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才算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酒驾算过失犯罪吗
酒驾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一般的饮酒驾驶,没有造成其他损害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于醉酒驾驶行为,应该是一个故意行为,此罪是行为犯,有此行为即构成犯罪,应该不是过失犯罪,这与交通肇事罪有一定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犯罪过程中怎样才算中止
194人看过
-
过失犯罪如何是不是很严重,如何才算是过失犯罪?
217人看过
-
过失犯罪不能算累犯吗,过失犯罪过失的类型
69人看过
-
怎么样才算过失致人死亡,虽然是过失
174人看过
-
怎样认定犯罪过失
353人看过
-
过失犯罪算不算犯罪嫌疑人
31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过失犯罪罪怎么样才能认定为再犯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累犯和再犯都是指有前科又重新犯罪的人,累犯的概念比较严格,它一般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罪的人。再犯的概念较累犯为广,不受刑罚的种类,刑期是否执行完毕,以及是否在一定的期限内犯罪等条件的限制!!!! 再犯,包括一般再犯和特殊再犯。但97新刑法中没有一般再犯的规定,而只有特殊再犯的规定。这里所说的再犯,实际上就是特殊再犯。所谓特殊再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
-
过失犯罪如何是不是很严重,如何才算是过失犯罪?青海在线咨询 2020-11-18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根本否定态度。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明确规定。
-
过失犯罪必须出现法定的危害结果才算是过失犯罪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是犯罪主体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犯罪行为和过于自信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直接的作用,犯罪主体对犯罪行为既可以是过失的心理态度,也可能是故意的心理态度。
-
怎样的犯罪才算是防卫过当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看是什么犯罪行为,一些特殊的犯罪比方说抢劫,杀人,强奸,爆炸等刑法规定的特定的暴力犯罪,对此类犯罪的防卫,防卫人享有无限防卫权,即采取任何手段制止正在犯罪的犯罪人继续犯罪,对因此造成犯罪人的任何伤害(包括死亡)均不负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类型犯罪的防卫行为均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之内,超过明显不必要的限度造成犯罪人死亡的,需要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
犯罪什么才是过失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10犯罪过失是“犯罪故意”的对称。刑法上行为人在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一种心理态度。可以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两种。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行为人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