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学生死亡,学校是否有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24:50 127 人看过

学生出车祸死亡学校是否有补偿,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需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校方给与经济赔偿。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者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

私立学校离职老师有补偿吗

私立学校在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外辞退老师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无故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进行赔偿,具体情形包括:

第一,无故辞退老师,学校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老师,学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学校经济性裁员,辞退老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老师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学校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老师在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学校不需要支付补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精神损害抚慰金相关文章
  • 大学生在校期间出交通事故死亡应怎样赔偿
    一、大学生在校期间出交通事故死亡应怎样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2022-11-19
    429人看过
  • 学校是否应该为大学生死亡负责?
    大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是否负责要视情况而定: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却有监管不力,可以要求学校责任,至于责任多少会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现有证据进行划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大学生的医疗保险在家交还是应该在学校交都可以,具体如下:1、首先要确定现在普通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都可以进行异地报销;2、如今医保已实现全国联网,一年只能交一次。由于学校是每年9月缴费而居民医保是每年的年底缴费。所以在学校开学后,医保费用跟学费一起上缴了后,老家的医保是已经缴不进去了;3、学校医保也是属于学校所在地的当地城镇居民医
    2023-07-03
    341人看过
  • 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
    一、学生假期意外死亡学校有什么责任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二、小学生在校意外死亡谁小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的学校有没有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判断,如果学校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对意外造成有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的,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
    2023-03-04
    132人看过
  • 学生在外面玩水死亡学校有责任吗
    学校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在校外出事的,学校一般没有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应当怎样做好安全保障义务:第一,确保校园的各种教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第二,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第三,为避免人身损害赔偿事件的发生,学校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即使发生事故,学校也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害的学生,避免损失扩大。第四,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学校应尽到更大的注意义务。
    2023-06-13
    374人看过
  • 大一新生体测身亡,学生身亡学校是否有责任
    学校是否有责任,要根据身亡情况来确定,具体要根据警察调查后,得到结果后才能认定学校是否有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
    2024-03-31
    270人看过
  •  校园内学生跳楼事件:学校是否有责任?
    只要大学生在校内跳楼身亡,学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死亡与学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其应当对自己做出的民事行为负责,学校不需要对其受到的非学校原因或者过错导致的伤害负责。只要大学生在校内跳楼身亡,学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死亡与学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对自己做出的民事行为负责,学校不需要对其受到的非学校原因或者过错导致的伤害负责。 大 学 生 校 内 跳 楼 , 学 校 是 否 需 要 承 担 责 任 ?根据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如果发生学生在校内跳楼等突发事件,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学校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2. 制定应对突发事件
    2023-09-09
    85人看过
  • 高中学生死亡学校负责法律责任吗
    高中学生死亡学校需要负法律责任吗1、若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而死亡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如果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死亡,学校行为并无不当,那么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
    2023-06-13
    229人看过
  • 学校疏于管理导致学生死亡怎么办
    如果有校内学子不幸身亡,那么学校并不必然需要担负相关责任。要追究校方责任的先决条件为该名学子的离世与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当等因素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联性,若无此种关联性便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假如涉事学子之死并非源于校方的过失祸源,而是意外地由他人导致,并且经相关部门鉴定,事故责任者需负起直接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校方可视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以及督促直接侵权责任人尽快履行其应尽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024-08-14
