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诉讼中谁是诉讼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42:58 258 人看过

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配、债务承担、退伙等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应将起诉的一方或多方作为原告或共同原告,其余的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

2、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主体。合伙企业分为纯正合伙企业和合伙型联营企业。合伙企业的法律性质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起字号的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我国民诉法进一步规定合伙企业为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诉讼。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伙企业亦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应诉或起诉,这殊无疑义。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认为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合伙企业,如债权人仅对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法院必须依职权追加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否则为漏列诉讼主体、处理错误。这主要受传统合伙理论的影响,因为传统理论认为合伙不是一个实体,第三人起诉合伙时必须将全体合伙人列为被告,并必须向所有被告合伙人送达法律文书;合伙人与合伙之间也不能相互诉讼。笔者认为,上述司法审判观念过于保守落后,不符合社会时代发展的潮流,不具备妥当性,应更新司法理念。首先,这是对合伙企业这特殊民事主体的误解。法律已经确定了合伙企业是一个与其合伙人相区别的经济实体,为与法人、自然人相对应的“第三类民事主体”。“我国合伙中的合伙人实际上只是合伙的担保人,因此,合伙与合伙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由于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成为互相独立的法律实体,则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之间也可以互相诉讼。第二,是对民事诉讼主体的误解。合伙企业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不等于它没有独立清偿债务的能力,更不等于它不能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被告)应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可以为诉讼当事人起诉或应诉,诸如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等,合伙企业也自不例外。第三,没有尊重债权人的意思自治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权利,并且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相冲突;第四,会造成合伙债务诉讼程序的复杂化,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第五,该做法带有浓厚的过去那种超职权主义色彩,不适当地过分干预了合伙人个人的社会生活的自由与权利,与现代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理念背道而驰。

根据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债权人对其债权的实现最为关心,对合伙企业的清偿债务的能力最为清楚,当他们认为合伙企业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没有对合伙人提起诉讼时,作为中立裁判者的法院自无必要一律依职权追加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因此,合伙债务基于合伙企业经营产生的诉讼主体可以存在以下几种模式:(1)债权人单独起诉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为单一被告;(2)债权人同时起诉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和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合伙企业为第一被告,合伙人为第二被告;(3)债权人可以先起诉合伙企业,在未达到满足其债权的目的时可再起诉合伙人,合伙企业和合伙人可以作为不同案件的被告。

