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9:00:26 90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单位,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的行业主管机关。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区、县范围内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管理机构和同经营管理规模相适应的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三)有规定的注册资金;

(四)有维修、服务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涉外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置直接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采用书面形式,并须提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业人员情况、资金证明、办公场地、管理制度等材料,并填写《物业管理单位审批申请表》。

(二)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接到申请后,先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15日内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在1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核发《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在合并、分立后30日内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办理资质认定。物业管理单位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到审批机关注销《合格证书》。物业管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等情况,均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须将变更情况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单位实行年审制度。

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年审时应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年报资料;

(二)从业人员机构设置情况;

(三)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四)物业管理内容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服务、经营等方面。

第八条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单位提交的年审材料,对物业管理单位执行国家、本市法律法规、政策及物业管理和服务达标等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审验不合格的,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吊销《合格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取得《合格证书》后,一年内未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吊销其《合格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作出吊销《合格证书》决定,须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本规定发布前,未经审批机关审核批准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经营资质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配套设施相关文章
  • 北京市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失效]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劳动人事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均须全面执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劳动人事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作以下补充规定: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均须全面执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本规定。二、合营企业的用工计划,由合营企业董事会决定,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劳动局备案。三、合营企业从城镇待业人员和农民中招收职工,应按照市政府和市劳动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合营企业聘用其他单位在职职工或其他单位聘用合营企业在职职工,必须征得职工所在单位同意。擅自聘用
    2023-06-09
    429人看过
  • 北京市旅行社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1、《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国际旅行社申请增加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的,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第二十四条国内旅行社申请转为国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申请转为国内旅行社,应当按照设立审批旅行社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6-09
    376人看过
  • 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
    颁布日期:1986-07-11执行日期:1986-08-01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一节编报项目建议书第二节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章程第三节申请颁发批准证书第三章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第四章设立外资企业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便于中外投资者在上海市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外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市吸收外资和引进技术的方向和规划,选定投资项目。第三条在上海市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均由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对外经贸委)审批。第二章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二章第一节编报项目建议书第四条中方或外方投资者可以通过市对外经贸委批准的对外咨询、代理机构介绍或直接选择合资者,在了解各
    2023-06-06
    473人看过
  • 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伤工资
    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伤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1个月本人工资,这是全国统一的离职时按上年平均工资计算,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共是15个月工资治疗相关费用提供票据,工伤保险报销。具体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0-34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
    2023-02-24
    448人看过
  • 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京建发〔2010〕340号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等工作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现将《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附件: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专家的作用,完善物业服务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业管理行业专家从事物业管理咨询、考评、论证、评估监理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对本人所提出的专业意见承担
    2023-04-22
    153人看过
  • 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2.管理事项包括:(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4)公共生活秩序;(5)文娱活动场所;(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7)车辆行使及停泊;(8)物业档案管理;(9)授权
    2023-04-22
    415人看过
  • 北京市企业兼并审批
    北京市企业兼并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同)所属企业之间的兼并,由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审批,并报市经委备案。第十六条同一区、县所属企业之间的兼并,由区、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市经委备案。第十七条不同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兼并,不同区、县所属企业之间的兼并,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区、县所属企业之间的兼并,由兼并方的主管部门和被兼并方的主管部门协商后联合审批,并报市经委备案。第十八条非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属企业的兼并,按照隶属关系由非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经委备案。第十九条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应将兼并方案征求同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同意。第二十条市属国有企业与中央在京国有企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
    2023-04-23
    401人看过
  • 北京市噪声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
    北京市噪音扰民部分规定如下:1、对于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单位,责令限期治理;2、居民住宅楼内不可设置将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所等;3、对发现的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等,可责令停止使用;4、施工单位应该制定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进行公告;5、进行夜间作业的单位或工厂,应向周边居民进行公告,包括施工项目、时间、监督电话等。上海装修噪音扰民规定上海市对装修噪音扰民的规定是: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在夜间施工,但抢修、抢险的情况除外,但因混凝土连续浇筑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区环保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行政许可的内容。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
