    理赔服务将得到充分保障。首先,若因轮胎破裂导致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论是汽车碰撞到路边设施还是其它车辆,我们的保险公司都将根据所提供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或车辆损失险的理赔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理赔支持。其次,当被保险人在驾驶被保机动车辆期间遭遇突发交通事故,并使无辜受害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将由我们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
    2024-04-25
    55人看过
  • 孕妇交通事故中受伤胎儿能否获赔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果胎儿并未受到损害,那么仅仅按照孕妇所受损害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胎儿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收到损害,造成流产或是引产,孕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一、孕妇打架算群殴嘛孕妇打人当然不算群殴,群殴最起码是两人以上故意殴打他人的,如果孕妇动手打人,就算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动手打人的孕妇进行治安处罚,若把对方打成轻伤,孕妇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孕妇一般都是监外执行二、请师傅上门安装热水器拆的工程中受伤谁的责任请师傅上门安装热水器拆的工程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主除了承担第三者责任外,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到损害和雇员在执行雇佣活动中第三人致雇工损害,雇主都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2023-06-26
    4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精神赔偿有哪些条款
    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可判精神赔偿。发生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1、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对死亡者本人予以赔偿1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直接计算10倍;对死亡者近亲属予以赔偿2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死亡赔偿金,该死亡赔偿金应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大小因素进行计算扣除,即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减少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倍赔偿数额,最低不少于5倍。2、受害人致残疾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首先对伤残者之残疾确定赔偿数额上限,即从伤残之日起予以计算20倍的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残疾
    2023-08-10
    24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流产准妈妈获赔精神赔偿一万元
    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不幸导致流产。事后,21岁的年轻准妈妈将事故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除支付医药费等外,需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日前,宜兴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判令肇事方支付精神抚慰金1万元。2009年11月26日,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被王某驾驶的浙HA3317号重型厢式货车撞倒,致秦某及电动自行车后乘人员何某受伤。经宜兴市公安局认定,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秦某负次要责任,何某不负责任。何某受伤后即被送至附近医院住院治疗20天,经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左颞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裂伤、早期妊娠并终止妊娠加清宫术。2010年5月,受害者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王某及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并提出了因流产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审理中,双方的争议主要在精神损害抚慰金上,被告方对原告因事故导致的流产伤害表示歉意,同时提出法律没有规定要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故
    2023-06-06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导致孕妇流产想了解孕妇流产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0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孕妇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要她能够开具她最近三年工作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用还是得由车祸肇事者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是护工来照料孕妇的话,护理费用一般是赔偿的护工的误工费用,也就是说,补偿的是护工照料孕妇而耽误的工作收入
    • 胎儿因交通事故一人死亡是否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8
      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 交通事故出生后的胎儿应怎么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3
      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如果孩子出生后是活体,则应支持抚养费赔偿;如果是死体则不予支持;如果出生是活体不久又死亡的,抚养费用应当支持,但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28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赔偿,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中涉及到胎儿的赔偿金分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13
      首先请节哀顺变! 赔偿金中胎儿的部分属于你个人,没有争议。 关于你爱人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她的哥哥没有权利获得也没有争议),因为在赔偿中,赔偿方并没有把赔偿对象分别列明,如何分配,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如果没有死亡可能获得财产的补偿,由此看来,你的损失最大,所以你应该获得较多部分。司法实践中有按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也有按照距离人均寿命剩余的年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