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海林市消费者马先生中午与朋友在海林市一饺子馆就餐。马先生结帐交完款后,顺便看帐单发现价格11.50元的鹅头菜是自己没有点的。经饭店仔细核对,发现帐单中确实多加了这道菜,马先生实际消费是97.50元,饭店却收了马先生108元,多收了11.50元。
饭店老板要把多收的钱退给马先生,饭店的这种做法让马先生非常不满意,认为这本身对消费者不公平,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马先生不同意这种解决办法,要求把多收的菜钱双倍退赔给自己,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消费者将此事投诉到海林市消费者协会。
在查清事实后,消协工作人员向饭店老板讲事实、摆道理,详细地讲解了《消法》的相关规定。最后,饭店老板承认了由于服务员工作疏忽而给马先生带来的损失,饭店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共识:饭店老板当面向马先生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马先生23元钱
-
饭店就餐多收费双倍赔
148人看过
-
饭店收消毒餐具费有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123人看过
-
去饭店里吃饭,餐具收费是否合法?
197人看过
-
针对餐具消毒饭店是否有权另行收费
102人看过
-
饭店就餐藏隐患依法获赔300元
404人看过
-
市民状告饭店收取2元消毒餐具使用费
445人看过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
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能否要求饭店赔偿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7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能否要求饭店赔偿,要看情况。如果饭店的经营者、管理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饭店的经营者、管理者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饭店就餐呕吐可不可要求饭店赔偿损失?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2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顾客进入餐厅就餐,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有权要求餐厅提供的设施、用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顾客无损伤自身故意,无
-
饭店就餐呕吐,可不可要求饭店赔偿损失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20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顾客进入餐厅就餐,在其取得有偿服务时,有权要求餐厅提供的设施、用品符合安全要求,只要顾客无损伤自身故意,无
-
饭店就餐摔伤骨折怎么赔偿,需要饭店赔偿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31、如果是由于饭店没有对顾客的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顾客可以向饭店索赔,可以与饭店协议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项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摔伤,且餐厅尽到了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上述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
饭店就餐摔伤骨折怎么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3如果是由于饭店没有对顾客的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顾客可以向饭店索赔,可以与饭店协议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项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摔伤,且餐厅尽到了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上述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