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措施的案件是否能继续侦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5:22:28 427 人看过

1、解除强制措施的案件能继续侦查。

2、在实施强制措施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4、由此可见,强制措施具有期限性,期满后需要依法解除,但是案件侦查可以不受强制措施的影响。

5、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还未侦查完毕的,可以继续侦查。

6、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时限

1、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

2、采取监视居住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此时也可以接续侦查但不得继续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直至出现需要拘留、逮捕条件)。

3、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检察院3天内作出决定是否报捕(可以延长4天),送上一级检察院侦监部门审查,侦监部门的审查期限是7天,这一共10-14天时间就是检察机关拘留嫌疑人的时限。

4、移送起诉后:公诉部门审查期限是1个月,可以延长到1个半月。在此期间,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每次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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