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8:31:15 336 人看过

一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二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三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

四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证据不确凿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重新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我们执法部门是可以重新调查取证,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这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主动进行纠错的精神的。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我们执法部门是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的,即使收集了证据也是无效的,但主动进行纠错却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要求的。

五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的程序出现错误时,如检验报告送达后未满15日或责令整改未到期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行政相对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或对责令整改未到期就处罚提出异议,致使该案处罚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缺陷,此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新作出处理决定,重新履行处罚告知程序,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是如果发现因没有管辖权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按照案件移送的规定将案件材料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处理。我们虽然无权处理该违法行为,但不表示其他有权处理的部门不能处理。

以上是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和变更决定的区别
    一、行政复议撤销决定和变更决定的区别《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
    2023-04-24
    166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方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范文
    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送达方式《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3款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复议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具有确定力、具有执行力、具有拘束力。(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
    2024-02-02
    4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后又做出同样的决定
    一、行政复议撤销决定后又做出同样的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
    2023-04-24
    4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程序
    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尚未作出复议决定,且申请人自愿在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则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撤回申请后,一般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尚未作出复议决定,且申请人自愿在复议机关作出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则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如果申请人撤回申请,一般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 请 人 如 何 自 愿 撤 回 行 政 复 议 申 请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撤回的条件是撤回主体适格以及撤回时间合法。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时,需要说明理由,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后可以撤回。但是,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申请人能够
    2023-10-03
    36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常识行政复议决定书书写方法
    一、当前行政复议决定书存在的几个问题《行政复议法》对如何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未作明确、具体的规定,各地做法不尽统一。原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在2000年度印发了一套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对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从形式上规范了格式规定,但实践当中仍存在着不统一的现象,比如在格式上,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以文件形式出现,使人难以界定是文件还是法律文书?是文件又不符合公文的有关规定,是法律文书却又套上红头文件,容易混淆了两种文书的用法;有些行政复议决定书前面未写上复议机关的名称;有些在标注编号上以“()府复决字()第()号”,“()政行复()()号”或“()府复()号”等形式出现;有些还干脆写上抄送单位等等,在内容上,更是形式多样,有些没有申请人称或被申请人称,就直接进入复议机关查明阶段,无法知道申请人的诉称内容和被申请人的辩解理由;有些在复议机关查明部分写上“经本机关查明,又查明,另查明,还查明”等情形,
    2023-06-02
    28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要求重新作出
    一、行政复议撤销决定要求重新作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
    2023-06-06
    129人看过
  • 撤销征地批复之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大悟县城关镇高畈村高福新等13户村民(附申请人名单)代表人高福新,男,1969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府前街高畈2组28号代表人胡凡荣,男,1957年10月5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西岳庙18号代表人高申艳,男,1954年11月2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高畈村2组159号代表人高树明,男,1956年12月19日生,汉族,住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高家畈104号被申请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12号法定代表人杜云生,职务:厅长。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大悟县2008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函》(鄂土资函[2008]535号)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与理由:2009年5月6日,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调查时知悉,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于2008年8月29作出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大悟县2008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并
    2023-06-08
    32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程序应该怎样办理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应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执行者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可依法撤销行政处罚。步骤: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做出相应的撤销行政处罚。一、扩展资料: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为是指复议机关作出的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具体
    2023-03-25
    457人看过
  • 撤销司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樊则华,男,1954年6月16日生,汉族,大专文化,1985年从事律师工作,云南云法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因无法执业申请延期检审)。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证律师工作指导司。负责人:司长。请求事项:依法责令被申请人:一、撤销云南省司法厅云司律字[2003]9号《关于云南云法律师事务所由国资律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批复》(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二、依法查处周路等执业律师违反《律师法》以欺诈行为骗取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三、依法责令云南省司法厅赔偿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及行政不作为,给申请人造成的执业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事实及理由:2005年8月15日,申请人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申请司法部撤销云南省司法厅将在职的公安干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为合伙执业律师的违法行政许可。2006年3月24日,你司书面告知:我们已将你的申请材料转交司法部律师工作指
    2023-06-06
    32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
    在实践中,在进行了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要给复议人送达复议决定书,那么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行政复议答复书与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什么区别行政复议答复书是由被申请人制作的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
    2023-04-24
    12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决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案件回避制度的适用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系,实际与无异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回避,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不公。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向调查人员提供了证言,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就案件的
    2023-07-02
    289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期限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规定。依照本条一款规定,复议机关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要作出复议决定,也就是说,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复议工作。受理之日,按本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履行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书或接受申请人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在这里,属于按第十六条第二款收到申请并依法转送有关机关的县级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之日不算受理之日,接受转送的行政机关,对属于自己管
    2023-06-06
    260人看过
  • ___人民法院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
    ()___字第___号_________:______不服本院()____字第____号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于____年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你方提出:_____________(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如下:一、撤销本院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字第____号决定;二、准许________(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____年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的调查收集__________(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名称)的申请。_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____________说明:本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2023-06-11
    304人看过
  • 拆迁行政裁决撤销程序
    当事人对拆迁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请求撤销拆迁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实需要撤销的,判决撤销拆迁行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第九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第九十五条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
    2023-06-1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更多>

    #行政复议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程序中有撤销决定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5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
    • 行政复议决定前,上交行政复议撤销书可以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关于行政复议决定前上交行政复议撤销书是否可以的问题解答: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行政主要性质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
    • 行政复议撤销结婚证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8
      很抱歉,如果能够证明是受胁迫登记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不过要在一年内提出才可以。否则只能按离婚处理了。
    • 如何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4
      要使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工伤认定书,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首先就得让工伤认定书不能再执行下去,否则就算申请了行政复议,公司还是能根据这个工伤认定书进行不合理的赔偿。
    • 行政复议法撤销拘留决定书怎么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第一条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拘留的顺利执行,根据《拘留所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主管全国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铁路、交通、森林系统公安机关和公安边防部门主管本系统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