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1:03 26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详细规定,确认原则是哪个行政机关侵犯了您的权利,就以哪个行政机关为被告。这里需注意几点:

1、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的,如果复议机关复议后将原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改变的,就不能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而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2、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侵权的行政机关被依法撤销的,应以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没有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应以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4、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应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因为派出机构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应自负其责。

5、行政机关与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应以行政机关为被告,非行政机关不能作被告;须非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可将其列为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2004年10月21日,某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杨某在其宅院南侧规划绿地上堆物堆料,城管大队以杨某在规划绿地上堆物堆料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卫生环境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于2004年10月21日16时前改正。2004年10月22日9时许,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杨某的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杨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故再次向杨某指出其违法行为,并雇用人员及车辆以提取证据物品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将杨某所堆放的砖、瓦、木料等部分物品进行了异地保存,其余物品代为清除。在登记清理过程中,杨某未与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共同清点堆物堆料的种类与数量。2004年10月27日,城管大队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发还给杨某,但杨某拒绝接受。杨某认为城管大队的行为违法,要求法院确认城管大队行为违法,并要求城管大队恢复其南院院墙、返还物品、赔偿损失。二、
    2023-05-05
    427人看过
  • 应该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1、首先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行政诉讼提起的条件是什么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
    2023-08-10
    258人看过
  • 离婚诉讼:外地双方应该注意什么?
    外地起诉离婚的手续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双方起诉离婚在哪里(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被告被劳动教养;4、被告被监禁;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三)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2023-07-06
    18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程序中要注意的知识点
    一、管辖法院确定1、先确定被告;2、确定级别管辖;3、确定地域管辖。例如: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4、依据原机关确定级别管辖;5、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举证责任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2、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三、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
    2023-06-06
    26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应诉
    行政机关要采取下列措施来应对行政诉讼: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一、答辩状几天内提交多久时间内通过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原告需要递交起诉状,被告需要递交答辩状。被告答辩状应在15日内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人不提出答辩的,是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判。另外,答辩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的情况,依次注明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籍贯、职业、住址。被申请人有诉讼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注明其身份。二、拆迁条件没谈好他们要强
    2023-02-20
    3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应该怎样操作?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处理在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当事人认为并提出该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最高法院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诉讼当事人,一般为被告,第三人也有权提出。其他诉讼主体或诉讼外主体即使有不同意见,仍不构成法律上的管辖权异议主体;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3、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即在人民
    2023-07-28
    14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应该注意什么?
    一、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比较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出3种辩护方式中,委托辩护较之2种方式,作用较大,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其辩护权的主要和重要的方式。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相比,首先,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有局限。法律规定指定辩护只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之下,而该等范围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有限。因此,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较小。相比之下,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并无限制,极为广泛。其次,指定辩护的适用阶段有局限。依据法律规定,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而委托辩护自刑事案件进入即可进行,从对刑事诉讼的介入程度上,委托辩护早于指定辩护。再次,依法可以担任委托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大于可以担任指定辩护人的
    2023-02-25
    360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的第一次审理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但离婚并不像结婚和从民政局拿到证书那么简单。离婚涉及很多事情。如果无法和平达成离婚协议,您需要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离婚离婚诉讼大多数原因是夫妻关系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离婚诉讼的初审中应该注意什么?我们应该注意我们的主要问题和主张,逻辑性很重要。我们应该合理利用我们的有效证据在开庭期间,您应该注意主要问题和您的意见。专注于法官的提问和回答。回答问题时要考虑清楚。快速反应,抓住重点,落实合法权益。如果对方因欺骗过错而感情破裂,你可以向法官提起诉讼,财产分割占三分之二或全部1。添加诉讼索赔出于战略考虑的离婚诉讼索赔,这可能是为了节省案件受理费在投诉中故意省略财产分割请求;它也可能是给被告一个“烟雾弹”,故意减少索赔,让被告放松警惕,并在起诉书中列出更少的索赔。当然,由于财产调查的局限性,一些财产如银行存款和股票资金需要通过法庭调查了解,因此我们必须列出较少的诉讼索赔
    2023-05-07
    36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才能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一、民法典中如何才能诉讼离婚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第一、要准备好诉讼材料。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带齐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
    2023-04-19
    5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应该怎么上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
    2023-02-15
    438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应注意什么?
    ,离婚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应注意什么?什么是离婚调查和离婚财产调查?p>(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收入(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房地产(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车辆(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另一方的其他财产等。离婚调查和离婚财产调查中的注意事项对于另一方不属于另一方的财产,请注意诉讼的保密性,并尽量封锁信息。除了律师,不要告诉任何人你打算离婚并采取行动。您需要及时申请存款和法院调查的其他财产,以有效防止另一方转让财产如果您无法获得有效的证书,您应该注意您配偶的投资目的地和存款方式。除了记录配偶投资和参股公司的全名外,你还可以记下配偶准确具体的购房地址、车牌号、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向有关部门查询或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如果发现配偶有转移迹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在婚姻案件中,弱势方应保留房产证、车辆销售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据、股票账户、,有价值
    2023-05-07
    32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死亡应该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中原告死亡的处理一部分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处理方式是: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裁定诉讼终结。一、死亡多长时间办理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是因为继承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一、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023-04-05
    298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于虚假诉讼罪的确立之前,人们大多以“虚假诉讼”称呼该条。”我认为不宜以“虚假诉讼罪”确立罪名。其一,“虚假诉讼罪”容易产生歧义。因民事诉讼本身客观存在,是真实的,并非虚假;只是该民事诉讼指称的事实是捏造的,是虚假的;“虚假诉讼”容易产生歧义。且“捏造的事实”不等于“虚假诉讼”。其二,罪名应充分表达法条要义,本罪的罪状主要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虚假诉讼罪”不能充分表达该罪罪状,建议将罪名确立为“捏造事实诉讼罪”。关于虚假诉讼罪的刑事诉讼程序就该罪的刑事程序方面,至少有两个问题需要关注和细化、明确。一是追诉程序的启动时机,即何时启动,是在民事诉讼进行中还是民事诉讼终结后。根据刑法规定,“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均可成立犯罪,似乎启动时间可以“视情况而定”。我也认为启动时间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是,如在民事诉讼中启动该罪刑事程序,既涉及刑民交叉,又涉及民事诉讼是“
    2023-05-02
    105人看过
  •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追加被告应该怎么做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原告起诉的被告不合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明确的被告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要求该被告应是行政主体、明确的被告应是清楚、可以指认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应是具体的被告、明确的被告不等于被告主体适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
    2023-08-07
    6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提起行政诉讼应注意什么什么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包括: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即实体权利的主张,以便使受诉人民法院明确其在诉讼上的要求以及通过此次诉讼所欲达到的具体目的。 2、提出诉讼请求的客观基
    •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
    • 不符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该注意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纳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纳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 行政确认行政上诉状应该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30
      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某区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庄某华,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某区人民法院(2013)浦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 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字第X号工伤认定书; 上诉理由 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
    • 行政诉讼中,如何委托行政诉讼中的法院调取证据,应注意哪些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院对当事人的调取证据申请,经审查后发现其不在本辖区时,可以委托证据所在地法院调取。这里的“可以”意味着法院可委托调取证据,也可直接调取证据。当法院委托证据所在地法院调取证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委托调取证据时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既是行政诉讼管辖的必然要求,也是对证据所在地法院管辖权的尊重。 (2)调取证据委托书中应载明如下内容:需调取证据的地点、掌握证据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等;需调取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