    2023-07-01
    199人看过
  • 北京物业新规:物业管理收支须公示
    《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启用中午晚上禁止装修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及《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并自发布之日起启用。临时规约首次对房屋装饰装修时间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擅自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活动。9月13日至10月22日,市住建委曾公布《北京市临时管理规约制定规范及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售楼前要公示业委会办公地点临时规约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重要的配套政策之一,自首户业主入住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期间适用。尽管适用时效并不是很长,但该时段恰恰是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纠纷的多发期。记者注意到,《规约(示范文本)》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开发商和业主签字后就必须遵守。今后,开发商在售房前就要制定好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还要求写清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办公地点的面积和具体位置。开发商不得擅自经营物
    2023-04-22
    447人看过
  • 哈尔滨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材料
    所需材料1、新设立企业提交要件:(1)营业执照(2)企业章程(3)验资证明(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5)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务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务合同2、申请三级资质企业提交要件(1)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务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务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务合同(4)物业服务合同(5)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2023-05-29
    463人看过
  • 物业管理常规经营的市场形式及经营原则
    在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的活动时,物业管理企业因情况不同,常常根据实际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以此来有效保障企业的利益。在常的4种经营形式中,分包式经营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4种经营形式的含义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常见的经营形式有综合服务式、共管式、合作式、分包式等几种。1)综合服务式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所有物业管理工作均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全权负责。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它的覆盖范围最为广泛。因被广泛应用,本书不再详细阐明。2)共管式物业管理是指两家或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共同服务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两家公司的关系、管理范围、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都通过合同进行约定。两家公司共同对业主负责。共管式很少出现,没有代表性,本书不做过多剖析。3)合作式物业管理在性质上与共管式物业管理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合作式物业管理中只有一方是面向业主的主要服务提供方,即取得管理权的物业管理企
    2023-06-10
    112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护用品经营业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1号第一条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市场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经销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系指:各种材质的安全帽等头颅防护用品;各种防尘或防毒口罩、面具、面罩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劳动护目镜、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防尘沙护目镜等眼面部防护用品;各种耳塞、耳罩等听觉器官防护用品;防静电、防酸、防碱、防尘、防菌、防油、防幅射、防水、防寒、防磨刺、防绞碾和阻燃等特种防护服装;特种防护手套、各种防护鞋、防静电导电安全鞋、防酸碱鞋、绝缘鞋等手足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等防坠落装备;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其他防护用品。第三条市第一商业局(以下简称市一商局)负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8-12【实施日期】2002-8-12【发布单位】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号】京建质[2002]058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管理,保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办质字【2002】17号)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
    2023-04-22
    310人看过
  • 北京规定集资房产权按经适房管理
    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产权将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昨天(2月1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等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关于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超标面积部分缴纳地价款等有关问题。通知明确,北京市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遗留项目管理,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必须限定在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未达标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时,须按评估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退出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现住房。同时,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必须符合规定的面积标准。规定面积标准内的部分,按照建造成本价缴纳集资款;超标面积的部分,按市场评估价缴纳集资款。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超过规定面积的,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集资建房建造成本价的10%缴纳地价款。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产权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超标部分面积在产权证附件注记。职工参加集资合作建房再上市出售时,按集资合作建房建造成本价缴纳集
    2023-04-22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配套设施是指与住宅小区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照明、排水、安防、消防、邮政、通讯等设施,以及社区服务、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设施。 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和业... 更多>

    #配套设施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原文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包括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家居建材店、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店铺。
    • 北京市节能车辆审批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30
      本市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并按规定报市和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检查节能评估及其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报送原审查部门。未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者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
    • 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伤工资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上是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伤工资标准。
    • 经北京市xx批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北京市武德区物业管理方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物业管理方案 一、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该项目位于sh区与jz区的结合部,面临武德路,北挨江津西路,南靠北湖路。2.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二、物业管理资料 物业管理将政策和法规为理论依据,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建立社区服务体系。为住户带给全方位管理,服务项目呈现多元化、全方位态势,总体归纳为“六项管理、三类服务”,即“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绿化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和其它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