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经济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50:19 275 人看过

在渭南经济开发区内兴办的各类外商(包括华侨)投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第1款:

1、在开发区内兴办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由开发区财政返还百分之五十,使企业的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及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等低利润行业(包括深井开采煤矿资源)的外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按上述规定免税、减税期满后,经财政部批准,还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所得税。

4、华侨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五年至十年的(不含十年),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减征所税百分之二十;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三年,从第四年起,减半征收所得税四年。在减免所得税期满后的年度,其所得税税率按我国现行税法税率减征百分之二十。

第2款:在开发区内外商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第3款:华侨企业的投资者,中外合资企业中生产出口产品和技术先进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

第4款:外商投资者将企业分得的利润在开发区内再投资,期限不少于五年的,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款的百分之四十,其中华侨、港、澳、台胞企业为百分之五十,再投资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如该项投资不足五年撤出的,应追回已退的税款。

第5款: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产品外,免征工商统一税。

第6款: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内销产品,在开办初期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在一定期限内减免工商统一税。

第7款: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或增加资本进口国内不能保证生产供应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它物料以及生产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燃料、辅料、运输车辆,免征关税及工商统一税。

第8款:外商投资兴办的各类企业,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第9款: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省税务局审批,可以加速折旧。

第10款:外商在开发区内兴办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农业、能源、治理环境污染,利用再生资源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可以承租或包片开发土地,使用期最长为七十年,允许依法转让和继承。

