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辩护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8:42:32 211 人看过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3月中旬,被告人蔡某将其非法持有的一把仿六四手枪、一发子弹寄放在张某位于晋江市**镇**港务的出租房内。对此,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陈述始终保持一致,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自己非法持有枪支也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因此辩护人请求法院对被告人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能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xx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一)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构成寻衅滋事罪定性错误,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更加适当。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的行为具备刑法第293条第(一)项之规定,在该法条中表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在司法实践中随意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动机,看刺激行为实施殴打他人的内心起因或内心冲动是什么。如果是出于故意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逞强斗狠,抖威争霸式,发泄不满,打人取乐,寻求刺激,就是寻衅滋事。而在本案中被告人xx是在其朋友云龙、阿龙被砍伤后,而在露露邀请之下,带人去打的受害人梅佳佳、梅xx。有明确的打击对象并非随意殴打他人。第二,看所谓事出有因,看行为人事出有因的真假,对于那种殴打他人而寻找违背常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借口和理由,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而在本案中被告人是在朋友被砍伤而与朋友一块去殴打受害人梅佳佳、梅xx,而将其两兄弟砍伤的。况且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已将事出原因查得清清楚楚。所以,对被告人xx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是定性错误应当依法纠正。

(二)被告人在本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系自首,理应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犯罪的,以自首论。在本案中被告人xx以强奸罪投案自首以后,而主动交待其故意伤害犯罪,理应认定自首,在卷宗材料的2005年6月23日被告人xx供述第二页:

问:你以上所述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

问:你还有什么违法的事实交待?

答:今年三月初,我和六毛等人与梅佳佳、梅磊磊一起打过架。

由此可见,对于被告人xx的故意伤害案件系被告人xx主动供述,应当认定为特别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xx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系从犯,也应从轻处罚。

从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2005年6月23日的供述来看,其一提议伤害被害人梅佳佳、梅xx的,并不是xx,也不是xx与其兄弟俩有矛盾,其二,xx在进入临泉县自来水厂南边的超市内,并未砍伤受害人梅佳佳、梅xx。其三,同去人员也不是被告人xx组织。所以,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xx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系从犯,理应从轻处罚。

(四)被告人xx在故意伤害他人时,仍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xx关于故意伤害一案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六)到案后,揭发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三、提请法庭注意以下两点。

(一)本次被告人触犯强奸罪,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社会各方面都在向前发展。党中央和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保护青少年的法律和政策。但是由于普法在基层没有良好的开展,又加上被告人混迹于社会,由于性格内向,常常与社会青年在一起,加之生活环境中被告人伙伴均为被告人疯狂地灌输不正常的观念,使天真细稚的青少年不懂得什么是社会道德正常标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甚至连作为大龄的青年人的法制观念也淡薄了。

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青年在一起,把被告人长知识,求进步的好机会剥夺了、断送了。被告人的犯罪就是社会青年煸动、腐独的结果。由于普法在基层未深层次开展,加之被告人的文化水平并非像学历的那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又不太注意学习,不关心法律,使得他这个年青人没有远大理想和抱负,也不懂得人生的意义,除了吃饭、玩耍、上游戏厅、网吧之外,就是虚度光明,没有很好地得到教育和扶植,以至越陷越深地走上了犯罪道路。被告人作为一个青少年,今天在法庭上受审,更加激起我们对法律未能深入青少年当中,而感到遗憾。

被告人xx的犯罪,主观上是他本人年青、幼稚、头脑简单,平日法制观念淡薄,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而造成的。客观上家庭管教不严和基层政府未认真开展法律教育,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但究其本质而言,被告人的行为主要还是社会青年的煽动,而在被告人身上产生的恶果,当然外因是通过内因作用的。但对被告人这个头脑简单,没有完全成熟的人来讲,社会青年的影响是他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被告人即是危害社会违法乱纪的危害者,也是社会负面影响的受害者。

(二)诚然,在本案中,被害人受到了精神和身体的伤害,这令其家人痛苦、悲伤、难过、惋惜,人们是能理解的,同样这次犯罪也给未成年人xx和其家人带来的痛苦也是巨大的,人非草木,熟能无情。

