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票据抗辩法定事由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1:32:05 298 人看过

票据抗辩事由如下:

1、以票据不符和法定的形式要件而无效所主张的抗辩。

2、票据权利无法行使。

3、特定的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票据金额的能力。

4、特定的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5、特定的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

6、因继承税法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人,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的权利。

7、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向特定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原因主要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

一、电动车服务机构的税费由谁承担

如果没有约定,应由销售方承担。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一)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二)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三)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四)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五)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六)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有其他情形的票据。

二、一张票据上能够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包括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义务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二是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三是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四是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抗辩相关文章
  • 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有什么区别
    一、票据抗辩与民法上的抗辩的区别与民法上的一般抗辩制度相比,票据抗辩虽然与之有着许多共同之处,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在一般民法领域中,发生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移转于新的债权人,即债务人能对让与人进行的一切抗辩,均可对抗受让人,债权流转次数越多,累积的抗辩事由越多,债务人的抗辩权就越大。例如,甲欠乙货款,乙将债权转让给丙,丙又转让给丁,则丁就可能面对甲原来针对乙、丙的一切抗辩,诸如: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约定、未按期收到货物、时效已过等等。而在票据法领域,由于作为流通证券的票据,其作用的发挥依赖于票据的流通,票据债务人享有较少的抗辩权。如果票据债务人享有太多的抗辩权,则会影响票据的信用,从而阻碍票据的流通。(2)票据保证抗辩与一般民法上的保证抗辩是有区别的,一般民法上的保证抗辩设立有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而票据保证抗辩中则没有;民法上的保证抗辩一般允许保证人行使主
    2023-06-06
    454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类:1.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的事由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票据无效:票据欠缺必须记载的事项;变更了票据不得变更的事项;票据金额的中文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上附加付款条件不合法等。(2)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3)票据的权利时效届满。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失。(4)票据已经依法付款。(5)票据已经依法提存。(6)票据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转让的。(7)票据因法
    2023-08-17
    21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叫诉讼时效抗辩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抗辩指的就是因为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了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期限,对方可以提出抗辩。当事人需要写一份诉讼时效抗辩申请书,交于法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进行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应该如何提出:1、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2、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
    2023-03-02
    178人看过
  • 票据抗辩事由有哪几种形式
    一、票据抗辩事由有哪几种形式票据抗辩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这两种抗辩形式分别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对票据权利的实现产生影响。1.物的抗辩:这是指基于票据本身或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其特点是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影响。物的抗辩事由主要源于票据本身的瑕疵或缺陷,如票据无效、付款期限未到、权利时效届满等。2.人的抗辩:与物的抗辩不同,人的抗辩是基于持票人自身或者票据债务人对特定的持票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这类抗辩主要关注持票人的资格、能力以及与票据债务人的特定关系。例如,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的能力、以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票据行为无效等,都可能导致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二、物的抗辩具体包含哪些内容物的抗辩具体包含两类内容:1.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事由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受持票人身份的影响。具体包括票据无效、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权利时
    2024-08-02
    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抗辩权怎么行使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永久地终止合同。2、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后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它的行使只是暂时阻止了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包括中止合同、解除合同。一、抗辩权的特征1、抗辩权的客
    2023-02-21
    237人看过
  • 我国《票据法》的票据抗辩限制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戊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一规定无疑是票据抗辩在我国票据立法中的充分体现。但是,在实务中,票据抗辩限制的效力要大打折扣,不利于保护票据债权人的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票据立法的缺陷所致。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从此规定可以看出:票据的流通依赖于真实的交易关系,依赖于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换言之,票据的流通要依赖于基础法律关系。这一点既不符合票据的基本原理,也实质上阻碍票据抗辩效力的发挥,导致票据债务人既可以自己与出票人存在不真实的交易关系、不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来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也可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对抗持票人现象的出现。因为票据债务人完全可以依《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主
    2023-06-06
    355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什么是轻罪辩护?
    根据法律规定是轻罪辩护指的是在进行辩护活动的时候,为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责比较轻微的辩护。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
    2023-03-15
    486人看过
  • 票据抗辩权的表象——票据抗辩
    近年来,票据法理论研究的学者已注意到票据抗辩方面的研究,但大多学者都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而不是从权利角度来探讨票据抗辩权制度,因而没有对票据抗辩权作出直接的界定,而仅以《票据法》上对抗辩所作定义为起点对票据抗辩行为展开分析研究。其实,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二者之间是源与流、本与末的关系。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在于票据债务人享有票据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行使就是一种票据抗辩行为,票据抗辩权和票据抗辩行为之间互为表里,是辩证的统一。既然票据抗辩权是票据抗辩行为的法律依据所在,那么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与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存在着逻辑上的同一关系,因此,对票据抗辩行为的行为内容作出界定,就会在逻辑上确定票据抗辩权的权利内容。[4]关于票据抗辩行为,之前学者们研究作出的解释有多种,有的认为,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拒绝,称为
    2023-06-06
    91人看过
  •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被认定后是否免除债务
    一、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被认定后是否免除债务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被认定后是免除债务,票据债务人抗辩事成立后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二、票据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有哪些票据抗辩权的行使限制有: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或者无对价取得票据的除外。3.凡是善意的、已付相当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4.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故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三、票据抗辩的意义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债务人的合理权益。但对票据的抗辩如
    2023-10-08
    339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票据抗辩的效力:实现票据抗辩权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履行义务。但因票据抗辩产生无效后果时,并不一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权的限制有哪些?对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与持票人的前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对于非善意取得票据者和无代价或者以不相当代价取得票据者的抗辩,票据债务人负举证责任;4.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他人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
    2023-07-06
    346人看过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它包括:(1)基于原因关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因关系欠缺或消灭,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对价等;(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
    2024-01-15
    47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票据的相对抗辩权是怎样认定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3、票据债权已消灭。一、本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条件1、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所实施的行为所谓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指违反票据法有关票据的签章、记载、背书等规定的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
    2023-03-08
    295人看过
  • 法律中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一、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我能中止履行义务吗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合同履行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二、合同抗辩权是指哪些权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二、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
    2023-02-17
    193人看过
  • 相关法律规定对抗辩权有何规定
    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规定:1、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2、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3、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对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
    2023-08-10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抗辩属于不完全抗辩、切断的抗辩、限制的抗辩,票... 更多>

    #票据抗辩
    相关咨询
    • 对抗不特定债权人的法定事由是什么,票据抗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1、对抗不特定债权人的法定事由对抗不特定债权人的法定事由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抗辩事由来自于票据本身或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本身。第二,抗辩事由可由票据债务人用来对抗一切不特定债权人,且并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第三,抗辩事由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关系无关,具有客观性特征。正是对抗不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具有的以上绝对性和客观性的特征。所以该种抗辩又称为物的抗辩。这些事由主要有: (1)以票据不符和法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抗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主要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其他法律规定等。
    • 票据的抗辩有什么规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7
      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债务人的合理权益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 票据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28
      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因此,抗辩权包括票据债务人对出票人的抗辩、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以及票据债务人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的抗辩。
    • 票据相对抗辩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 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3、票据债权已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