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1:14:11 107 人看过

文号:国税发[1994]146号

标题: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

颁布日期:1994年6月27日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别: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

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国税发[1994]146号今年二月,我局下发以来,加快了退税进度,各方面反映较好.但是,由于目前一些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伪造,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出口退税凭证,骗取退税的势头有所抬头,特别是广东等沿海地区的不法分子,以出口服装等货物为名,大量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情节恶劣,数额巨大;一些出口企业违反出口退税的有关规定,在四自,三不见的情况下成交出口业务,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的出口企业甚至直接参与骗税;个别税务干部也参与了骗税活动.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外贸经营秩序,而且给国家和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为了保证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严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发生,经研究,特通知如下: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出口退税凭证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批退税.要充分认识到反骗税斗争的长期性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危害性.当前,要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得力的措施,防止新的骗税案件的发生.二,凡有下列情况的,对该笔出口业务一律不予退税.1?出口货物的货源不实的;2?虚抬出口货物国内收购价格的;3?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的;4?在四自,三不见情况下成交的出口货物.三,对于今年以来从骗税案件多发地区购进并在广东九龙,汕头海关及其所属海关报关出口的服装,在未核实清楚货源,价格等以前,一律暂不予退税.已退税的,出口企业应提供补税担保,如不能提供补税担保的,审批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书面通知企业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补税款的存款.待查清以后,按实际情况处理.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将上述服装按附表的内容和要求,在7月25日前以电报的形式报我局.在上述海关报关出口的其他货物和在其他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有骗税嫌疑的也请列明上报.上述货物,如已发函调查的,请将回函复印后一并报我局,并在附表备注栏中注明.广东省内的出口企业出口的服装等货物,除从固定的厂家购进且价格正常的外,请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和广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对其货源,供货企业的购进发票和销货发票以及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8月底以前报我局.四,今年3季度,我局将对出口退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目前,对于出口企业在外省购进的出口货物,除从固定的厂家购进且价格正常的外,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对其货源,供货企业的购进发票及纳税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8月底以前报我局.各地负责征税的税务机关也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发现敷衍塞责,开具假证明的,要追究经办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附件:(编者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出口退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数据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备案出口合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软件进行了升级,现将备案出口合同项下出口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国税函〔2006〕877号文件要求,对出口企业备案的出口合同、电子备案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的电子备案数据作为办理相关货物出口退税的审核依据。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合同备案货物出口退税过程中,外贸企业在填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及生产企业在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时,须在该笔货物的备注栏内填写“HTBA”字样,将该笔货物所对应的出口合同号及合同项号等项目填报《合同备案货
    2023-06-07
    474人看过
  • 关于加强对地方财税管理审计监督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发布日期:1993-7-29执行日期:1993-7-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厅)、各特派员办事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宏观调控的指示精神,促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整顿财税秩序,严格财税纪律,努力增收节支,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就加强对地方财税管理的审计作如下通知:一、对地方越权制定的减免税收政策的清理情况和以各种方式承包流转税的纠正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财税部门清理不实、纠正不力的问题,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继续擅自减免税收和“两金”的,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二、对海关减免进口关税和工商的清理情况,由审计署组织力量进行审计和调查。查出清理不实和越权减免的,要依照有关法规处理;对减免不当的,要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处理。三、对财政信用资金和地方预算专项基金的来源、规模、投向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对未经国家批准将应纳入国家预算管
    2023-06-07
    412人看过
  • 关于取得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刑事处罚
    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会这样判刑:犯本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罪一般是指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一般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法院会判多久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
    2023-03-26
    9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审核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国税函〔2003〕1021号)的规定,结合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现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审核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新增项目的审核国家税务局系统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立项的项目,批准立项后,随时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库新增项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申报新增项目,除按照《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国税函〔2003〕1021号)的要求报送材料外,必须附报审批部门批准项目立项的正式批复文件,投资估算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业务用房项目和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税校、培训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须由中介机构对项目投资估(概)算进行评审,并附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由第三方出具。审核进入项目库新增项目,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2023-06-10
    66人看过
  • 关于开展出口退税联合调研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发布日期:2004年04月05日生效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涉外税务审计,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税务审计是通过采用现代审计技术获取纳税人涉税信息并进行分析审核的管理性手段,其规范的工作底稿、充分的涉税信息、先进的审计技术和中性的审计结论,既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风险、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也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密切征纳双方关系。各地应充分认识税务审计的作用并采取措施发挥其功能。二、规范管理。税务审计作为日常检查的主要手段,经过近年来在涉外企业的推广应用,其效能已日益显现并被征纳双方日益接纳,但也存在审计不到位和多头下户、重复获取数据的现象。为此,对跨区域经营并实行汇总(合并)
    2023-06-07
    250人看过
  • 江西劳动厅关于严格职工退休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地、市劳动局,中央驻赣、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严格职工退休审批制度,现就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领导,按照同级管理的原则,严格职工退休审批制度,指定熟悉业务的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好退休职工的审核、审批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退休审批工作。二、严禁买断工龄的行为,不得借改革之名买断工龄。不得违反现行退休政策,自行放宽退休条件,使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提前退休。要严格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5]262号《关于不得对企业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安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对已采取了一次性结算办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改为按月支付离退休待遇。三、职工退休(包括提前退休工种退休、因病、非因工负伤退休),由所在企业填写《
    2023-05-10
    138人看过
  • 关于印发《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发[2010]52号发布日期:2010-5-18执行日期:2010-4-1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为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号),税务总局制定了《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现印发你局,请遵照执行。你局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并及时向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反馈试点工作中的问题。附件:融资租赁出口船舶分批退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五月十八日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主管融资租赁船舶出口企业的国家税务局负责融资租赁船舶出口退税的认定、审核、审批及核销等管理工作。第三条融资租赁船舶享受出口退税的范
