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交社保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本地交社保。办理方法有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或续交,个人名义办理社保,只要去社保局申请社保关系转移即可。需要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不过个人办理社保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外地户口在另一个城市上班,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社保转移后继续缴纳。单位办理社保不但可以承担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而且参保范围广,五险一金都可以缴纳。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
外地户口买社保需要证件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户口簿复印件需经户籍管理部门签章,二份;
3、彩色一寸近照三张;
4、工资花名册复印件虚单位盖章,一份;
5、劳动合同书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证,一份;
6、需办理政策性补缴年限的还应提供补缴年限的劳动合同书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要提供连续年限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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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不在本市能在异地起诉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41、在当地一般不能起诉外地人。但是以下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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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居民能否在本地补办旧身份证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2身份证异地办理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申请人需要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并提交原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例如户口簿或居住证。如果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申请换领或补领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按照户籍地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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