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征收,国家有哪些赔偿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53:45 268 人看过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多少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为平均每个人占用的耕地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国家对农村房屋征收的赔偿是多少?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如下文所示:房屋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按实际情况确定。农村房子补偿问题农村房屋补偿有:1、宅基地面积补偿,是指政府对宅基地在不同地区占用而规定的补偿价格。2、被拆迁房屋以新价格置换,是指在被拆迁房屋评估时,假定重建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同等效用的新建筑物,所需的建设成本和其余费用以及正常的利税。3、房屋装修、附属设备等补偿,宅基地批准范围内砍伐林木的补偿。4、其他补偿,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搬迁奖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2023-07-05
    447人看过
  •  我国有哪些针对异地离婚的法律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异地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该管辖此案件进行诉讼。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在我国境内发生异地离婚案件,原则上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1年,那么案件应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那么案件应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应该管辖此案件进行诉讼。 【 法 院 管 辖 权 】【问题】以下是法院对仲裁的管辖权的区别:一、管辖案件的范围不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
    2023-09-30
    126人看过
  •  国家房屋拆迁措施
    房屋产权调换
    在国家进行拆迁时,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可获得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赔偿,同时针对其宅基地的补偿措施也会被实施。这种补偿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就是根据屋主拆迁房屋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另外一种是因为拆迁而对商店或者是经营买卖等造成损失的补偿。国家明令禁止拆迁出现强拆、暴拆等行为,因此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拆迁文件。在国家进行拆迁时,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可获得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赔偿,同时针对其宅基地的补偿措施也会被实施。这种补偿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就是根据屋主拆迁房屋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另外一种是因为拆迁而对商店或者是经营买卖等造成损失的补偿。国家明令禁止拆迁出现强拆、暴拆等行为,因此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拆迁文件。 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补偿是指在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房屋或其他建筑设施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
    2023-08-30
    295人看过
  • 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国家赔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补偿额度不得低于房屋征收之日被征房类的市场价,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相关的计算公式,被拆迁房所有人或使用人被支付的各种补偿金由拆迁单位依照规定标准执行。按照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说明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种,按平米计算,房屋补偿费(重置费)补偿被拆迁人的所有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而定。第二种,按被拆迁房屋住户人口按月进行补偿,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而定。第三种,被拆房屋及宅基地重置新价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们政府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以下三种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
    2023-06-04
    213人看过
  • 国家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地的补偿。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就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也是保证农民收益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要求,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各级农业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决定》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核算,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账册,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已实行
    2022-04-04
    476人看过
  • 机场建设对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措施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其中,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农村房屋征收流程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2、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
    2023-07-02
    319人看过
  • 国家征收房屋房屋征收赔偿标准详解怎么办
    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一、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里。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三)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
    2023-06-20
    74人看过
  • 国家对于矿坑泄洪的处理和赔偿措施有哪些?
    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为水库等水利设施泄洪必须经过当地水利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造成损失应由国家赔偿部分损失。泄洪区居民补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泄洪区居民补偿标准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同季农作物平均值的50%-70%。2.经济林损害补偿一般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同生长期平均值的40%-50%。3.居民住房补偿主体部分水毁损失,其他搭建的附属建筑物不予补偿,按照住房损失价格的7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应当按照国家统计部门批准的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所管辖范围的洪涝灾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2023-08-05
    218人看过
  • 我国针对酒驾事故采取了哪些措施?
    双方酒驾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送达当事人。对非法集资如何采取强制措施1、对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对于在案发时涉案企业仍然有较多实体项目,或其他资产经过运营存在挽回损失可能的,涉案人员可以暂不适用逮捕措施;对于依法应当或可以从轻处理的业务员、辅助人员,可以视情况不采取逮捕措施。2、对被逮捕后有明确退赃意愿,能够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有能力兑付集资款,并积极退赃的,或者能够及时退回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并愿意协助追赃的,可以依法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3、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的人员支付的代理
    2023-08-14
    461人看过
  • 针对赔偿通知金的解决措施
    赔偿代通知金情况的有: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
    2023-07-20
    213人看过
  • 针对网络诈骗,有哪些处罚措施?
    网络诈骗的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网络诈骗的手段有哪些?1、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可以看出,如果在生活当中大家遭遇了网络诈骗,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根据诈骗金额都不等,犯
    2023-07-04
    303人看过
  • 针对欺骗消费者的措施有哪些?
    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方法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开发商欺骗消费者的知情权购房置业是消费者家庭生活中举足轻重的一件大事。房地产经营者理应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房和售后服务。然而有一小区的开房商谎报房子面积的大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42平方米新房缩水至133平方米2013年2月,中山市沙溪镇中信左岸小区7栋业主纷纷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要求他们各自前往签署一份房
    2023-07-11
    153人看过
  • 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有哪些措施
    一、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有哪些措施(一)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二)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三)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已闲置、荒芜的耕地采取严厉的措施;鼓励合理地开发未利用土地;鼓励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到破坏的,应当进行复垦,优先用于农业。(六)鼓励公
    2023-05-06
    73人看过
  •  交警针对交通事故有哪些应对措施?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查驾驶员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含量、收缴相关物品,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和调查取证,同时也有助于打击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检查驾驶员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含量;5.收缴相关物品;6.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交 警 处 理 交 通 事 故 可 以 扣 留 机 动 车 驾 驶 证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具体来说,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逆行等,交警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同时,根据该法的规
    2023-09-11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针对商住房用地的补偿措施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26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也不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该法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法规还规定了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
    • 重庆市实施国家赔偿法有哪些措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3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及本办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 针对高速铁路的征收,可以采取哪些补偿措施?
      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24
      高速铁路征收的补偿方式,需要根据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这些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可以得到改善,长远生活能够得到保证。同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并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进行计算。对于产权置换的征收方式,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以及过渡费
    • 国家对晚育有哪些奖励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晚婚晚育都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生育假,延长的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奖励婚假和奖励生育假,指公民因晚婚晚育而享受的特别奖励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奖金一般照发。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 国家对残疾人、残疾人有哪些待遇,国家对残疾人有哪些具体措施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给予下列救助、补贴和优惠:(一)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和住房等救助;(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三)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四)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五)对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和流浪乞讨残疾人实施特别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