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属管辖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0:38 435 人看过

在中国,专属管辖权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森林、草原、河流等

司法限制专属管辖权的效果

限制的效果

专属管辖权的效果也反映在牵连管辖权的限制上。牵连管辖权,也称为合并管辖权,指对一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另一个案件有管辖权并进行审理,因为另一个案件与该案件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牵连管辖权的实质是对一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一个不属于自己的案件取得管辖权基于牵连关系的管辖权。牵连管辖权的主要应用是原告增加索赔,被告提起反诉

牵连管辖权实际上扩大了被起诉法院的管辖权,但这种扩大受到排他性管辖权的限制。如果另一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权,被起诉法院不能根据牵连管辖权获得该案件的管辖权。例如,被告提出反诉时,反诉标的虽然涉及本次诉讼,但仍属于独立诉讼,作为独立诉讼,反诉也有其管辖权法院

反诉可能不属于接受反诉的法院的管辖权,但如果接受反诉的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作为提起反诉的条件,这势必大大缩小反诉的范围,不利于实现采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相关纠纷的目的。因此,运用牵连管辖权理论,受理主体诉讼的法院有权受理原无管辖权的反诉,以达到反诉与主体诉讼共同辩论判决的目的。然而,如果反诉是另一法院专属管辖权下的案件,接受主要诉讼的法院无法根据牵连管辖权获得反诉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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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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