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14:18 470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有其不同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区分,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同时承担义务的合同。

2.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受益情况,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因享有合同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代价的称为有偿合同。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必偿付代价的,称为无偿合同。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二、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

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

3.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保险合同将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4.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5.保险额度必须符合规定。

6.保险合同必须得到被保险人认可。

三、保险合同由什么构成

保险合同由保险人投保人基本信息、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风险、保险费率、保险期限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应尽义务与享受的权利等条款构成。

投保人应当提出保险需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双方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没有特定条件时保险合同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保险合同转让具备的条件第一,被转让的财产保险合同应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否则当然不具备转让的前提。第二,转让双方就保险合同转让事项须达成一致,当然,也存在合同主体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转让,如合同的主体是法人时,
    2023-07-13
    350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方式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又称为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可以为有限责任,也可以为无限责任。担保责任的具体范围,得由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约定,但若无相反的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为无限责任,而在物的担保则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度。二、担保合同的特征担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
    2023-04-25
    23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哪些特征
    (1)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失的人。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其生命或健康因危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直接损失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人或其它权利人;(2)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3)被保险人的资格一般不受限制,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自己,也可以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被保险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在人身保险中,只有父母才可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一、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
    2023-06-27
    52人看过
  • 保险法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要有什么条件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023-06-15
    11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一、保险合同有效的要件保险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的几个要件:1.主体合格,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自己的真实内在意思;3.合同内容合法,即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二、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不会超过2年。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补交保险费或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按时缴纳保险的费用。三、保险合同的免责期是什么投保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后,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所以保险合同负责期是指投保人和保险有约定免除责任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
    2023-06-26
    23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成立和有效其实并不相同的案例
    王先生的母亲于2005年10月25日在某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田某的说明和指导下填写人身保险投保书,购买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人身保险,书面上载明的身故受益人即为王先生本人。田某提出因王先生母亲年龄偏大,保险公司要求对其进行身体检查,如果身体有问题,或者拒绝承保或者加费承保;如果体检没问题,标准保险费为每年19000元人民币,并先行收取了400元体检费。同年10月28日,王先生的母亲参加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后将20000元交给王先生,嘱咐其代交保险费并说在此金额内就保,而她本人则去海南旅游。11月1日,田某来到王先生家说因检查发现被保险人左肾积水,需要按照次标准体加费承保,每年保险费要在标准体基础上加800元,王先生考虑后同意投保,于是代其母亲交纳了19800元保险费。2005年11月2日,王先生才得知其母亲在旅游中不幸因交通事故已经于10月31日去世。11月5日,田某来送保险单时,王先生告知他此
    2022-04-08
    42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及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一、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如下:1.基于民法上的原因,保险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欺诈和胁迫、无权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以及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2.基于保险法上的原因,如:(1)超额保险;(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3)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出说明的免责条款等。保险合同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因无效保险合同取得的利益应当依照民法上对无效合同处理的原则,或者予以返还,或者予以收缴。二、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由各方按照过错承担。保险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三、保险
    2023-05-03
    228人看过
  • 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以及保管合同的特征
    一、保管合同有哪些效力?保管合同的效力是保管人要履行给付保管凭证、妥善保管保管物、危险通知、返还保管物的义务。寄存人要履行在有偿保管合同中给付保管费、负担必要费用、告知和声明的义务。保管合同一般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成立时间】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的特征如下:第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第二,保管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第三,保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第四,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第五,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三、保管合同定义是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
    2023-03-05
    315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一、保险合同解除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约定解除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法定解除是出现不可抗力或一方迟延履行等违约事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时,当事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条件通常为对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保险人才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故意而为的,该行为往往和欺诈相联系,如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此时保险人均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以示对欺诈者的惩罚,此时解除无溯及力。若解除事由的发生是投保人过失而为的,如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此时解除有溯及力。三、财产保险合同解
    2023-05-06
    58人看过
  • 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和形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给予折扣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确认无效后,违约方除赔偿对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责任,但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不同的法律意义;权利义务不同;性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一方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4、一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一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7-07
    140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赠予合同不规范成立吗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对于赠与合同不规范这个问题的话,只要是满足上文中所涉及到的两个方面就可以有效了,而且赠与合同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二、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常见的单务合同主要包括:1、赠与合同;
    2023-06-24
    210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具有哪几种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保险合同从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合同届满时的赔付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彼此关联的。《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
    2023-05-05
    35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不是有条件的单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单务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和保险人同意承保两个阶段,也就是合同实践中的要约和承诺阶段,通常是由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书,保险人同意后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单务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特点有哪些(1)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是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作为基础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它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使它比一般合同更加需要诚信,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对当事人一方只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
    2023-03-16
    257人看过
  • 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效力有哪些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并由此而推断其主要特征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的不得履行性;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而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动审查。并指出了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应不属于合同的范畴。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即不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并据此认为其存在以下三个特征或要件: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
    2023-02-24
    6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与一般合同相比保险合同的特性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8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如下: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 (四)保险
    • 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及其法律效力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首先,保险合同应当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协商订立的,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其次,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论投保人是个人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与保险人之间都没有上下高低之分。合同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此外,保险合同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是
    • 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什么,与一般的保险合同相比有什么特殊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于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海上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责任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害,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根据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因此,海上保险合同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只是和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相比,更具有其特殊性,如保险标
    •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保险合同什么条件下才会生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6
      保险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缔约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合同在具备上述要件时生效。
    • 供用电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有何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供用电合同本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的主体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的范围非常广泛,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都有资格成为供用电合同的用电人,订立供用电合同。 (2)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虽然客观存在,却看不见,只有在连续使用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3)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