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33:53 287 人看过

现在不少的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公司里面有一些比较厉害的销售人员,但是销售人员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的时候常常会选择自立门户或者是去其他更好的企业,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出现一些劳动纠纷,而解决这些纠纷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那么代为销售劳动关系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作为劳动者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各项社会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一个有在A单位工作了一年,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则这一年内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间,就是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续签劳动关系的的期间。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
    2023-04-29
    309人看过
  • 关于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讨论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即无合同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嘞,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本来有劳动合同,但该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即使续签也未明确终止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有三个: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主体适格;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三是劳动者提供报酬性业务劳动。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
    2023-04-28
    277人看过
  • 劳务关系如何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如何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从另一方面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2023-04-18
    92人看过
  •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但是由于其确立过程中大多数伴随着经济上的相关往来,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社会关系又是一种经济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3-06-02
    229人看过
  • 公司拒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章某等三名女工诉称,从2009年1月起在一家公司任职至今,但公司以种种借口一直没有与章某等三名女工签订劳动合同,而章某等三名女工担心失去工作,也不敢太在意。2010年3月7日,公司要章某等三名女工在一周内离岗。章某等三名女工遂请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公司拒绝。诉讼中,公司拒不承认与章某等三名女工存在劳动关系。起诉到法院也被驳回。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杜绝这类问题的关键,当然是事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
    2023-06-10
    272人看过
  • 说明为何需要认定劳动关系
    认定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是确定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只有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双方发生人身或财产纠纷时才能按照劳动法相关规范来处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反之,如果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则劳动者的很多权利将得不到充分保障,如工资、休息休假等。什么情况不能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有两类特殊的人员,他们虽然合法的就业了,但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却不是劳动关系。这里主要是指这两种人:在校学生、退休职工。1、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对这一规定仍有争议,但是一般的司法实践中仍认为,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不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其打工行为只能按一般民事关系处理。本着合同自由的原则,劳动报酬等不受劳动法最低工资等约束,也无需
    2023-06-30
    3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应如何区分认定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中,劳动力的提供者须具有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用工资格。《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
    2023-03-19
    84人看过
  •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一、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情绪和心态我们对十几家企业的调查和五十多名下岗职工的访谈表明:如果说职工对下岗还勉强可以接受的话,那么一下子断关系,他们则无论如何也是难以接受的。从观念上说,长期受“干一行,爱一行”、“爱厂如家”和“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的政治教育,过去传统的社会文化在他们思维方式上已经打下深深的烙印。一下子让他们断关系,心里上难以接受。下岗职工的情绪和心态,既有利益问题,也有观念问题,它直接影响企业与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甚至会使中央、国务院“下岗分流、减人增效”的改革精神变形和走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除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外,还要做大量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让下岗职工了解社会保障的三条线,强化他们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的意识。同时要随着再就业工作力度的加大,实现随出中心,随断劳动关系。二、妥善处理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下岗职工心态和情绪,不仅仅有着传统的社会文化政治基础,更
    2023-04-28
    109人看过
  • 销售关系包括劳动关系吗
    销售关系是劳动关系。多数类似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主体有问题或者务工人员已过退休年龄。一、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农民工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二、仲裁庭怎么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庭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的方式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等;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3-03-05
    386人看过
  •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有了劳动关系认定书是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就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在发生事故时员工和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但是不能证明现在员工和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不能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那么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存在。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用工关系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1.受《公务员法》调整的机关单位与公务员之间的聘任关系;2.受人事方面法律、法规调整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或称为聘用合同关系);3.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4.受《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普通民事法律调整的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的劳务关系(或称为劳务合同关系)。在这四类用工关系中,前两类是最好认定的,只要根据受聘方是否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来判断即可。而后两类在实务中不易区分,也不好认定。关于劳动
    2023-04-29
    500人看过
  •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
    一、怎么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
    2023-04-18
    179人看过
  • 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关联企业
    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
    2023-03-02
    58人看过
  • 职工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处理好下岗职工劳动关系的建言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但据了解,至今仍有一部分下岗职工不愿进“中心”、不愿签协议,要害是怕三年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下岗职工从事有收入劳动的人员占有相当比例,但多属“隐性”状态,仍在原单位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真正因实现再就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多。因此,无论是从坚持深化改革的大局还是从维护下岗再就业人员的权益出发,及时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都是非常必要的。为此建议:一、要进一步把底子摸清摸实。要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
    2023-08-06
    476人看过
  • 如何认定“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特定关系人纳入受贿犯罪范畴,为更好地惩治腐败提供了法律渊源。认定特定关系人受贿,必须弄清三个问题。一、特定关系人的范围如何界定《意见》第十一条称:本意见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一点当无异议。所谓情妇(夫)一般指行为人的配偶以外,长期保持有不正当性关系的人。长期具体多长?一般理解为三个月以上,偶尔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不能认定为情妇(夫)。应当注意的是,认定情妇(夫)不必以同居为必要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时间较短(即3个月以内)的亦可以成为收受贿赂的的特定关系人。这里,最难把握的是其他共同利益关系人。毫无疑问,这类人既非近亲属
    2023-06-11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进行区分,何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审判实践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限有时较为模糊,不太容易分清,因此严格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就尤为重要。广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及国务院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既包括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所建立的劳动关系,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实行劳动合同制
    • 员工如何进行劳动争议事实劳动关系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5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
    •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的恢复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5-20
      劳动者被刑事拘留的情形消失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能否恢复,有如下两种情形:(1)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劳动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应当恢复履行;若确属无法恢复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
    • 如何进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确认?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0-16
      进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确认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