    421人看过
  • 学生伤害事故中是要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吗
    要看具体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
    2023-06-13
    267人看过
  • 学生突发疾病死亡学校未尽职责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学生刘某在参加体育达标测试时,由于激烈运动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刘某的父母以学校未尽充分注意义务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近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漯河市某中学赔偿原告刘某父母医疗费、法医鉴定等费用1.4万余元。2004年3月18日,漯河市某中学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达标测试,学生刘某参加完身高、体重、握力、肺活量、立正跳远等五项体育达标后,便参加1000米长跑。在将过三圈半时,刘某突然觉得身体不支,脸色苍白,倒地不省人事。学校用一辆面包车送刘某到医院抢救,但经医院多方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诉称:3月18日上午,我儿子高高兴兴去上学,8点左右参加学校体育达标测试。当我儿子参加完五项体育达标后,在参加千米长跑时,同学们发现我儿子脸色腊黄,体力不支,想坐下休息,老师说:“别坐下”,并在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情况下,扶我儿子继续向前走,我儿子突然坠地不省人事。学校没有打“120”急救
    2023-06-04
    233人看过
  • 学校老师殴打学生导致学生死亡,老师打死学生怎么判刑
    一、老师毒打学生将其打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二、老师打学生,学生意外死亡此时学生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一般情况下老师并不构成犯罪,但要受到行政方面的处罚。但如果老师本身打学生的行为已经造成学生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老师存在杀人故意,而将学生打死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修正案九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第二百三十一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
    2023-06-01
    349人看过
  • 小学生遭体罚致死,学校是否有管理不力的责任
    一、小学生遭体罚致死,学校是否有管理不力的责任学校是有管理不力的责任,但是主要责任是致害人。教师体罚学生致死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外,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学校不对学生承担伤害责任的情况有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
    2023-04-19
    71人看过
  • 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但是学生的误工费用是不予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人赔偿交通事故伤者残废赔偿金。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构成残废的,可能根据残废等级要求其损害人赔偿残废赔偿金。赔偿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认定后,书面要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论采取那种办法解决,所要求的损害赔偿都要按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机动车事故赔偿纠纷受害方:1、报交警,确定事故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2、调取住院病历,做
    2023-02-20
    118人看过
  • 学校是否承担学生嬉闹致伤责任
    [案情]徐某、宋某、王某均系某中学初一九班的学生。2001年4月9日下午,教师在开会,徐某挑逗坐在前面的王某,拿书打了王某头部几下后跑回自己的座位,王某即转身将书向徐某扔去,恰巧打在宋某的右眼上,宋某当即被学校送至医院治疗。该事故致宋某继发性青光眼OD,已达7级伤残。宋某以王某、徐某互相扔书嬉闹,将其右眼致伤为由,诉请法院要求某中学、徐某以及王某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审判]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扔书将宋某致伤,对其伤害后果应负主要赔偿责任,徐某挑逗王某扔书,对造成此次伤害负有引起责任。某中学管理不严,导致伤害发生在课堂上,对造成本案纠纷负有管理失职责任。王某、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给宋某造成的伤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判令王某之监护人负责赔偿50%,由徐某之监护人负责赔偿30%,由某中学负责赔偿20%。二审法院认为,徐某挑逗王某致王某扔书打徐
    2023-06-07
    194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 更多>

    • 发生事故学生死亡有学校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2
      如果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由学校进行无过错举证,如果能够证明校方自身没有责任的话,那么学生车祸死亡的责任这不应该由学校承担。校车事故的责任应该追究到校车司机以及校车的管理部门,并从中入手加强校车监管工作的加强。
    • 误打学生导致死亡,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3
      不管是不是误打,四人的行为均构成犯罪,至于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还要结合卷宗。如果定故意杀人主观上应有杀人的故意或者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无明确的目的,但是行为时刀刀致命。从本案来看,一般情况下定故意伤害较为准确。具体该定何罪,还得看全案卷宗。如果定为故意伤害,四人的刑罚有可能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死立即。公安机关的办案是否超时限应看是什么案件,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等。我认为学校有
    • 校车出交通事故学生死亡学校必须负责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4
      如果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由学校进行无过错举证,如果能够证明校方自身没有责任的话,那么学生车祸死亡的责任不应该由学校承担。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保障学生安全的管理义务,对车祸发生没有责任的,则要承担责任。
    • 学生在校死亡,校方抢救不利,导至学生在校死亡,校方有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如果,学校抢救不力,可以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作业太多导致学生猝死,学校有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03
      不承担责任,但家属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一定精神赔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八款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