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申请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09:54:45 209 人看过

劳动者申请执行,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有执行内容;(2)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义务;(3)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申请;(4)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劳动者申请执行与用人单位申请撤销

劳动者不行使《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权利,而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劳动者提起诉讼与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的期间有所差异,造成劳动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与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间产生冲突的情形。

(1)劳动者先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分别规定: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期间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间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仲裁裁决书确定用人单位履行期限为自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者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第十六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者的申请。然而,用人单位却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在人民法院未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前,此时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此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裁定驳回劳动者的执行申请,《劳动仲裁法》未有明确的规定。但此种情形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的,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裁定中止执行。该条仅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在先,申请执行在后的情形。对于申请执行在先,申请撤销仲裁在后,或者同时申请的,可以类推适用该条规则,即受理劳动者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后都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撤回申请,或者其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中止执行裁定,驳回劳动者的执行申请。

此外,还有一种类似情形,即劳动者先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且执行完毕,用人单位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由于此种情形基本可以被上述情形涵盖,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采取相同的处理模式。但又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在于,倘若仲裁裁决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执行回转。

(2)用人单位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劳动者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且为人民法院受理的,在用人单位撤回申请或人民法院未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前,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不符合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所以,劳动者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即使人民法院受理劳动者的执行申请,在人民法院未作出驳回申请裁定或用人单位撤回申请的前也应当驳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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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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