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利用源泉扣缴预提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37:48 412 人看过

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有两种税率,一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置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所得,按30%缴纳所得税,地方所得税按3%缴纳,合并税率为33%。二是源泉扣缴预提税税率为20%。

源泉扣缴是指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从中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其应纳所得税由支付人扣缴。这种所得税又称为预提税。预提税按收入金额的20%缴纳。

由于是源泉扣缴,税率又较低,因而产生两种避税策略:

(1)将一般所得税转变为预提税,主要办法是不在境内设立机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避免将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与上述机构、场所发生联系。

(2)将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含在转让设备的价款之中,利用转让设备机会,一方面提高设备价款,另一方面,少要或不要上述属于预提税范畴的收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其地方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二)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税法实施细则的具体解释是:(1)税法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者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2)税法所说的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所得,依照税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应摊计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计
    2023-06-07
    239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外资企业所得税缴纳方法的筹划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缴纳分季预缴、年终计算清缴的办法。预缴所得税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按各季度利润计算预缴所得税额;二是按上年度应纳所得额计算预缴所得税额。年终汇算清缴时,在季度预交所得税的基础上,多退少补,公式为:汇算应补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各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合计数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要求以人民币作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应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所得税。折合方法是:季度预交所得税时,采用该季度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按委度预交所得税的外币所得可以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全年末纳税的外币所得按年末汇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举例如下:某独资企业全年所得额为120万美元,各季度预交所得税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税款如下表:外币所得税汇率折合人民币所得税税率所得税一季度10万$5.4554.5万¥15%8.1
    2023-06-07
    88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一)费用分摊方法费用分摊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实际费用摊销法,即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2)平均分摊法,即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在每个产品的成本中。(3)不规则摊销法,即根据经营者经营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都不摊。这三种方法,每一种产生的结果都不同,对企业利润冲减程度和纳税多少的影响也不同。企业可利用这种差异进行避税。(二)费用分摊法影响企业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费用分摊时应解决以下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如何实现最小利润支付;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如何使其实现最大摊入。企业费用开支包括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项杂费开支等。其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通,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劳务费用开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但最小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它是由企业生
    2023-04-24
    21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折旧费用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虽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低值易耗品,可以一次或分期在税前扣除。(一)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有以下几点:(1)建设单位交来完工的固定资产,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的财产清册中所确定的价值计价。(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3)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
    2023-04-24
    144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筹划——利用所得来源地认定的避税
    世界各国一般都有所得来源地优先征税的惯例。这方面的避税筹划除了尽可能将总机构设在税负较低地区之外,就是在所得来源认定上避免被税负较高地区认定此项所得来源于该地区。同一所得在税负较低地区实现或被认定,税负相对就较轻。因此,企业避税主要方法之一就是搞清楚应纳税所得的规定以及所得来源地的认定,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避税筹划。《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取得来源于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第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外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第三,外国企业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有
    2023-06-07
    42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存货的纳税筹划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各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和分期收款发出产品等。由于存货常处于不断销售和重置或耗用和重置之中,流动性强,因而易造成或被人为利用虚列或虚减存货,这不但影响企业资产、损益的真实性,而且还影响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缴,故须重视存货范围的确认,加强存货的会计核算。存货的纳税筹划,重点是在符合税法规定范围内,使其成本最大化,从而达到节税之目的。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反映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否则,对
    2023-04-24
    20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5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对非居民企事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坐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37、38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
    •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1、源泉扣缴,是指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的所得,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
    •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收入预缴所得税计算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9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四)其他个人出租
    •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如何进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根据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 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
    •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