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1:19:25 479 人看过

动产物权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版权转让的过程是什么?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那么你知道版权转让的具体过程吗?首先,版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1.流程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验收→通知付款→申请人支付注册费→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考试→登记证的制作和签发→公告2.著作权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1)著作权合同备案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3)申请的著作权转让或者许可合同或者协议备案(4)合同涉及的工程样品(5)委托他人代申请人申请时,代理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六)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七)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证明(三),办理期限为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需要更正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更正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更正,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更正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正。第二,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P>版权转让的方式如下:1.有偿和无偿:版权转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前者是通过出售或交
    2023-05-07
    398人看过
  • 动产设立的担保物权规定是什么
    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非占有性担保权及某些占有性担保权的生效,一般必须经过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使担保公开化,从而对抗任何第三人。除经登记和占有而成立的动产担保权外,各国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其他要求。如欧洲大陆一些国家规定,借款方在某些无形动产上设立担保物权,必须按规定的方式通过这些无形动产的债务人。许多国家规定如果担保物由第三人间接占有,则担保人以该担保物设立的担保物权,只能在第三方得到通知后才成立。一、担保物权的特征有哪些担保物权是传统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1、目的特殊: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加强和补充
    2023-02-12
    406人看过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吗,包括哪些
    一、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吗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定义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在具体方法及法律效果上又有两种不同规定,一为交付公示主义,即规定未经交付,动产物权的让与仅在当事人间产生效力,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另一为交付要件主义,即使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依让与以外的权利原因取得动产物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无须转移占有即应发生效力,因此其设立和转让可以自行协议交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动产物权包括哪些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质权和留置权。据所知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质权、留置权。动产物权是以物的状态为标准对物权所作的分类。因此动产物权包括
    2023-04-23
    151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具有哪些意义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不动产物权,在各国都是法律最重要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又与不动产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此外,不动产物权登记还可以派生出不动产物权登记推定真实的效力,即除有相反证据外,法律认为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这既是不动产物权交易安全性和公正性的需要,也是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的必然要求。因此,对相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而取得该项权利的人,法律认可其权利取得有效并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24-04-29
    169人看过
  •  动产物权设立与转移的时间限制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时刻起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况:1.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占有该动产,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3.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时刻起,即产生法律效力。但若法律有特别规定,则除外。本条规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的是:1、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的权利人权益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的权利人权益是动产物权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
    2023-11-01
    469人看过
  • 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是什么?
    一、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是什么?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二是转让所有权.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商誉。无形资产处置主要指无形资产出售和转销.无论是出售无形资产还是转销无形资产,都表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应将其从企业账面冲销。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借差)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后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贷差)二、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1
    2024-01-16
    136人看过
  • 土地用益物权设立方式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可以采取出让、划拨方式设立。2、益物权的概念:是指使用他人动产、不动产的权利,通常指以向动产、不动产的合法权利人提供利益的方式合法取得使用该动产、不动产的权利,并通过此权利来获取其它利益。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原则1、根据人均耕地确定。2、根据用地区域和土地性质确定。3、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确定用地标准。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2023-04-05
    407人看过
  • 动产质权设定的方式
    动产质权设定的方式的交付质押财产。当事人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一、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6)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
    2023-02-28
    491人看过
  • 国外的房地产转让是什么,转让方式是什么,手续是什么
    外国不动产的转让是什么,转让方式是什么,程序是什么,外国不动产的转让是什么,外国不动产的转让是在不动产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主体中,至少有一种是具有外国因素的,或者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因素。具体来说,涉外房地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认定:1。涉外房地产主体是指房地产经营者或产权人的涉外因素。房地产的合资、合作开发不仅属于国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国内房地产租赁属于国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直接与外国利益有关。2。涉外行为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涉外主体主要是指我国在境外享有所有权和租赁权的房地产和经济活动。外国不动产转让的方式有哪些?外国不动产转让的主要形式有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和其他合法的转让形式。外国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在中国购买现有房屋。它可以在中国或国外进行。在香港,可以委托司法部委托办理内地业务的律师,主要负
    2023-05-07
    299人看过
  • 个人转让专利权的方式是什么
    个人可以将其所有权利转让给他人以进行专利转让。双方需要就转让的具体权利和费用达成协议。那么,转让个人专利权的方式是什么?如何计算专利转让费?LybaXiaobian将在以下I.个人转让专利权的方式是什么1。参加各类技术展览会参加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等技术交易活动,在各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技术。各种技术交易活动都是推销其专利产品的好方法。但是,也应该有选择性地参与这些活动,并尽量选择有项目、技术和资金参与的展览。自主转让专利权人通过媒体宣传专利,并与投资人协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如果你想找到一家愿意投资专利项目并承担风险的企业,媒体宣传是不可或缺的渠道之一。为了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选择媒体尤为重要。印刷媒体应该依赖于它的读者群和发行量。最好选择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经济信息媒体。普通企业往往会关注这类媒体,而且出版面积不宜太小,最好是多个普通栏目,这样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2023-05-07
    214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转让的要件
    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不动产变动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行为,包括物权契约和不动产物权抛弃,既为法律行为之一种,自然离不开意思表示这一要素,没有意思表示,物权变动即难以发生。在物权契约之情形,根据债权形式主义,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即为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物权变动乃双方当事人债权意思表示合致的结果。当事人就不动产物权的设定、移转意思表示一致,加上不动产物权登记,即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意思表示或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之间关于不动产转让的债权合同难以成立,物权变动无由发生。在不动产物权抛弃的情形,尽管此系单独行为,也必须为抛弃的意思表示,否则不生不动产物权抛弃的效力。(2)须有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所谓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
    2023-03-19
    290人看过
  • 产权转让是什么,产权转让需要什么信息和流程
    1、什么是产权转让?产权转让是指以转让、出售、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程序,即从甲方到乙方产权转让的全过程,房地产转让有几种不同的情况,包括继承的房地产转让,捐赠房地产转让、二手房转让等。第十七条《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中,因出售、交换、赠与、继承、分配、转让、分立、合并、裁定等原因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申请转让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一)房屋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名称发生变更;(二)房屋面积增减;(三)房屋改建;(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权利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有关证明文件。二是产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
    2023-05-08
    408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的方式是什么?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二、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
    2023-06-02
    281人看过
  • 动产物权的三种特殊交付方式,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动产物权的三种特殊交付方式是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动产物权最常见的交付方式是现实交付,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式。一、动产物权的三种特殊交付方式动产物权的三种特殊交付方式是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现实交付是日常交易中最常见的交付方式。1.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无需现实交付,物权在法律行为发生时发生变动效力。2.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3.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二、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物权公示”,就是公示物的权利状态,即物现归何人所有,物上设有何
    2023-07-29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第226条什么是设立和转让物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6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应该如何生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动产的权利人通过合同约定转让该动产的所有权,需要将该动产交付给另一方占有,该动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1、依据《》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2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根据性质不同发生效力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包括: (1)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2)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动产物权转
    • 著作权的转让和转移是什么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8
      1、有偿与无偿 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 民法典对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做了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8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