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释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8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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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的含义、构成要件及占有性质是占有制度理论研究的起始问题。占有首先是经验性的实证概念,表达了对物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而构成占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体、有作为有体物的客体以及体素和心素要件。心素是必要的,一种非严格的意识到自己正控制和支配物的意思足以构成心素。占有在不同状态和规定下的性质不同,因而显得十分复杂。在民法占有制度下探讨时,作为主要学说之一的权利说并不适宜用来说明占有的性质,占有应作为一种法律事实来理解。
占有由自然事实上升为法律事实以后,一直是民法中的难点问题。在有关占有的法律中,各国构成现代民法本质的线索如此紧密和错综地交织在一起,恐怕法律的任何其它领域都无法与之相比。占有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其法律制度内容十分丰富。占有的含义、构成要件及占有的性质是占有制度的基本问题,对其进行分析是占有理论研究的基本切入点。占有的含义占有一词最早源于拉丁文pos-sessio,罗马法首先规定了占有制度,其对占有含义的理解是发展变化的。起初占有和持有是被等同看待的,后来出现自然占有和法律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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