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罪是否等同于完成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08:14:55 450 人看过

是的,既遂犯罪,就是指已经具体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完成了整个犯罪过程,产生了犯罪结果。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是什么?
    一般认为,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是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与中止是未完成形态。但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概念本身尚需进一步澄清,正如我国台湾学者郑健才所言:行为之全体,只算一个行为。所谓自开始至终了,不过形容行为之过程;过程如何,并不影响行为本身之价值。故严格言之,行为之价值,于着手(开始)时即已确定。并无所谓行为完成未完成之问题。唯因行为有发生结果者,如杀人行为,发生死亡之结果;有未发生结果者,如杀人行为,未发生死亡之结果。若称前者为行为之完成,后者为行为之未完成,亦未始不可。但应注意此时只系行为在事实上之效果问题,而非行为在法律上之地位问题。而行为在事实上之效果问题,亦仅与犯罪之既遂未遂有关,与犯罪之成立与否无关。故将未遂之犯罪,称为犯罪未完成,将既遂犯罪,称为犯罪完成,则属不正确。
    2023-06-11
    434人看过
  • 抢劫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之区分
    如何认定抢劫罪既遂与未遂是理论上至今争议未决的问题。目前,大致存在如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无论是否抢到财物,只要侵害了人身权利,便都是既遂。此观点将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害作为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第二种观点认为,抢劫罪属于财产犯罪,无论是否侵害了人身权利,都应以是否抢到财物作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第三种观点则是分不同情况来确定既遂与未遂标准,即对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所规定的属一般构成的抢劫罪和有加重情节的抢劫罪以是否抢到财物作为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而对有致人重伤、死亡的加重结果的抢劫罪,则只要侵犯了人身权利,出现了加重结果,就视为既遂,而不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上述争议可以提升到抢劫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区分来作一番探讨。一、同一罪名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区分标准的同一性对犯罪既遂的解释,理论上以构成要件说为通说,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分则条文
    2023-06-11
    93人看过
  • 前罪未执行完毕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前罪未执行完毕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执行完毕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
    2023-03-04
    423人看过
  • 签约未完成,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没签完是不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签了字是也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有效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果没有签字盖章,通常认为合同没有生效,除非你有其他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行为,使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并且双方没有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那么口头合同也是可以成立的。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对于劳动者辞职并不是太麻烦,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后续所需承担的辞职带来的义务和责任往往都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2023-07-01
    112人看过
  • 未能完成盗窃行为是否会被定罪
    盗窃罪未遂的,是否会被判刑取决于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未遂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未遂犯,可以对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持刀杀人未遂怎样定罪持刀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2023-07-04
    493人看过
  • 犯罪未完成形态会是哪些
    1、犯罪未完成形态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2、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3、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4、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一、中止犯是未遂犯吗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一、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二、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
    2023-03-04
    13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不能胜任工作是否等于劳动合同未完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1
      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从企业层面来看:员工不胜任工作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这就必然涉及到“不胜任工作”与另一个常见概念“胜任力”之间的关系问题。通常所说的胜任力,包括知识、技能、素质,而素质一般是指对工作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一些人的本质性的因素。那么,员工不胜任工作不仅是专业和岗位不胜任,也包括内在的一些素质不胜任
    • 未完成的合同是否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4
      1、不完整的合同是有效的。 2、对于不完整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一般来说,合同只有在当事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损害国家利益、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下才会无效。
    • 放火行为没完成是否属于犯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放火行为没完成也是犯罪。 2、因为放火罪属于行为犯罪,也就是说一旦做出相应的犯罪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但是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采取相应行为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减轻处罚。 3、放火罪,一旦将火点燃就构成犯罪既遂,有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只对量刑有影响。
    • 放火行为没完成是否属于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5
      1、放火行为没完成也是犯罪。 2、因为放火罪属于行为犯罪,也就是说一旦做出相应的犯罪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但是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采取相应行为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减轻处罚。 3、放火罪,一旦将火点燃就构成犯罪既遂,有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只对量刑有影响。
    • 借款尚未还完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借款还不上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一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别有: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网络上使用诈骗方法诈骗公私财物,使他人遭受损害,数额较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