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的是无论是受害人情绪怎么激动,无论案件影响多大,都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个原则有两层意思,一般而言,大家的理解是针对被告人的,也就是人们通过所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事实,它还包括另一层意思,即从受害人的角度看,无论受害人是高干,还是普通的公民,都不得因为受害的身份、地位影响对案件的处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我国刑法的终极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再制造一批罪犯而定罪量刑的,我国刑法的目的是促使犯罪的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是为教育他们,改造他们,而改造的难易是由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所决定。因此,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系从犯,认罪态度好,应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以促使被告人浪子回头,早日回归社会,以体现我国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以体现我党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一贯刑事政策。

呈此意见,请采纳。

辩护人:安徽文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齐保宽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龙门5猎人涉嫌非法持枪被拘
    杨某5名猎人在龙门上山打猎,其均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龙门警方刑拘。昨日,龙门公安局介绍,上周内龙门警方通过加强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此类涉枪案件打击力度,并在一周内连破5宗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猎枪5支,子弹30余发。龙门地处山区,山猪、山鸡等猎物时常出现,每年进入10月天气转凉之时,一些不法分子便携枪来到龙门深山打猎。10月25日14时,嫌疑人路某星(男,41岁,龙门县)携带1支霰弹猎枪及9发子弹到麻榨镇桂村高礼村打山鸡,开了2枪后返回时被麻榨派出所巡查民警查获,当场缴获1支霰弹猎枪及7发子弹。目前,犯罪嫌疑人路某星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龙门警方刑事拘留。10月25日22时,龙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AA派出所联合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清查行动,在龙门县AA镇BB村委柞前村杉山附近,当场抓获一男子非法持枪打猎,现场查获一支猎枪和4发子弹,并将该涉案男子带到刑侦大队进行
    2023-06-11
    263人看过
  • 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委托辩护人吗?
    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委托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由此可见,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刑事责任也和犯罪情节有直接关系,简单来说,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的弹药数量越多,量刑就越严重。可
    2023-03-09
    331人看过
  • 鉴别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关键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认定标准为:1、具有主观上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知道自己是在持有真实枪支,知道该枪支可能为禁止流通物;2、客观上实际持有枪支,以为自己持有,实际上没有持有,不认为持有枪支;3、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即持有枪支的行为不符合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持有如何认定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持有型犯罪是我国刑法中一类比较特殊的以行为方式来归类的类犯罪,近年来学界对持有的概念多有探讨,一般认为持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占有、支配、控制的关系,它在本质上应是一种持续性的状态行为。我国刑法上的持有型犯罪必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对法定违禁品进行事实或法律上占有、支配、控制的状态或者行为,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持有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持有枪支的认定应主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1、持有的时间持续问题。持
    2023-07-07
    462人看过
  • 涉及非法枪支持有的罪行有哪些?
    属于非法持有枪支罪行为如下: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2、非法持有、隐藏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以上,或者其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以上;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4、非法持有、隐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5、非法持有、隐藏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携带枪支罪的区别是什么1、前者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后者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前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
    2023-07-03
    459人看过
  • 怎么个非法持有枪支还可以做无罪辩护
    非法持有枪支无罪辩护的种类有:1、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2、委托辩护,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3、法律援助辩护,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非法持有枪支罪认定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持有”型犯罪是我国刑法中一类比较特殊的以行为方式来归类的类犯罪。“持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占有、支配、控制的关系,它在本质上应是一种持续性的状态行为。我国刑法上的“持有型”犯罪必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对法定违禁品进行事实或法律上占有、支配、控制的状态或者行为,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持有型”犯罪。1、“持有”的时间持续问题。持有是持续行为,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持有行为的持续时间可长可短,持续时间的长短不影响定罪,但可能影响量刑。依立法本意,持续时间极短的“持有”如转手、帮人传递枪支等
    2023-08-12
    456人看过
  • 被告人发表的关于自己故意杀人行为的辩护意见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理由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模板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李某家属的委托和上海市长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依法担任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审理。通过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持异议,但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不具有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且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依法应从轻处罚,理由如下:1、被告人涉嫌杀人犯罪的主观恶性不深,本案系事出有因,被告人对被害人
