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社保与劳动关系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4:11:18 162 人看过

社会保险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在我国社保补缴时间限制吗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中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公民个人如果一次性补交两年的养老保险的话还是可以的,但是国家对于公司补交社保的时间限制是只能补交两个月的,两年的这种状况就是时间有些太长,最好还是交给市场上的一些办理社保补交的代办机构。不过各地对于社会保险的补交问题的规定不是统一的,遇到各种情况还是先到社保机构问询工作人员比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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