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要使合同相对人撤销合同,必须满足的条件。首先,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否则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已获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其次,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最后,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要使合同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否则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已获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相 对 人 撤 销 权 : 时 间 、 善 意 、 通 知
相对人撤销权是指当相对人(即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原先已经发生并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决。该权利的行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时间、善意、通知。
首先,行使相对人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为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将失去撤销权。
其次,行使相对人撤销权的善意性要求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撤销权是基于对判决或裁决的真正认识和理解,并确实认为该判决或裁决存在错误。如果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该判决或裁决存在错误,或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撤销权,则不具备善意性,其撤销权将不被承认。
最后,行使相对人撤销权需要进行通知。相对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如果相对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或者申请内容不充分,将视为其放弃撤销权。
相对人撤销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措施,可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相对人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后及时作出撤销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相对人撤销权是保障相对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要使合同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时间、善意、通知。行使相对人撤销权的时间限制为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善意性要求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即其撤销权是基于对判决或裁决的真正认识和理解,并确实认为该判决或裁决存在错误。行使相对人撤销权需要进行通知,相对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在相对人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后及时作出撤销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如何行使追认权
221人看过
-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催告权
90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72人看过
-
如何行使撤销权撤销可撤销合同
366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
235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
335人看过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更多>
-
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请详细讲解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2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符合法律规定撤销权主体,撤销权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
如何行使撤销权来撤销无效合同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0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若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满足以下条件,则该行为为有效: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1有效待定合同的相对人有催告权。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是否行使追认权给予明确答复的权利。 相对人行使催告权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催告的意思必须是向被代理人作出。
-
如何识别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11. 合同有效要件的欠缺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缺少“意思表示真实”的生效要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则缺少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或无处分权等。 2. 合同的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不是无效合同,也不是有效合同。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者善意合同相对人是否追认或撤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