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和罚金是否能够同时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03:20 500 人看过

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够同时适用。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一、什么是并处罚金

我国规定的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典的分则条文对罚金的规定有四种情况,分别是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以及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什么是并处罚金呢?所谓并处罚金,指的是在适用主刑的同时附加量处罚金。简而言之,即是既处以主刑刑罚又处以附加刑的罚金。并处罚金有两种情况,现说明如下:

1、必须并处罚金。凡是刑罚典分则有规定并处罚金的,都属于必须并处罚金。即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分子一定主刑的同时,还要对其量处罚金。比方说,一个人被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不仅会判决其一定的有期徒刑,还有处以刑法规定的罚金。

2、可以并处罚金。凡是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的,即是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应该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人的财产状况,来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处以罚金。

二、入室盗窃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三、盗窃罪能判缓刑吗?

盗窃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具体还要看该案件的实际情况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要是符合缓刑条件的话,那么就会在判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缓刑。否则的话,就不会同时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盗窃罪犯罪分子是满足缓刑条件中的对象要求的,只要再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在判刑的同时宣告缓刑并非不可能。而要是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话,本身的量刑幅度就比较高了,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再适用缓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没收财产适用的犯罪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
    没收财产刑与罚金刑的不同点在于:1.适用对象: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为严重的其它刑事犯罪。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它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一、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什么三没收财产(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
    2023-06-20
    88人看过
  • 可以同时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和处罚金吗?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5号)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一)罚金的执行。罚金由人民法院执行,可以限期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在执行罚金刑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并提取存款、通知有关单位扣发工资、变卖被罚金人财产等强制方法。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
    2023-07-05
    260人看过
  • 罚金适用范围是什么?没收财产有哪些规定?
    罚金适用于以下对象:1、经济犯罪;2、财产犯罪;3、其他故意犯罪。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由此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
    2023-07-17
    107人看过
  •  能否将罚金与没收财产合并执行?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一个人犯有数罪且这些罪行都应当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情况下,这些刑罚应该合并执行。但如果其中一项罪行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则只应该执行没收财产的刑罚,不必再执行罚金刑罚。然而,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简而言之,这段内容阐述了并科原则的适用情况。如果一个人犯有数罪,且这些罪行都依法应当被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那么这些刑罚应该合并执行。但是如果其中一项罪行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那么只应该执行没收财产的刑罚,不必再执行罚金刑罚。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 能 否 将 罚 金 与 没 收 财 产 合 并 执 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罚金和没收财产是两种不同的刑罚方式。罚金是
    2023-09-06
    445人看过
  • 罚金是否能够影响到夫妻个人财产?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罚金的,被告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金,此罚金是需要自己承担的。按照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是同没收财产一样的,只执行被告人个人的所有财产,不执行被告人家属以及共有的财产。在司法鉴定中,被告人的家属以及子女自愿缴纳的除外。没收财产和罚金执行顺序是怎样的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023-07-01
    266人看过
  • 怎样区分罚金和没收财产
    区别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方法: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轻的贪婪犯罪的,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严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内容上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3、在执行中不同,罚款可以分期付款,如果缴纳确实困难,可以适当减免的,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没收,没有分期执行和减免的问题。一、罚金具有以下特征: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
    2023-03-08
    471人看过
  • 诈骗罪能够没收财产吗?
    一、诈骗罪能够没收财产吗?能够。如果诈骗公私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能够没收财产。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的诈骗是不会没收财产的,只有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才有可能会没收财产,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诈骗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诈骗人需要在客观上有利用欺诈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只要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就能够构成诈骗罪。二、诈骗罪需要退赔吗?诈骗罪判刑的
    2023-06-16
    191人看过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是同时执行吗
    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第十三条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罚金和没收财产执行顺序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无争议。但是,对于在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争议较大。刑法学界目前的通说认为,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合并处罚,即只决定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执行罚金。因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
    2023-05-01
    247人看过
  • 没收财产还能不能要求罚金
    没收财产后可以处罚金的。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者减免的问题。罚金与没收财产区别是什么(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他财物。(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
    2023-07-30
    230人看过
  • 什么是没收财产罚金
    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没有的优点,既可以给罪犯一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
    2023-05-01
    2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能够折抵罚金?
    一、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能够折抵罚金吗?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能够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能够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能够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二、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
    2023-06-15
    223人看过
  • 同时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和罚金的怎么执行
    1、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并处罚,既判决没收部分财产,一并判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六十条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八条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第四百四十条执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过程中,案
    2023-02-22
    217人看过
  • 违法行为执行时没收财产和罚金是怎样的
    一人犯数罪依法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合并执行,但没收所有财产的,只有没收财产的刑期。查封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还有部分财产可以执行,如果和罚款并处罚,应用并科原则一起处罚,判断没收部分财产,一起处罚金。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如下:1、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2、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范和侵犯民事权利的行为;3、刑事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刑法,达到或必须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一般表现在具有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
    2023-08-18
    322人看过
  • 要重视对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正确适用该刑罚,对于惩戒、教育犯罪,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从当前审判实践看,在适用没收财产刑中存在一些问题: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比例较小;适用的范围小,类型少。新刑法中没收财产刑的条款比例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加,但在审判实践中,真正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案件类型却很少;一些审判人员忽视了没收财产刑在重大经济犯罪中的适用;适用没收财产刑不当,如对那些情节一般、数额较大的盗窃案适用了没收财产。有些没收的财产实际是应追缴的赃物,而不是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适用没收财产刑单一。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在使用没收财产刑时,往往只没收部分金钱,而对用非法所得建造
    2023-06-14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定罪免除的话是否能够适用罚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免罚是指主刑和附加刑都不判处,所以没有罚金。定罪免处构成犯罪,但免于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没收财产适用的犯罪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3
      没收财产刑与罚金刑的不同点在于: 1.适用对象: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为严重的其它刑事犯罪。 2.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既可以没收金钱也可以没收其它财物。 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
    • 对方要我交违约金,罚息和违约金是否能同时适用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5
      违约金的约定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经共同协商,对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协议的行为采取的行为,目的是为了保护遵守协议一方,同时促使另一方能够完全履行协议。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约定的金额要考虑一方违反约定时给另一方带来的损失,一般要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那么,在借款合同、欠款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是否还能够主张利息呢?司法实践中对此也是颇多争议的,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本人认为,违约责任的承担原则
    • 没收财产和罚款能共用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3
      罚金与没收财产是可以同时适用,根据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但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 如何适用没收财产刑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4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对于惩戒、教育犯罪,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