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21:00:11 411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根据不同版本,标准略有不同,但都包括以下几点: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

1.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包括: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2.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如下: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3.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4.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为: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

-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 非 基 本 农 田 十 亩 以 上

非基本农田是指经国家批准用于种植粮食、蔬菜、水果、油料、棉花、麻等农作物的土地,属于农业生产的基本土地资源。我国土地资源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少,各类土地资源所占比例不合理,非基本农田问题尤为突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基本农田保护分为两个等级:十亩以上为一级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下为二级非基本农田。一级非基本农田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确定的扩大特定用途的低产田、中低产田、劣地、荒地、劣地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非基本农田的其他土地。二级非基本农田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非基本农田。

为了保护非基本农田,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严格控制非基本农田的开采利用,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二是加大对非基本农田保护的投入,完善土地保护体系,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保护非基本农田的法制意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然而,非基本农田保护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一是部分地方非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足,违规占用非基本农田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二是非基本农田保护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部分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推进不力;三是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不够严格,对违规占用非基本农田的行为缺乏有效制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对非基本农田保护投入,严格控制非基本农田开采利用,坚决打击违规占用非基本农田的行为。同时,应加大对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保护非基本农田的法制意识,推动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倒卖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非基本农田十亩以上;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曾经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而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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