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生效与其法律效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52:41 199 人看过

一、定金生效与其法律效力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故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二)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三)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五)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六)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二、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

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约定的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意思表示真实;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实际交付定金;主合同有效。

三、定金需要双方签字吗

定金需要双方签字,但是签字了并不代表定金合同就成立了,定金合同是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实际交付的定金多余或者少于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的,以实际交付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定金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定金条款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定金条款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08
    455人看过
  • 遗嘱有效与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嘱有效的法律规定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无效的法律规定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怎样的遗嘱有效1、遗嘱有效的条件:(1)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4)遗嘱不得篡改,不得伪造;(5)遗嘱人对遗嘱约定的财产有处分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
    2023-08-07
    448人看过
  • 定金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法律效力,生效时间怎么算
    一、定金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二、定金合同的生
    2023-05-03
    472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在属时、属地、属人、属事四个维度中的国家强制作用力。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或来自于自然或来自于理性或来自于神等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权力;社会法学派认为法律效力来源于社会的事实。二、法律效力的内容法律效力是法律从规范的静态存在走向实践的动态存在的内在根据,法律效力是内含于法律中的对法律调整对象产生作用的能力,因之,其可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法律效力的实体根据在于法律的合需要性与合规律性(统称合目的性),其形式根据则在于对语法、逻辑、修辞等语言工具的尊重和对内部之正当程序和外部之必要强制的坚守。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
    2023-03-28
    441人看过
  • 不付定金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一、不付定金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不支付定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签订定金合同的,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支付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
    2023-04-18
    233人看过
  • 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相对人进行追认的,合同就有效,相对人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一、无权代理的问题无权代理不一定无效,其效力待定。法律赋予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效力的决定权,被代理人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视行为人的代理为有效代理,被代理人对该合同不予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后果由行为人承担。二、无权代理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它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无权代理合同最终被被代理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被被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对于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
    2023-04-06
    100人看过
  • 定金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定金的效力表现如下: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时,并不能当然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然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5.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6.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
    2023-06-05
    452人看过
  • 什么定金合同不成立不生效,定金的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定金合同不成立不生效1、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2、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3、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4、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二、定金的效力有哪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
    2023-06-29
    483人看过
  • 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
    2023-08-08
    496人看过
  • 与效力待定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与效力待定有关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
    2023-05-06
    365人看过
  • 产权证有法律效力吗产权证法律效力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对房屋等大额财产的管理,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如住房监督所)通过一定程序审查,登记,最后向房屋所有者发行房屋所有权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明书上的所有权者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房地产市场通过这种权利管理模式,很好地消除了一家多主、一家多卖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风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处理住宅生产票的住宅依然存在产权纠纷,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事件,法官们也有完全不同的认识。某种观点认为,对已发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住宅所有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向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发行住宅所有权证明书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另一个意见是,当事人之间存在产权纠纷的事件,人民法院必须作为民事事件受理。这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住宅所有权证明书只是证明住宅所有权
    2023-08-18
    203人看过
  • 定金主要有哪些效力
    一、定金主要有哪些效力(一)证约效力。定金一般是在合同订立时由当事人一方交付给另一方当事人的金钱,交付定金的事实可以证明合同的成立,因此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当然,定金不能决定被证明的主合同的效力,不能排除主合同因欠缺合同的有效条件而不能成立的可能,在此情况下,不能以交付定金的事实来证明主合同的存在。(二)预先给付和抵消的效力。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支付的,但是定金并不是主合同给付义务的一部分。当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因此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三)担保效力。这是定金所具有的主要效力。定金的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体现出来的。定金罚则的内容,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的这一作用,在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会产生丧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的后果,所以为避免定金利益的损失,就必须积极地履
    2023-05-06
    164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章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法定代表人章有哪些法律效力关于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效力的详细阐述如下所述:若该签章之行为既符合意思表示之真诚信实要求,同时又未违反任何现行法律规定,那么该行为即被视为合法有效;鉴于此种情况下,所有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均将由法人机构全权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法定代表人乃是按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明确规定,代表法人进行各类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然而,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法律责任则应由公司承担。若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公司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之后向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二、法定代表人名章能代替签字吗法人代表的印章可以代替手写签名,法人代表的印章在公安局
    2024-04-09
    440人看过
  • 法律依据: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债权转让的有效性如下:1、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所有转让的情况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的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况下,原债权人转让部分失去债权。2、对于受让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但权利属于债权人本人的除外。3、对于债务人来说,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也不得影响债务人的权利。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吗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
    2023-08-07
    1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有哪些法律效力,定金与违约金可以一起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定金有哪些法律效力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在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
    • 订金和定金各有哪些的法律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2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
    • 定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2
      定金合同生效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二是合同生效日期和最终认定的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
    • 贷款担保人生效有哪些法律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2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因保证责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连带保证责任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应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不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
    • 赠与合同有哪些效力?是否有法律效应?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4
      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有: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且内容合法,赠与财产是赠与人合法财产,则赠与合同有效。对于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必须采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