    2023-07-07
    102人看过
  • 非法出借枪支涉嫌什么罪
    一、非法出借枪支涉嫌什么罪非法出借枪支罪立案条件是:1、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2、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3、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出借枪支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非法出借枪支罪需要什么构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
    2024-01-27
    273人看过
  • 张某非法持有枪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张某的辩护人,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以供采纳。一、社会危害性是刑法意义的枪支的法定必备条件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依据法律规定,刑法定义上的枪支要具有两个特征1、具有法定的枪支结构,2、具有法定的致人死亡或丧失知觉的社会危害性。二者必备,不能割裂。二、张某所持有的仿真枪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张
    2023-04-22
    289人看过
  • 如何为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辩护
    一。有以下情形的考虑做无罪辩护。1.认真审查案卷,查是不是公安机关为了完成缉毒任务而故意制造毒品案件。这类案件发生在年底或者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中。被告都是有前科,名声不好的人。2.审查是不是诬告陷害。多数毒品案件都是被其他贩卖毒品的人员揭发出来的。吸毒人员和有贩毒前科的人员都在公安机关的视线之下。公安机关经常找他们当眼线,让他们提供其他人的犯罪线索。这些人经不住公安机关的盘查追问,很可能向公安机关编造谎言,诬陷他人。3.审查是不是同案犯推脱责任。毒品犯罪的处罚在死刑和非死刑的边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人员,为了求生,很可能将自己的犯罪行往其他人身上推。4.审查被告人是不是故意犯罪。毒品犯罪都要求必须是故意。有些运输毒品或者持有毒品的人,本人不知道是毒品。他们是被贩毒人员利用的工具。不知道是毒品而为别人运输、保管的不构成犯罪。二。有以下情况的考虑做免死辩护。1.涉毒数量达到了死刑标
    2023-06-11
    56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是否属于非法制造枪支罪的构成要件?
    持枪抢劫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具体来说持枪抢劫涉嫌构成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制造枪支罪法律处罚有什么不同1、前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后者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
    2023-07-11
    259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标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枪支,拒绝交出的行为。犯罪行为人非法持有枪支的,可以达到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枪支罪与私藏枪支罪1、非法持有枪支罪与私藏枪支罪不是以持有枪支数量的多少来区分的。2、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的行为。3、私藏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2023-08-16
    3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被告方律师:关于原告控告的辩护意见
    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为被告人陈某辩护,提出减轻刑罚的建议。陈某自首、是初犯、认罪态度好、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且在开庭时认罪,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在量刑方面,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适用缓刑比较合适。从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主观动机来看,被拘留后的认罪态度可以看出其主观恶性不大。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四川××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加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被告人,详细阅读起诉书、文件资料等相关法律文件,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陈某有交通事故嫌疑的定性没有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有以下法定或适当的减轻情节:1、被告人陈某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减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后,自动投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
    2024-01-31
    468人看过
  • 涉嫌重婚罪诈骗罪的辩护意见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涉嫌重婚罪诈骗罪的辩护意见辩护词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
    2023-06-03
    472人看过
  • 非法持有枪支的刑事案件中,哪些辩护无效?
    1.自行辩护,被告人自己对指控进行辩驳的诉讼行为;2.委托辩护,根据被告人的申请,经双方协议,同意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3.法律援助辩护,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认定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持有型犯罪。“持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占有、支配、控制的关系,它在本质上应是一种持续性的状态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涉嫌犯罪嫌疑人被捕,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构成犯罪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16日,下称《解释》)第二条第一项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
    • 涉嫌非法持有, 私藏枪支, 弹药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8
      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 涉嫌非法拘禁罪辩护意见书怎么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 请问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涉嫌非法抢劫罪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持枪抢劫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涉嫌构成抢劫罪和非法持枪罪。根据我国刑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持有枪支物品罪,被刑事拘留,能当场取保候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有可能;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案件三到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醉驾案件最快,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判下来),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家属可以考虑委托魏铭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魏铭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