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二审案件,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结论是否要送达辩护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44:55 372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九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期间进行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的,作出的鉴定应当及时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将鉴定结论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补充鉴定要求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同意的,作出的鉴定应当及时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将鉴定结论告知对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并通知人民检察院。

因此,死刑二审案件,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结论要送达辩护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关于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问题
    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若认为所作结论不够完备、不够明确或提出了新的问题、或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新资料,可以决定或申请将已鉴定或新发现的检体,仍交给原委托的鉴定人进行检验,鉴定人对新问题的解答或所作的修正补充,就是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是由原鉴定人作出,是对原鉴定的补充或修正,若是对原鉴定的补充则应将原鉴定结论与补充鉴定结论结合使用;若是对原鉴定的修正,则以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为准。重新鉴定是指对原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发生疑问时,将原案材料再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进行的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可以不受原鉴定内容和材料的限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重新鉴定时若所得出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对原鉴定结论进行论证并说明不一致原因。“刑诉法”第120条“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121条”侦查机关应
    2023-08-15
    471人看过
  • 鉴定结论异议原告可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有关鉴定结论的认定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准许: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规定指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则应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鉴定书内容是否有欠缺或鉴定结论是否明确。如果内容有欠缺或者鉴定结论不明确,法院可以要求鉴定部门予以说明、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规定同时指出,法院可以
    2023-06-06
    135人看过
  • 鉴定意见是否送达刑事被害人
    一、鉴定意见是否送达刑事被害人鉴定意见可以委托家属参与鉴定和监督,以下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二、用人单位鉴定意见怎么写***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三、鉴定结论与鉴定
    2023-06-06
    9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逾期送达鉴定结论怎么处罚
    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人员逾期送达鉴定结论的,给予以下处罚:(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
    2023-02-16
    460人看过
  • 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有什么不同
    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重新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证据材料做出新的鉴定,新的鉴定意见有可能和原来的相同,也可能和原来的意见相左。补充鉴定是基于原来的鉴定意见,在原鉴定的基础上对于其中不明确,或者需要补充说明的有关内容做出新的解释和说明,或者补充说明,不改变原鉴定意见。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三)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四)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五)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六)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七)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八)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九)其他违
    2023-04-14
    493人看过
  • 什么叫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如何审查
    鉴定结果是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进行这种鉴定活动的人,称为鉴定人。鉴定人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有的国家称为鉴定意见。作为当事人为什么不服,无非是司法鉴定有违法之处而结论对自己不利。那么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应对措施呢?聘请相关专业的医学专家、法医学专家、诉讼法专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首先,对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进行审查,他们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否具备参加鉴定的资格(参加法医鉴定的法医具备专医从业资格其鉴定机构是否合法并具备相关鉴定资质),对鉴定所依据的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客观、完整、全面,进行审查。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审查。对鉴定过程度和鉴定评述的理论依据进行审查。那么审查司法鉴定结论及应对的方法有哪些呢?
