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建设骨灰堂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8:51:35 35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有建设(迁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建设用地;

2、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3、有建设(迁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必要经费;

4、必须是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规划指标之内的项目;

5、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名称必须与其责任形式及其从事的经营项目相符合。

二、办理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建立的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可行性论证,资金来源等筹备情况,申办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等

申请登记时须持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金额须符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求。

如场所(场地)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权证明。

基本情况包括:拟定法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职业、个人简历等。身份证可以是复印件,验证时原、复件一并验,留复印件备案。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在线填报材料;

2.预受理:符合许-可情形的,预受理通过;不符合许-可情形的,退回申请;材料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受理;材料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4.审核: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

5.批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批准;

6.办结:许-可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7.领证: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做出审批结果后,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德政街26号A栋104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2017年)

附件2“国务院同意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10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实施机关由广东省民政部门下放到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2017年)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2017年)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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