第11款: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年度利润中提取相应数额加以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哪些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最近“创业板”成为不少投资者热议的话题。所谓“创业板”就是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那么,与之相关的创业投资企业也成为了热点。有不少读者询问,这类企业有没有税收优惠。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创业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优惠。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其
    2023-05-04
    177人看过
  • 外商在华投资企业享受哪些优惠
    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优惠(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二)》鼓励类、限制类和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非免税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2)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类B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技术改造,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五类企业)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的,应当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上述总投资额以外的自有资金,指企业储备基金、发展基金、,上述进口货物的用途,必须是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对企业的原设备进行更新、修理或者技术改造,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配件、备件,以及不属于《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进口货物目录》的货物和技术,支持上述设备的配件和备件(包括随设备进口或单独进口的
    2023-05-07
    33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合并将非常频繁。因为外商投资企业往往能够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所以企业合并时除考虑投资、生产经营、市场需求等关键因素外,不能忽略因合并产生的适用的税收政策的变化。特别是企业合并所涉及的税收处理较为复杂,企业应谨慎应对。下面举例说明。有两家合资企业,因为处于企业产品生产环节的上下游,为了扩大生产,实现互惠互利,两家企业经协商,准备合并为一个企业。甲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半征收期,乙企业处于亏损期。两企业的税务经理来电询问关于企业合并有什么具体的税收政策?我们首先应了解合并的概念。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新设合并,即合并各方解散而共同设立为新的企业,也称解散合并;另一种是吸收合并,即合并一方存续,其他各方解散而并入存续一方,也称存续合并。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均不须经清算程序,合并前企业的股东?投资者?
    2023-06-07
    381人看过
  •  "最新年份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和技术,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 对引进先进技术支付的软件费也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 对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等可享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4.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研究中心,进口设备等可享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及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
    2023-11-24
    489人看过
  • 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应注意哪些问
    问: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应注意哪些问题?答:为鼓励外商进行生产性直接投资,现行税法对新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相对于非生产性投资企业要有很大的不同。外商投资企业应充分理解这一政策,把握住它的限制条件,使生产经营与税收筹划有机地合为一体。具体规定如下:对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税法规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说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械制造、电子工业;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冶金、化学、建材工业;轻工、纺织、包装工业;医疗器械、制药工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为。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享受上述
    2023-06-07
    392人看过
  • 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
    “亏损弥补”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政策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和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千差万别,盈亏大小难以预测,因而这项优惠政策在操作中比较复杂。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广西中外资税收有哪些优惠要点
    广西同时享受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地区开放政策和边境地区开放政策。国家批准广西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权限。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凡属符合国家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生产性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外汇收支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广西自行审批。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资促进广西的经济发展,广西政府专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规定》,对外商在广西投资给予税收上的优惠:1.在广西投资举办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根据税法和有关优惠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期间,同时免征地方所得税。2.在广西举办的属于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
    2023-05-04
    157人看过
  • 安源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凡在区民营工业园内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的,用地价格为1元/m2,企业须在2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年创地方财政实得税收1万元/亩以上。二、为减轻企业的投资压力和缩短建厂周期,开发区管委会将在民营工业园内兴建标准厂房,也可按入园企业的要求建好厂房。入园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租赁厂房,租金为每月2—3元/m2。企业年创地方税收须在1万元/亩以上。租赁厂房的企业可用企业发展基金抵付土地款(按1元/m2计算)和厂房建筑成本费,5年抵付完后,厂房及土地均归企业所有。三,购买土地兴办工业企业,十年内企业交纳的地方税收达平均30万元/亩后,企业可申请改变宗地用地性质,并免交土地出让金,但新建项目必须报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并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四、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企业发展基金,企业投产后,前三年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的全部、增值税地方分成的50%和其它地方税收的50%,后三年按企业所得
    2023-06-06
    294人看过
  •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的法律规定
    与经济特区相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所得税1.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仍按3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生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经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行业。2.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税的外,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
    2023-06-07
    462人看过
  • 经济特区享有的税收优惠
    1.设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2.特区企业从事工业、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牧业等生产性行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3.特区企业从事服务性行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和第3年减半征收。4.特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中国境外时,免征所得税。5.特区的产品出口企业按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6.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特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以外,都减按10%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先进技
    2023-05-05
    406人看过
  • 开发经适房税收有优惠
    一、土地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及鼓励性政策。1、《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2、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就出台了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这项规定加速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流
    2023-06-07
    150人看过
  • 关于宁波市北仑港工业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优惠待遇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goblin发布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浙江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九月十六日《转报宁波市府关于在北仑港地区兴建“三资”企业享受开发区待遇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北仑港工业区内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企业的优惠待遇。二、北仑港工业区的范围是:东起穿山西口,西至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北沿金塘海域,南以四顾山、南山、算山、风洋村、贝矸村、沙湾山、霞浦乡、山门等为界。三、在北仑港工业区内兴办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应纳入总体规划。安排外商投资企业用地,要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分期进行。四、对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的管理工作,由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规定实行。1986年12月11日
    2023-06-05
    292人看过
  •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谓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沿海经济开放区域,具体包括:(1)辽东半岛、胶东半岛、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闽南厦(厦门)漳(漳州)泉(泉州)地区;(2)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的沿边城市,包括黑河市、绥芬河市、浑春市、满洲里市、凭样市、东兴镇、河口县、畹四市、瑞丽县、伊宁市、塔城市、博乐市和二连浩特市;(3)沿江城市,包括重庆市、岳阳市、武汉市、九江市、芜湖市;(4)边境、沿海地区省会(首府)城市,包括乌鲁木齐市、南宁市、昆明市、哈尔滨市、长春市、呼和浩特市、石家庄市;(5)内陆地区省会(首府)城市,包括太原市、合肥市、南昌市、郑州市、长沙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宁市、银川市。所谓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生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
    2023-04-24
    15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所得税有何优惠待遇
    一般优惠: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项目外,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即所称两免三减。再投资退税:外国投资者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原企业或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期不少于5年,国家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地区优惠: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老市区除基础设施或国家鼓励的项目外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行业优惠:从事农、林、牧及设在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优惠后的10年内,仍可继续享受减征15%-30%的所得税待遇。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老市区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产品出口企业按
    2023-06-06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 更多>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是否有税收优惠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6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以下称为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一、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二、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同等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在原中外合资经营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基础上,经修改合并,依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 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1.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 2022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待遇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30
      (一)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和限制类(乙)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五类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
    • 2019年对外商投资企业新增投资有何优惠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
      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 1、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的; 2、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以上税收优惠须经企业申请,报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