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2:02:58 217 人看过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

(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

(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

(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的神圣劳动,医师的执业活动和工作秩序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维护医师的荣誉和尊严。

(5)获取报酬权。医师依法、依约和依据相关政策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

(6)参与民主管理权。医师有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医师的义务医师的义务是指医师执业依法履行的职务性义务,即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在医患关系中,医师的义务对应于病人的权利。鉴于医师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病人对医师服务通常只能被动接受,如何检查、诊断、治疗和进行医学处置,悉听医师决定,处于弱者和不利地位。为了平衡医患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各国医师法一般着重规定甚至专门规定医师的义务,而关于医师的权利则少有规定或者不规定。例如:日本《医师法》关于医师的权利仅规定了业务垄断权(第17条)和名称垄断权(第18条)两条,而关于医师的义务却规定了六条,包括应诊、出诊和交付诊断书的义务(第19条),亲自诊察的义务(第20条),报告异常死亡的义务(第21条),交付处方笺的义务(第22条),进行保健指导的义务和病志记载及保存的义务(第24条)。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2条的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有如下法定义务:

(1)依法执业的义务。医师作为公民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外,还必须遵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有关卫生标准和医疗卫生技术操作规范。卫生部1982年4月7日颁发的《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规定各级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均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

(2)恪守医德的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坚持和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医师应在重视人的生命和尊重人格的情况下,维护病人的健康,减轻病人的痛苦。

(3)依诚信原则所生附随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新生病人的义务和保护病人隐私的义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病人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病人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病人家属。该法还规定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病人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病人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同时,由于医疗活动的特点,病人主动或被动地向医生介绍自己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应当受到保护。而且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也属于当事人的隐私,也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在医疗实践中,病人的权利就是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4)勤勉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保证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水平,不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这就要求医师在实践中不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医师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既是医师的权利,又是医师的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和提供继续教育的条件,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考核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和创造培训和接受医学继续教育的条件。

(5)卫生宣传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进行健康教育的义务。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危害自身健康因素的认识逐渐加深,卫生事业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扩大。影响人类健康的因素很多,其中生活环境、公共卫生,以及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些因素的控制和改善,单靠卫生部门的工作是不够的。要树立“大卫生”的观念,动员全社会、各部门、各方面都关心卫生与健康问题,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这是医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4: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业医师相关文章
  •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公务员是公共权力的实施者,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公务员的权利、义务与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差异很大,公务员必须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公务员权利只是履行其义务的手段。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公务员享
    2023-06-02
    452人看过
  • 关于教师得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
    2023-04-27
    99人看过
  • 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一)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二)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
    2024-01-13
    366人看过
  • 2024法律规定作为医务人员享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法律规定作为医务人员享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医务人员享有的权利一、医学研究权医学研究权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学实践中,对疾病的治疗与预防进行研究的权利。二、人格尊严权医务人员与患者一样,其人格理应受到保障,这也是正常进行医疗服务活动的基础。三、特殊干预权通常,医务人员的一般权利服从于患者权利的基本要求,但在特殊情况下,需限制患者的权利,以达到完成医务人员应对患者尽的义务和对患者根本权利负责的目的,这种权利就是特殊干预权;四、诊疗权诊疗权是指执业医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为恢复或维持患者健康提供诊疗的权利,这是执业医师最基本的职业权利。诊疗权主要包括:疾病调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强制诊疗权和紧急诊疗权。医务人员享有的义务一、亲自坐诊问诊的义务患者进入医疗机构选择科室与挂号,表明医疗合同的成立。现在医院门诊分为一般门诊和专家门诊。一般门诊是医疗机构安排工作后,临床医师按照规定履行义务。二、作出诊
    2023-12-14
    416人看过
  • 赡养人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一、赡养人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赡养人员的义务主要为: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等;3.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赡养人的权利: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二、赡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
    2023-07-27
    343人看过
  • 执法权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权包括哪些权利和义务执法权作为法律赋予特定机关或个人的权力,其涵盖的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1.在执法权的范畴内,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违法行为的调查权、证据收集权、处罚决定权、强制执行权等,这些权利旨在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2.执法权也伴随着一系列义务,如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循法定程序、接受监督等,这些义务旨在防止权力滥用,保障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二、执法权的法律规定执法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的组织实施法律的活动的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如果对执法活动有异议,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1.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2.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3.对于已作出的处罚申请行政复议,认为行政
    2024-08-12
    496人看过
  • 医师职业道德与注意义务
    医师的注意义务如下:1.一般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即要求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疗技术进行诊断、诊疗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善意,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2.高度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每一个诊疗环节均应遵守的具体规定与要求,要求其提起特别的注意,防止发生不应发生的意外。医师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医疗注意义务的容主要包括: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
    2023-07-06
    375人看过
  •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业主应履行哪些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
    2023-02-22
    196人看过
  • 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被判处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是一种刑罚。是刑罚种类中最轻的一种。这种处罚是在家劳动,但要接受警方管控。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同时还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2023-03-01
    95人看过
  •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
    2023-03-31
    288人看过
  • 要有哪些对业主的义务和权利
    业主的所有权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业主该尽的义务有: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一、父母的房子子女算业主吗父母和子女在一个小区居住在一起,当然算是小区的业主。业主具有的权利包括: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二、物业服务合同要全体业主签吗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全体业主签。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2023-06-22
    239人看过
  • 民法继承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继承人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主要有以下权利与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
    2023-08-18
    354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权利,要履行哪些义务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权利:(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二)清理遗产;(三)管理遗产;(四)诉讼代理;(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遗嘱执行人要履行下列义务: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一、多份遗嘱怎样认定效力一个遗嘱人立有数份在内容上不同的遗嘱的现象,这时应区别情况确定各个遗嘱的效力: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1、遗嘱全部无效的: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后,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其他法定
    2023-03-26
    252人看过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发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要履行哪些基本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
    2023-06-02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 更多>

    #执业医师
    相关咨询
    • 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
    • 执业律师的义务与责任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1)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2)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
    • 监护人有哪些义务与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5
      监护人有这些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关于监护人有什么义务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教师权利和义务的权利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六项: (一)教育教学权。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3)管理学生权。 (4)获得报酬待遇权。 (五)参与民主管理。 (6)培训权。 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务: (一)遵纪守法。 二是教育教学义务。 (3)教书育人的义务。 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 哪些著作人具有权利与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