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可以申报工伤吗,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0:04:31 167 人看过

一、劳务关系可以申报工伤吗

劳务人员在劳务活动中受伤的,由于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报工伤,但由用工一方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

(1)当事人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

承揽关系中承揽人提供的是一种独立性劳动,承揽人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约束、支配,以自己的技能、设施、知识承担经营风险,基本不用听从单位有关工作指令,与工程发包单位没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隶属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承揽关系中承揽方往往自己准备工具或设备,在限定的场所和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报酬。

(4)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承揽关系一般是一次提供劳动成果。

(5)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承揽关系中承揽方的劳动具有相对独立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劳务关系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但可以要求用工一方承担人身伤害赔偿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5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是劳动关系还是加工承揽关系
    [案情]2006年,某手工艺加工厂当地招工,条件是:劳动者自带生产工具,在工厂车间做事,由工厂分配生产任务,按合格产品计件付酬。陈某被工厂录用,双方未签定劳动合同。劳动中,由于该厂管理松散,没有规定上下班时间,劳动者只要完成工厂交给的任务,即可回家。劳动报酬领取也比较随机,一般按前阶段加工的合格产品数量付酬。2007年初,陈某在劳动中,被切伤右手,共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事后,陈某认为自已在工作中受伤,应按工伤对待。某手工艺加工厂认为其与陈某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陈某与工厂协商未果,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也未获得合理答复。于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分歧]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加工承揽关系,对此,本案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陈某与某手工艺加工厂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因为陈某是某手工艺加工厂招工时聘用的,工厂为陈某分配任务,陈某按工厂要求完成生产任务,虽然双方
    2023-04-23
    138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劳务关系有关系吗?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双方形成劳务关系,然后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按照工伤来进行赔偿。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如何处理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处理如下:1、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2、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比如雇佣关系;3、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4、工伤是
    2023-07-05
    49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本质区别与演变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薪酬工资、工作时数、休息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构成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合同确立的劳务关系则限制较少,主要受合同内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民法典合同编的限制。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判定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存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2023-07-11
    349人看过
  • 承揽和劳务的区别及联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承揽关系主要存在于分包形式中。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及归责原则是什么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系。2、双方
    2023-07-06
    214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差异:关于劳动与劳务的区分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并要求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务关系的主体在法律上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体资格,而不要求具有劳动者资格或用工资格。二、关系的性质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属普通民事关系,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特殊身份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当事人关系的性质不同,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待遇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包括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只有劳动报酬,不涉及社会保险。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
    2023-07-08
    391人看过
  • 详解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异同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双方主体比较多元化。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劳动者自主提供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彼此之间不其他存在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必须根据雇主指示范围内进行劳务活动,雇员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隶属关系与人身依附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赔偿区别(一)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
    2023-07-02
    375人看过
  • 浅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概念和区别劳动争议
    一、关于两者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很普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务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与劳动者依据民事法律规范,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务,另一方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
    2023-04-12
    220人看过
  • 了解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及其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
    2023-07-05
    495人看过
  • 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
    实践中,与劳动关系相近的一类劳务关系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2)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3)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一、劳务合同的风险劳务分包管理不慎带来的风险。劳务分包包括规范的劳务分包和不规范的劳务分包。规范的劳务分包关系是指工程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工作量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在这种关系中,劳
    2023-02-04
    104人看过
  • 劳动关系或是买卖、承揽关系
    大竹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竹劳仲裁字[2008]第51号申请人:张贞尚,男,45岁,汉族,初中文化,住大竹县朝阳乡木鱼村3组(原金黄村5组);委托代理人:唐文学,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大竹县朝阳乡丰金石灰厂采石场;法定代表人;陈世轩(系投资人);委托代理人;汪武婵,大竹县竹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案由:劳动关系争议申请人张贞尚要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大竹县朝阳乡丰金石灰厂采石场具有劳动关乡的仲裁申请,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人张贞尚及委托代理人唐文学,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投资人,下同)陈世轩、委托代理人汪武婵,均准时到庭参加了庭审。此案本委现已审理完结。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大竹县朝阳乡丰金石灰厂采石场,系陈世轩以家庭财产开办的个人独资历企业,申请人张贞尚系被申请人母猪洞采矿点的负责人,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双方汉有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5月30日,申请人在
    2023-04-22
    265人看过
  • 如何分清雇佣和加工承揽以及劳务关系
    三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用人接受受雇用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其次,从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方面看,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承揽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在劳动中承揽人一般是自行决定自己的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不受定作人的组织指挥和监督管理,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
    2023-06-14
    52人看过
  • 如何识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系
    如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认定双方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补充用工形式。一、劳务派遣什么意思?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二、劳务派遣工是否都要交社保?劳务派遣工需要交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因为法律规定社保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而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就是派遣单位。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三、劳务派遣有没有五险一金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
    2023-02-08
    427人看过
  • 劳务关系可以辞退吗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关系不可以辞退的,终止劳务关系的,双方应该解除劳务合同,而不是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
    2023-03-17
    144人看过
  • 劳务关系有病假工资吗,劳务关系有哪些
    一、劳务关系有病假工资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劳务人员生病后,在治疗疾病期间,一般是没有病假工资的,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劳务关系有哪些情形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2023-04-18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劳务关系是不是承揽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
      不是。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 知道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生活中常见的这类雇佣形式有:家庭雇佣保姆,私人之间的雇佣,如车主雇人开车,雇请钟点工,聘用离退休人员等等。2.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从单位获得报酬形成的关系.按照《劳动法》及其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的,则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而《
    • 承揽法中劳务关系是不是劳务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8
      不是。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 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分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承包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承包关系中,虽然承包人也是按照委托单位的指示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但承包人在完成承包工作时是独立的,其具体的完成方式方法由承包人自主决定,不受委托单位的监督管理,只需按约定向委托单位交付劳动成果即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个人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具体内容、方式、劳动时间等劳动过程服从和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 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是同一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8
      不是。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而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