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诉讼保全制度的功能,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在诉讼保全过程的信用担保行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安徽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融资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11月20日下午,安徽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办法》的主要内容以及获准在安徽省高院开展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名录。
《办法》共17条,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界定、基本条件、信用等级、入选标准、收费标准、担保金额、违规处罚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此次确定的12家融资担保公司,是安徽省高院在各融资担保公司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商请安徽省政府金融办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择优确定产生的。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需要此项服务时,可以在名录中自行选择。
安徽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在发布会上表示,进入名录,只意味着安徽省高院对该机构开展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业务的能力进行了预审查,以确保保全措施及时、便捷,方便当事人诉讼。安徽省高院将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增补和更新。
名录以外的其他融资担保公司,仍然可以在安徽省高院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法院在做出保全裁定前,会对其担保能力、信用状况等实行一案一审查。
-
如何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487人看过
-
担保公司怎么融资
60人看过
-
辽宁规范融资担保市场
420人看过
-
新《公司法》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
448人看过
-
融资担保公司是什么,有何规定?
292人看过
-
国企融资担保公司怎样
50人看过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更多>
-
请问融资性担保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
-
小贷公司为非融资性担保的担保责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4根据《暂行办法》项下条款的限定下,非融资类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得到了缩紧。仅可以开展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对于融资性担保业务,需要具有融资性担保经营牌照,没有的,属于禁止经营范围。尽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再有资格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在变则通的规则下,可以考虑与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合作,用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银行担
-
融资信用担保山东XX公司的担保类型有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1信用担保是一种信用中介服务,本质上属于金融服务的范畴,同时又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信用约束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是现阶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环节。信用担保融资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高风险行业,承担了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不愿意或不能够承受的高信用风险。
-
融资担保公司是否需要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4不可以,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条件不得优于为非关联方提供同类担保的条件。并且融资担保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的,应当自提供担保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