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征地先征后批违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2:20:45 433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征地先征后批违法吗?

违法。

有征地批文,而且按照征地批文的批准范围进行征地,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征地行为。超越范围的打擦边球的,都是违法用地行为。

《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征地批文需要把握哪些要点

握征地批文的四大要点:

1、征地的批准主体--国务院或省级政府

在征地实践中,因征地公告是由县级人民政府盖章发布的,所以很多被征地人误认为是否征地是由县政府说了算,大错特错。必须要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文,否则就是违法征收土地,被征收人有权拒绝。

2、征地的起因--公共利益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土地相对于农民不仅仅体现为一个就业途径,更体现为对基本生存的一个保障。所以农民集体的土地一旦被征收,依赖于此土地的农民不仅会失业也会丧失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故此国家征收权不能随便使用,必须给他戴上紧箍咒,以防被滥用,国家征收权的紧箍咒就是公共利益即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行使国家征收权。至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都没有定论。正因为对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不确定,才导致国家征收权在实践中的滥用。

3、征地批文的复议--省级政府或国务院

征地批文是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征地批文复议的被申请人为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但是实践中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门作出征地批准文件,一般以国土资源部门为被申请人进行复议。

4、征地批文的诉讼--共同被告

如果对征地批文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国务院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如果复议机关维持的决定,诉讼的被告是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如果复议机关作出改变的决定,诉讼的被告是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

征收土地肯定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规定的法定程序来完成的,首先就是必须要向当地的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才能够进行土地的征收,如果说从程序上来说是反过来的,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情况,严重的还有可能会涉及犯罪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未批先征收违法严重么?
    一、未批先征收违法严重么?未批先征收违法严重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少批多占、未批先占是属于非法征地的行为,征收人要承担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
    2023-06-16
    225人看过
  • 未经征地批准征地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取得征地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的,该征地属于违法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
    2023-05-08
    497人看过
  • 征收方先实施征地后补办征地手续,合法吗?
    当事人的土地即使被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复全部征收,市政府和国土局的先占地后取得征地手续,先发放补偿费后取得征收土地方案,都违反了程序的规定。例如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包括申请、规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估、资金到位等,缺一不可。实践中很常见的是地方负责拆迁工作的部门违规操作或者偷换概念,例如以某个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票”等,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亵渎,也对广大被拆迁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一、相关规定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
    2023-03-28
    110人看过
  • 违法审批征地占用
    违法批准征地占用费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所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和有关土地管理行政法规的行为。根据刑法第410条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特此宣布。[解释]本法解释解释了刑法有关规定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刑法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含义。本法律解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同时通过。为制止毁林、开垦、滥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第410条修正案(草案)》。动议第二条建议将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森林管理等法律、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或者非法审批开垦、占用林地作他用,或者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2023-05-07
    197人看过
  • 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征地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
    2023-07-02
    134人看过
  • 征地程序违法只能先复议吗?
    一、征地程序违法只能先复议吗?1、征地程序违法并不是只能先复议、后起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四类:(1)土地确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不同主体间就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界限等问题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纠纷。(2)土地侵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对他人已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构成侵害,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引发的争议纠纷。(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土地承
    2023-06-16
    274人看过
  • 征地批文过期法院会判违法吗
    征地批文过期法院会判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2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所以拿过期的征地批文征地,是不合法的。一、征地几年之后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上述文件均规定征地审批文件的有效期为两年,满两年未实施征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二、征地拆迁有哪些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可以简单概述为以下步骤:发布拟征地公告;征询
    2023-06-25
    198人看过
  • 先征地后下批文是那个批文
    首先征地后下批文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布。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房屋依法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地批文违法怎么办征地批文违法,可向相关部门或者上级部门举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
    2023-08-06
    347人看过
  • 征地批复是否可诉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征地批准权,在国务院批准征地后,国土资源部以批复形式通知省级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于国务院批准征地行为的组成部分。对国土资源部以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作出的不予受理征地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可以看出,最高院也将征地批复视为内部的通知行为,进而将其纳入了不可诉的范围。(2005)行他字第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有关问题的答复》中称:《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最终裁决应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二是省级人民政府据此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依照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
    2023-06-21
    235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的土地征收,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属于非法征地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
    2023-06-15
    80人看过
  • 根据规定违法征地有赔偿吗?
    一、根据规定违法征地有赔偿吗?1、违法征地不一定需要支付赔偿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四条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交由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必要时可以督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依法由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不查处或者不及时查处的,可以发出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督办通知书,必要时也可以自己依法查处。二、在土地违法案件
    2023-06-15
    461人看过
  • 先征收再补偿违法吗
    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先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然后再对房屋进行拆迁,所以先拆迁再补偿是违法的。一、国家征收农民田地补偿标准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征收补偿能复议吗征地补偿方案可以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2023-02-28
    237人看过
  • 征地补偿是先征地后赔偿吗
    需要先征收再赔偿,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对于征地以及拆迁的先后顺序,可以通过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征地方需要出示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老百姓才能够从公告中知道执行的文件和补偿的安置的方式。不出示的可以拒绝拆迁。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应该是依法定程序行政。一、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
    2023-02-19
    184人看过
  • 政府征地批复违法能撤销吗
    政府征地批复违法的,征地批复是可以撤销的,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征地审批。我国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政府征地拆迁的程序有: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领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11、拆除房屋。政府拆迁房屋需要的手续有:(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4)根
    2023-08-02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项目用地是先征地后报批还是先报批后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应当是先批后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预审内容: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 (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
    • 征地补偿是先征地后赔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8
      征收农民土地的,需要先征地再进行补偿,按照土地的原有用途支付补偿款,一共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若支付补偿费用存在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 法律规定政府土地征收应当实行未批先占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6
      依据我国《》的规定,政府违规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审批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 没有征地批文还继续征地要法律法规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7
      没有批文,土地征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非法征地的行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 先征地后下批文是那个批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9
      首先征地后下批文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布。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房屋依法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