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放弃连带债务人有合法的说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1:12:27 257 人看过

债权人放弃部分连带债务人是合法的,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债务人放弃其中一个债务人的,其他债务人再偿还了债务后可以向其追偿。

一、借条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死亡怎么办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合伙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三、履行债务超过原本的标的该怎么办

履行债务超过原本的标的方法:

1、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
    一、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致使债务人无法所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此所谓债权,须以积极的财产给付为内容,不包括以次债务人提供劳务或者不作为为内容的债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包括清偿期已经届满的债权和清偿期已经届至但尚未届满的债权。所谓放弃到期债权,是指根据债务人的意思表示使到期债权在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归于消灭。二、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使得债权人一方受损害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放弃到期债权什么意思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
    2023-06-15
    168人看过
  • 放弃权利是否对不真正连带债务人有效
    原告系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其曾起诉肇事机动车一方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公司,开庭时机动车一方未出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单独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前期损失若干,且原告以后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现原告再次起诉上述两被告,要求赔偿因后续治疗产生的损失。[评析]一种意见认为,原告虽自愿放弃了要求保险公司继续赔偿的权利,但并未放弃要求肇事机动车一方继续赔偿的权利,因此应判决驳回原告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因后续治疗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机动车一方赔偿。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保险范围内,原告放弃要求保险公司继续赔偿的权利的法律效力及于机动车一方,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保险范围内原告对两被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保险范围外的损失则由机动车一方继续赔偿。笔者同意该种意见。本案的法律适用体现了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法律理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自
    2023-06-07
    378人看过
  • 直接放弃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的执行有效吗
    在执行连带判决时,主债务人债务的执行不能单独放弃。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增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私生子对母亲是否可以直接放弃抚养权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放弃抚养权就是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只要父母双方可以就母亲放弃抚养权力达成一致,法律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失去抚养权的母亲仍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但是母亲即使放弃抚养权,仍要给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
    2023-08-08
    456人看过
  • 连带判决执行中是否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
    连带判决执行中不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一、担保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1、对于银行来说,如果你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找你是正常的。而对于你来说,在不主动还款的情况下,肯定银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而在法院处理案件过程中,你提出你和同事之间的协议,那么法院的判决可以明确你的追偿权。一旦你今后在诉讼中被认定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最后也确实由你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你可以向你的同事直接追偿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不需要特别安排一个诉讼。2、保证担保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4、如果你的公婆提供的保证属于一般保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
    2023-06-28
    119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某一连带债务人的债务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一、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对同一债权人,甲负金钱给付义务,乙负特定物给付义务,丙负劳务给付义务,自不可成立连带债务。至于标的是否可分,学者们有两种观点:一为肯定说,认为既然债权人可请求其一连带债务人为一部分给付,如果标的不可分,一部分给付就无法实行。二为否定说,认为依当事人的意思,各付不可分债务时,仍可成立连带债务,只不过债权人不得请求一部分给付而已。我认为标的是否可分,并不影响连带债务的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为部分或全部给付。连带债务人在给付标的之前,其给付份额是不确定的,因债权人可请求为部分或全部标的的给付。从这方面说,连带债务的标的
    2023-03-06
    113人看过
  • 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有债务义务吗
    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老公的债务老婆有连带责任吗老公欠款的情况下,老婆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但涉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连带清偿。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花费,那么则没有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2023-07-27
    247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怎么去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偿权的连带债务人与其他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还规定,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一、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需要注意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
    2023-03-04
    101人看过
  • 连带债务一人放弃时效抗辩权的行为效力
    一、案情2007年3月21日,被告王某、张某、刘某合资开办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同年6月27日,腾飞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某项目时急需资金周转,于是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赵某借款现金1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即从2007年6月27日至2008年6月28日止,另支付年利息为30万元,同时三被告以各自所有的3间临街门面(经评估每间门面市场价值约50万元)作为借款抵押物,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本息,三被告的抵押物归原告所有,并由三被告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当日,原告赵某按约将借款现金100万元以转帐方式支付给了三被告,三被告还共同署名签具了收据。2011年11月3日,原告向被告发出了催款通知书,被告王某、张某分别在该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同意偿还借款本息。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连带偿还该笔借款及利息,但被告刘某提出答辩称,原告的债权已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要求其承担偿还连带债务的
    2023-02-21
    471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的追偿权有何规定?
    在主债务尚未清偿完毕的情况下,各保证人实际可能承担的担保债务数额尚不确定,各保证人分担保证责任份额的决算条件尚不具备,容易因之后新的保证代偿事实的发生,影响既判的稳定性或造成循环诉讼,且其他保证人即使尚有清偿能力,亦应先用于清偿主债务而非追偿债权,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一般应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行使。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一般应在主债务清偿完毕之后行使,否则应认定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担保追偿的条件尚不具备,宜裁定驳回起诉。在连带共同保证中,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具有双重追偿权,不仅对主债务人有追偿权,还可要求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律师补充: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实质是一种连带债务关系,所以在各个保证人内部仍然存在承担份额的问题。我国法律上亦持此态度。不过,在连带共同保证成立后,于不损害债权人权利的前提下,保证人之间应可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以确定其内部的责任分担。承担连带责
    2023-05-07
    88人看过
  • 规定连带债务人的法律原则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连带债务人能否求偿连带债务人可以要求赔偿。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偿还全部债务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
    2023-07-20
    128人看过
  • 债权人哪些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一、债权人哪些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在执行中能单独放弃对连带责任主债务人的执行吗连带判决执行中不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的执行。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
    2024-01-29
    216人看过
  • 连带之债,如果债务人免除其中一人的债务,对连带债务人内部有什么影响呢
    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履行,导致的分险增加、费用增加等损失,其它债务人均可以拒绝对此承担责任,而且一旦标的物灭失,将对债务人的债权产生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2024-04-21
    338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放弃债权?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债务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示免除债务、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只有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才能成立。如果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那么债务免除就是无效的。债务人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务人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表示免除债务。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才能成立,只要其中一个条件有瑕疵或者不成立都属于无效的债务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一般是指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主动放弃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债务免除。首先,债务人必须具备完
    2023-08-22
    297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解释和说明
    连带债务是指大多数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设立连带债务的条件有: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必须存在债务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债务;3、连带责任的对象必须是物种;4、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指若干债务人根据各自的地位,基于不同的原因,偶然产生相同的给付内容,各自独立承担对债权人充分履行的义务,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因履行而消灭的债务一个债务人。债权与债务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债权与债务之间,以及请求权与债务之间既不存在种属关系,也不存在等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
    2023-07-07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放弃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为增加投资人资金的流动性,投之家特推出债权转让业务.1.购买转让债权2.原始债权期限不少于1个月,债权持有至少1天,距离债权到期大于4天(包括4天)可进行债权转出,转出债权的份额不可低于1000元,最高不设上限.债权转出的交易时限为12小时.若12小时内转让债权未满额,则此转让债权自动取消.使用了现金券的债权不可转让.3.债权转出手续费=到期收益*5%,不足两元,按两元收取。
    • 连带责任债务人可否放弃民事债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1
      连带债务人之一可以放弃。法律规定,对于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只能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能否放弃多数连带债务人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30
      连带债务人之一可以放弃。法律规定,对于两个以上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债权人只能人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可以事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 债权人放弃连带债务人该怎样处理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由此可知偿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偿务人偿务的,其他连带偿务人在此范围内免除清偿责任
    • 民法典中有规定可以放弃连带债务人之一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6
      在连带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以只要求一人履行全部债务而放弃要求其他人履行。民法典规定,两个以上债务对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只要求其中一个债务人偿还债务,而该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