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虚假出资罪的立案规定是: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其他法定情形。
一、不认定为抽逃出资罪的情形
行为人只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实施了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成抽逃出资罪,不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同时具备。《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股东抽逃出资罪认定?
股东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从公司内转移出自己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行为。认定标准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构成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
中国刑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如何立案?
442人看过
-
关于虚假出资罪
392人看过
-
刑法法规关于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248人看过
-
2024我国刑法对虚假出资罪的立案规定有哪些
156人看过
-
刑法中关于投降罪立案的相关规定
247人看过
-
2024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35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虚假出资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条中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
-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根据《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刑法法规关于虚假广告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31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虚假广告,应当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造成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额超过3万元; (四)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 造成人身伤残的; (6)
-
公司法中关于虚假出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从新修改的公司法的法条本身看,它并没有否认行为人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等犯罪 新公司法第216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之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在“法律责任”一章的显著变化就是把原来散见于各条的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统一规定。究其原因是为了精练条文,相同的部分不再重复,由本条统一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不影响和抵免应负的刑事责任。 《公司法》在第十二章
-
关于股东虚假出资违法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表现为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 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 股东出资对公司的注册设立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后按约定出资,不得虚假出资。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