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1:42:48 344 人看过

实践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公司分立时对债务的承担与债权人作出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2、公司分立时对债务的承担无约定。公司分立时忽略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公司的债务公司如何处理并不作出规定,而只是分割公司财产。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合法权益不至于因此落空,分立后的公司应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公司分立时对债务的承担约定不明确。公司分立时,基于当事人对有关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不甚了解,或者当事人的疏忽等多种因素,对债务的承担可能产生约定不明的情况。对债务承担约定不明的,往往导致当事人对此理解上有意见分歧,难以达成一致,而该约定又无法确定清偿责任的分担问题,因此与当事人对债务的承担无约定结果相同,分立后的各个公司均要承担责任。

4、公司分立时对债务的承担虽有约定且约定明确,但该约定未经债权人认可。公司分立时对债务承担的约定,实质是对原公司债务的处理,这与债权人的利益直接相关,因而必须争得债权人的同意。没有债权人对债务承担约定的认可,该约定就不能对其产生效力。在此情况下,对债权人而言,承担其债权的责任财产仍为原公司的全部财产。因此,分立后的各个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一、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如何索要债务

1、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2、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

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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