    2023-04-29
    435人看过
  • 刑事诉讼部分的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费用承担问题
    实践中,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被告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如抢劫、盗窃案件中的被告人对抢劫、盗窃物品的价格鉴定结论不服,抢劫致人重伤、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被告人或被害人对被害人的伤情程度鉴定不服等等,请求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问题不时出现。若驳回被害人或被告人的申请,将剥夺了被害人或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不利于保证案件质量;若准许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这里只是明确了侦查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但对于审判阶段的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关于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
    2023-08-05
    255人看过
  • 刑事案件鉴定是否算审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是不算的。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而在法院审判环节,也有可能面临着很多需要鉴定的事项,例如,侦查阶段的鉴定结论出现重大瑕疵的时候,有可能牵涉到重新鉴定,还有就是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被害人有可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些都需要占用大量的审理期限,而根据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申请重新鉴定,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对其他的鉴定时间都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鉴定的时间一般都超过了一个月,甚至更长,这就给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为鉴定占去审理期限一半的时间,使得审判人员就没有太多的精力放在研究案件上,导致案件处理的不够细致;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要进行大量的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故意伤害的案件数量一直上升,如果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做不到位,很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2023-04-17
    400人看过
  • 鉴定补充鉴定复核鉴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原鉴定项目有遗漏。2、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4、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由此可见,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的内容主
    2023-08-04
    105人看过
  • 四方面入手审查伤害案件鉴定结论
    伤害案件鉴定结论是比较常见的鉴定结论,它是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运用自己的法医学知识及法律常识对司法机关所指定的刑事案件中的人身伤害的程度或死亡的原因、伤害的凶器等进行鉴别和判断后制作的书面意见,因为这种鉴定的鉴定人通常为法医,所以也称法医鉴定结论,是司法工作人员认定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据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方面入手,确保伤害案件的正确认定。第一,鉴定所依据的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只有依靠的材料真实、充分,才能得出客观、准确的鉴定结论。例如某区检察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由于卷宗中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关押三个月。审查起诉办案人仔细审查后,认为鉴定结论有疑点,遂重新委托法医鉴定,结论为轻微伤。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呢?原来办案人员发现鉴定时所依据的病历有造假痕迹,而且有的证人证实被害人伤后失血性休克长达一小时,而经复核,并没
    2023-06-11
    119人看过
  • 对刑事鉴定结论的审查与处理
    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故意伤害等案件中,鉴定结论更为必要并具有决定案件罪轻罪重,有罪无罪的重要作用,也是审判实务中控辩双方经常争辩的焦点。因此,正确依法处理好鉴定结论对于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公正审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审查鉴定目的是否准确。在刑事诉讼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解决的是与案件法律问题相关的专门性问题,专门性问题从本质上讲并不是法律问题,但是专门性的问题必须具有解决案件法律问题的意义。因此,审判人员在接触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对侦查机关、检查机关针对某些专门性的问题所要解决的法律目的进行审查。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1)看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对专门性的问题提的是否准确,例如刑事技术、人身伤害、物品价格、文物真伪、珍稀动物、电子数据、违禁危险品、病情医学、轻重伤法医鉴定等,是什么
    2023-06-06
    2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能否申请重新鉴定
    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但关健是要有证据证明原鉴定的错误。如果没有充足证据的,一般不会同意重新鉴定的。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审查起诉阶段的基本程序有三点:第一是审查侦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侦查活动中的偏差和遗漏问题予以补救;第二是通过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问题,合理斟酌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种因素,作出正确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第三是掌握案件的全面情况,对案情进行充分分析,为支持公诉做好准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伤害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但关健是要有证据证明原鉴定的错误。如果没有充足证据的,一般不会同意重新鉴定的。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一、处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有什么?刑事案件的
    2023-03-17
    225人看过
  • 档案年龄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档案年龄是不能随意修改的,首先确认一点人事档案是不可以随意改动的。组织填写错误的这种情况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的老同志多少会有些这样的问题。但是要更改出生日期,现在中组部抓的比较严,不可以随意改动。确认自己的出生日期,是看最早的档案形成材料上的时间。并不是看户口本和身份证。档案年龄大身份证年龄小怎么退休档案年龄大,身份证年龄小,按档案年龄退休。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
    2023-07-05
    264人看过
  • 鉴定送达程序
    离婚诉讼
    一、鉴定送达程序(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送达时,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可交给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离婚诉讼中,向一方当事人送达时,在受送达人不在的情况下,不可以交给在身份上既是该方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又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人代收);受送达人指定了代收人的,可交给代收人签收。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向上述受送达人以外的人送达,视为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
    2023-06-06
    137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准予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应予准许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2
      目前可以按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即“通过审查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准许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
    •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辩护人是否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作重新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这说明,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无论是复核,还是
    • 第二审死刑案件是否需要指定辩护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
      法释〔1997〕7号(199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3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1月20日起施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法刑一请字〔1997〕2号《关于第二审死刑案件是否需要全部指定辩护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关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也应当适用于
    • 哪些是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终局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 (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或超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
    • 鉴定结论通知书是否就是鉴定结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不是的,但是通知书的内容就是鉴定结论的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