    2023-06-07
    44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3]1304号【发布日期】2003-12-08【生效日期】2003-12-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考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推进各地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工作,总局决定在2004年3月31日以前,对各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审核退税工作和退税进度进行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信息考核?(一)专用发票申报率?专用发票申报率=出口企业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份数÷(总局下发专用发票信息条数-出口企业内销抵扣的专用发票份数-其它不用于申报退税的专用发票份数)?(二)专用发票审核通过率?专用发票审核通过率=出口企业申报专用发票信息比对通过份数÷出
    2023-06-07
    99人看过
  •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9-9-29执行日期:2009-10-1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部门、各退税企业:财政部《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9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09年9月29日下发,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于我办尚未收到正式文件,目前无法进行转发,为顺利执行该文件规定,先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待收到财政部正式文件后,我办再与省财政厅进行联合转发。一、各地市财政初审部门在2009年9月30日前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仍按照原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初审;2009年10月1日后受理的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初审。二、2009年10月1日以后申请退税的企业,申报资料中需增加以下内容: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全套含附表);2、相关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3、相关销售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
    2023-06-07
    243人看过
  • 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管理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受托方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报软盘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纸质报表报送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预审,并应报送以下资料:(1)代理出口协议;(2)代理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3)如属受托方结汇的,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4)受托方代理出口的货物与自营出口货物在同一报关单或同一收汇核销单的,应同时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核销单的原件和复印件;(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只有在作价加工方式下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并持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和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到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备案登记,并报送以下资料:(1)将免税进口料件销售给工厂时,填写《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一式三份);(2)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提供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合同复印
    2023-06-07
    337人看过
  • 关于出口退税凭证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问题
    本文介绍了“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的定义及其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该罪行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因徇私舞弊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若犯有此罪且该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犯有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且该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罪一般是指指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受损罪判刑标准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受损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一旦被判定有此罪,最高可被判
    2023-08-31
    370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出口退税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署监[1995]440号【发布日期】1995-06-01【生效日期】1995-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海关总署关于修订对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出口退税管理规定的通知(署监[1995]440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增加国家税收,防止利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事情发生,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见附件一的对外公告)。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在货物实际离境出口后,出境地海关方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并作出口统计。报关出口但实际不离境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海关不得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二、以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启运地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出境地海关在验收确
    2023-06-07
    475人看过
  • 出口企业延期提供核销单可凭其他退税单证退免税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出口企业出现逾期收汇核销的问题,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出口企业延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9号),明确对出口企业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逾期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税务机关可在对出口企业其他退税单证、信息审核无误后予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通知指出,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因网上核销系统、信息传输等原因致使出口企业逾期收汇核销的,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2023-06-07
    90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利用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进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3)007号标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利用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进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通知颁布日期:1993年6月15日实施日期:1993年6月15日终止日期:类别:税收征收管理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利用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进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长春、南京),国家税务总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经济特区分局,大连、青岛口岸办事处: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为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遏制出口骗税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联合实施出口退税管理电子化工程,即外汇管理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的电子数据,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审批采用计算机管理并以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作为出口退税的主要依据之一。此项工作
    2023-06-07
    469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 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 更多>

    #出口退税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判多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涉嫌出口退税过期退税凭证罪的法院会判多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对其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对于出口退税凭证类型的刑法有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掏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询私情、私利,违反国家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
    • 我国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1、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参与出口退税操作的价格,采用的是FOB价,不使用CIF价,请予核实;2、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免抵退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的或受托方开的),若以其他价格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
    • 关于偷税取得出口退税的罪名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