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适用的情形和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42:02 53 人看过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形下职工视同工伤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所保障的工伤范围包括: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因不良因素造成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待遇;医药费等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等。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赔偿范围是什么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
    2022-07-11
    264人看过
  • 定金保险适用范围
    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某些保险标的的价值不易确定的财产保险合同,如古玩、字画、船舶等。在货物运输保险中,尤其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由于运输货物的价值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可能差别很大,为了避免出险时在计算保险标的的价值时发生争议,这些合同的当事人也往往采用定值保险的形式。在定值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由双方自愿确定,如果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缺乏经验或专业知识,投保人即可能过高地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避免损失,保险人对订立定值保险合同多持谨慎态度,其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在美国,有些州的法律禁止订立定值保险合同。我国修订后的《保险法》第40条第1款间接规定了定值保险合同,但未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鉴于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类似纠纷,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0年2月颁布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2023-04-26
    219人看过
  • 罚金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1、犯罪分子。对罪犯处以罚金,可以采取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2、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3、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指犯罪情节严重,必须判处控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处罚金;4、刑法对犯罪分子的处罚金额没有具体规定,具体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5、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者其亲属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发现罪犯有可执行的财产,并随时追回;6、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能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免。罚金刑有哪些适用罚金刑的适用现状为:1、随意性较大,缺乏统一透明标准。罚金刑的规定大多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伸缩性强,弹性大。2、单处罚金过滥过多,部分单处适用不当,很多法院在对侵财犯罪的判决中,将罚金刑从“可以独立适用”
    2023-07-02
    299人看过
  • 工伤护理费的适用范围
    工伤护理费的标准如下: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工伤护理费多少钱一天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2023-07-15
    162人看过
  • 工伤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工地受伤了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工伤的,劳动者在就医治疗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向劳务公司、总包公司或者是分包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赔偿其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等费用,并且需要就医治疗的,需要办理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2024-04-30
    303人看过
  • 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
    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包括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当事人双方公平合同分担责任的情况,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对损害的方式均无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等。一、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公平责任的适用情形:1.公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没有过错,也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依据过错确定加害人的责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的情况。2.实际情况并非弹性规定,应该由立法和司法机构作出明确解释。3.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合理所分担的责任。《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公平责任的适用范围:1.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2.只适用于过错责任归责的侵权类型;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4.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5.不适用公平责任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
    2023-07-16
    180人看过
  • 重大疾病保险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使用原则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
    2023-05-05
    87人看过
  • 酌情处理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酌情处理是指法官或者行政部门在法律事实要件明确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问题酌情作出裁判的权力。我国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民权利,司法和执法行政人员的酌情处理也要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实施。酌情减轻免除处罚适用条件如下: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2、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胁从犯、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3、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盲人、又聋又哑的人犯罪、自首的,4、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酌情处理条件只有法官使用吗在刑法中酌情处理只能由法官适用,因为我国只赋予法院审判权。一、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
    2023-06-30
    90人看过
  • 存款类型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矿床的类型和适用范围主要如下所示。《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是为保证主合同的签订而设立的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与主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无关。意向书等协议约定定金的,当事人实际支付定金时,合同定金具有法律效力。当其担保的合同不发生时,拒绝签订主合同的当事人将被处以保证金。《解释》第116条规定了合同保证金。约定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素的定金称为合同定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存在合同保证金,且保证金未支付,则合同将不成立或生效。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交付定金是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重要因素的,定金具有合同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主要部分已经履行,即使支付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实际支付定金,主合同的成立或有效性也应得到确认。《解释》第117条规定了对合同保证金的理解。终止定金是指以定金作为保留终止合同权利的对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可
    2023-05-07
    32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失去工伤保险待遇的原因和情形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与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同,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者加剧了工伤职工的病情。这类人群在治疗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如果被重新确定伤残等级,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待遇的,就要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待遇;如果根据规定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则不提供相
    2023-07-04
    316人看过
  • 工程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一、预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一般按合同,银行最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
    2023-03-29
    478人看过
  • 担保物权适用范围是什么?
    担保物权适用于借贷活动、买卖活动等民事活动中。如果债权人为保障实现其债权,认为需要在上述民事活动中提供担保的,可以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担保。一、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民间借贷担保的方式有:一、抵押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二、质押担保;三、保证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规定是,债权人在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二、有哪些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1、求偿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2、求偿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3、求偿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
    2023-06-27
    217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范围和情况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
    2023-07-03
    20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适用于由用人单位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已参加工伤保险、且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一、一般工伤认定要几天员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工伤认定书多久之后可以出具呢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因工作原因受的伤,用人单位应该负赔偿责任。为确定工伤的程度,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保险条例》不仅对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上的限制性规定,而且对行政部门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也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
    2023-06-20
    43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n和⒉重要条件分别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1、各类企业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
    •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算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
    •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哪些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是工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2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 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中包括哪些伤害项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工伤保险的保险范围是工伤。所谓工伤,包括两类伤害:一为因特定的工伤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也称狭义上的工伤;二为职业病。《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