3、在实践中债权人能否直接起诉合伙人呢?有观点认为,因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对合伙人提起诉讼,请求清偿合伙债务。笔者认为,如果合伙债务是基于合伙企业产生,并且合伙企业尚没有注销解散时,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合伙人,应直接起诉合伙企业或者同时起诉合伙企业与合伙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债权人直接起诉合伙人的,应告诉债权人起诉合伙企业,或依职权追加合伙企业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债务相关文章
  • 重婚罪的诉讼主体是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因此,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
    2023-03-01
    376人看过
  • 离婚诉讼诉讼主体主体必须是什么主体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的要件: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2、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3、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7、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6
    2023-08-10
    476人看过
  • 债务诉讼的诉讼费由谁缴纳?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债务诉讼的诉讼费由败诉方缴纳。原告先向人民法院审预交诉讼费,等到债务诉讼结束了之后再由败诉方进行缴纳的。如果是对于诉讼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
    2023-06-21
    302人看过
  • 合伙债务诉讼中被告方如何被界定
    一、合伙债务诉讼中被告方如何被界定合伙债务诉讼确定被告分两种情形:1.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产生的合伙债务时,以全体合伙人为被告;2.基于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债权人可以直接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二、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并存时如何进行处理当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同时存在,其承担债务的顺序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合伙财产应首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偿还之后若有剩余财产的,应根据各合伙人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再分别用于偿还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反之,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首先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偿还个人债务之后若有剩余的,再用于偿还合伙债务。这就是国际上通行的双重优先权原则,该原则的重大价值在于:平等地保护了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的利益。三、合伙企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合伙企业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2023-12-20
    402人看过
  • 给女方彩礼起诉谁是诉讼主体?
    一、给女方彩礼起诉谁是主体?给女方彩礼起诉婚约双方当事人是诉讼主体。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给女方的财物,而关于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包括了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针对当事人不同的诉讼地位,实际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也是不一样的。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原则上以婚约双方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下列情形除外:1、订立婚约为未成年人的,婚约当事人与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诉讼主体。2、一方的婚约当事人成年与父母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与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等等二、彩礼纠纷诉讼主体如何认定?实际生活中,婚约彩礼的给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亲属通过婚姻介绍人给付另一方父母或亲属。因此如果诉讼主体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于这类纠纷的解决。从原告角度看,给付的彩礼是家庭共同财产或父母财产或亲属财产,男方本人不是权利人,如果只能由男方做为原告,其主体资格往往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从
    2023-04-10
    363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谁
    不当得利的诉讼主体是不当得利占有人和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人。不当得利怎么起诉:起诉不当得利的,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然后宣判。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凡是现在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即“利己而不损人”时,不构成不当得利。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积极损失)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消极损失)。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所谓获得利
    2023-06-01
    226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是谁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是谁著作权侵权诉讼主体是著作权利人,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所有人。著作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1.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因不具备独创性,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2.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一般认为,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
    2023-04-26
    3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诉讼主体是谁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主体是谁交通事故的诉讼主体如下:1.原告(1)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2)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和被扶养人;(3)为在事故中的无名死者垫付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4)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物品等财产遭受损害的财产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2.被告(1)机动车驾驶人;(2)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其他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或个人;(3)承保事故车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4)经当事人请求列为被告的承保事故车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期限根据具体的处理手续和阶段有所不同,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调解的,其调解期限为三十日,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导致伤残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导致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调解期满,
    2023-04-23
    260人看过
  • 超期羁押的诉讼主体是谁?
    超期羁押的诉讼主体,应当是被超羁押的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等。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明确加以规定,目的是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南和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侦查工作效率,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中要求“本通知发布以后,凡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通知的规定,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或者纪律处分;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或者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也认为违反刑事诉讼法,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应以滥用职权
    2023-04-05
    277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谁
    一、虚假诉讼罪犯罪主体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三)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四)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
    2023-03-04
    296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诉讼主体是谁
    一、危险驾驶罪诉讼主体是谁对于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犯罪行为,如危险驾驶罪,通常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众所周知,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而交警大队则属于其附属的执行机构之一。此类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由于其性质为刑事案件,故被归类为公诉案件。具体而言,这类案件将由公安机关侦查机关的下属职能部门——交警支队负责立案和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随后移交给检察院公诉机关提起诉讼,最后由法院审判机关作出裁决。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者,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均应判处拘役,同时并处相应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2024-04-14
    239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是诉讼主体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可以担任刑事诉讼代理人。因此,律师可以是刑事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
    2024-01-05
    87人看过
  • 最高院个人合伙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标的共同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诉争的民事权利义务系属于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者以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为根据。其表现形态之一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复数当事人共同为一方主体,它们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义务,如果共同权利人或共同义务人有遗漏,应驳回起诉。在合伙诉讼中,由于个人合伙的特征之一是“合伙经营”,而合伙经营的经营者是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具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将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的当事人,否则就应驳回当事人的起诉。一、合伙人是必要共同被告吗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
    2023-04-11
    41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一、合伙企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合伙企业一般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它是依法成立的,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因此,在诉讼中,合伙企业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出现。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再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进一步证明了合伙企业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二、合伙企业中谁是合适的诉讼人在合伙企业作为诉讼主体时,谁是合适的诉讼人取决于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1.如果合伙企业的成员不多,可以考虑将全体合伙人列为共同诉讼人一同起诉或者被诉,这是基于“诉讼标的共同”的原则。2.当合伙人数众多时,为了节约诉讼成本和提高诉讼效率,可以考虑将合伙组织本身作为诉讼当事人,由合伙组织派其代表参加诉讼。三、合伙企业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确定合伙企业诉讼主体的方式主要取决于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诉讼的性质。1.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合
    2024-07-27
    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 承担合伙债务的主体是合伙,履行债务的担保或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和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为限。... 更多>

    #合伙债务
    相关咨询
    • 合伙债务的清偿方式是什么,合伙债务诉讼中的诉讼主体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合伙债务的清偿方式是什么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2、只提供技术性劳务的合伙人,对外也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没有上述比例的,可
    • 合伙债务诉讼中的主体,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的承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合伙债务诉讼中的主体1、合伙债务基于合伙合同产生的诉讼主体。公民合伙在许多场合,可能并不成立合伙组织实体或设立合伙企业,仅基于合伙协议对外进行某项民商事活动。当产生合伙债权债务时,因没有存在合伙企业或合伙组织形态的经济实体,只能以全体合伙人为诉讼主体,进行应诉或起诉。此时,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当合伙人人数众多时,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如果合伙内部因利益分
    • 借款合同债权转让诉讼主体是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7
      借款合同债权转让诉讼主体也变了,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是原来的债务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让与情况下,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通知义务是债权让与成立的关键如果未尽到通知义务,债权让与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引起诉讼,原债权人才是适格当的诉讼主体
    • 债务承担后的诉讼主体是谁?如何处理合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1、诉讼中,企业(被告)的法人执照虽δ注销,但法院在原告提供的企业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登记注册地均不能查明其下落的,应告知原告继续提供被告的地址;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地址仍查无下落的,视为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可裁定驳回起诉。企业有共同责任人(共同被告)的,且该共同责任人并非下落不明、并能够应诉的案件,应对下落不明的被告公告送达。
    • 谁可以是诉讼主体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31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