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监护人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6:10:16 100 人看过

申请临时监护人的条件有: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作为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指定监护人的责任。

班主任算是临时监护人吗

班主任不是临时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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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3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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