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无效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9:50:25 320 人看过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一、赠与合同没公正算吗

只要合同符合规定就能生效。赠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于某件物品无偿赠与的一种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为当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叫做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的意思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有着意思表示,之后达成了共识就可以签定合同,合同在双方签订之日起就生效了。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

(4)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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