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完全履行?依法应遵循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8:30:19 67 人看过

构成不完全履行,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一、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

不完全履行的情形有: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其他的不适当履行。

二、继续履行需要满足哪些构成要件

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须存在违约行为;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

三、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及鉴定依据

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

1、债务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有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无履行行为,只能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

2、履行标的不符合债的内容即存在瑕疵。所谓瑕疵是指债务人交付或提供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债的内容。

3、履行行为造成了履行利益的损害。履行利益,又称积极利益,是指债权人合理期待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而产生的合法利益,包括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例如,债务人交付的机器不能正常工作,不但造成债权人既得利益即机器本身的损失,而且造成债权人可得利益即机器正常生产所产生的利润损失。

4、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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