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计划生育诉讼是做司法鉴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9:50:47
397 人看过
不是,行政计划生育诉讼一般做的是行政鉴定。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物纠纷时,对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和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的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是否属于行政计划生育诉讼范畴?
112人看过
-
计划生育可否做医疗过错鉴定
114人看过
-
计划生育行政裁定书是如何的呢?
441人看过
-
计划生育行政违法表现及对策
439人看过
-
年计划生育法规与政策
225人看过
-
三胎政策:新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26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
词条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最新文章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能告行政诉讼执行计划生育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
-
国家计划生育是做司法鉴定还是公司法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不,行政计划生育诉讼通常是行政评估。行政评估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行政评估机构或法律、法规指定的检验、分析、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的处理和解决提供科学依据的行政活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法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审判,有权申请法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项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
-
行政诉讼可以告人告计划生育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
-
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何区别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8少数基层法院及法官对新《计生法》和相关条例在认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审判和执行人员的素质亟待提升,同时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目前还普遍存在着执行力量不足的问题。
-
计划生育可否做医疗过错鉴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30计划生育可以做医疗过错鉴定。符合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的就可以做相关的鉴定: 1、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3、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