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税收征纳可以民事诉讼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0:40:32 235 人看过

不服税收征纳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受案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

2、诉讼种类不同:民事诉讼可分为给付诉讼、确认诉讼和变更诉讼。行政诉讼可分为撤销诉讼、变更诉讼、履行诉讼、赔偿诉讼五种类型;

3、诉讼程序不同:民事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行政诉讼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二、税收异议的行政诉讼状怎么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另作论述。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民事诉讼涉及的税收滞纳金的特点包括具有法定性,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惩罚性,是规定的期限缴款到了之后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刑事案件,这个
    2023-08-12
    166人看过
  • 税收强制执行不服纳税人诉讼期限是多久时间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服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期限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起的6个月内。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所谓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的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这不仅是税收的的无偿性和固定性的内在要求,也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表现。当今各国都在税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赋予了税务机关必要的税收强制执行权,以确保国家征税的有效行使。一、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简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末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末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1.适用范围。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023-02-16
    313人看过
  • 征地拆迁民事诉讼可以吗
    征地拆迁不适用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也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拆迁协议可以提起诉讼吗达成拆迁协议后,当事人对协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
    2023-02-27
    2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可以异地诉讼嘛
    必须去被告住所地或是事故发生地。所以当事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而是在居住地以外的地方,那么根据上述原则,原告如果起诉,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户籍所在地)而在此居住超过一年的居所地。一、不履行离婚协议在哪里起诉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前述“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二、夫妻双方均在外如何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
    2023-03-14
    433人看过
  • 对烟台房屋征收补偿不服怎么办可以诉讼吗
    征收双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是房子产权不明确咋办?方式: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通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或县市区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温馨提示:
    2023-05-29
    198人看过
  • 地税服务区和征收区收不收税
    关键是看各地的相关规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高速公路服务区逆行会受到处罚吗?逆行,就是逆向行驶,在道路上都是有驾驶方向的,并且一般的城市都会将车道分为两个部分,中间有隔离的东西。那么关于在高速服务区内逆向行驶要处罚吗严格来说从服务区入口在出去,还是正常方向的话,问题不大,也就是转上高速的瞬间,一般不会处罚你的,但要是发生事故了,那么就得按照逆行来处理你了。没发生事故的话,也就那样了。高速公路服务区逆行会受到处罚吗?高速公路服务区逆行会受到处罚,受到的处罚就是要被一次
    2023-08-18
    59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可以起诉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
    2023-02-20
    394人看过
  • 诉讼费是不征税收入吗
    诉讼费是不征税收入,因为法院是司法机关,收取诉讼费是行政性收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不征收增值税。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一、诉讼费的支付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
    2023-03-16
    144人看过
  • 可不可以不征收遗产税
    我国遗产税尚未普遍征收,但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征收深圳等遗产税。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对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通过调整遗产和赠与财产来防止贫富悬殊。遗产税常与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然而,为了吸引投资和资本流入,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或废除遗产税。2023年遗产税征收标准2023遗产税征收标准,中国暂时还没有开始征收,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法定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遗产税草案》第一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3-08-07
    203人看过
  • 税收征管法可以直接申请诉讼吗?
    一、《税收征管法》可以直接申请诉讼吗?纳税人和税务代理人在选择申请行政诉讼时,应注意行政诉讼事项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主要涉及两种情形:行政处罚合理性诉讼和行政复议合法性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两个法律制度的衔接,是由以下两项法律原则所决定的:一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即行政复议并非终局裁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司法机关决定对所争议的行政行为作出最终裁决。二是行政复议并非必经阶段原则,行政复议的存在主要是考虑效率,而行政诉讼则更具有公正性的裁决。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
    2023-06-19
    4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税收保全措施可以申请复议吗
    民事诉讼税收保全措施可以申请复议的。税务保全措施是由税务机关作出的,当事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2023-04-18
    4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与税收征管法税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与税收征管法税收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税收征管法》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十一条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二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九十三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
    2023-04-13
    361人看过
  • 简易征收什么意思小规模纳税人就是简易征收嘛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属于简易征收。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
    2023-02-19
    187人看过
  • 收到保险金还用纳税嘛
    现在国家已对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征税,但对保险金还要纳税吗?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获得的保险赔款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前扣除,即对保险赔款或给付的保险金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赔款是对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所得的补偿,给付的保险金是按合同约定到期或是达到一定条件所支付的款项,这些不是个人的收入,所以不用纳税。我国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此外,我国民法和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所获得的死亡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收益人。未指定的,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指定了的,死亡保险金由收益人享有,不计入被保险人遗产,不征收遗产税。
    2023-04-26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延期十五天可以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8
      审查起诉将延期15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变更管辖权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此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补充侦查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 可以不交诉讼费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3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
    • 不服国家征收房屋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1
      1、如果是对《征收补偿协议》履行、或协议无效方面有争议打官司属于民事诉讼,打这民事性质的官司主要是政府违约不履行协议,或对协议有重大误解而签了字、或显失公平、或有欺诈行为、或受到恐吓胁迫的情形签订的协议可以要求法院判令履行合同约定,或判令合同无效。 2、如果没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而对政府对房子作出的《补偿决定》或对政府的征收程序认为不合法就可以行政诉讼,比如撤销补偿决定,或程序不合法政府作出的决定无
    • 一审民事案件不服可以写复议申请书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对一审民事案件不服不可以写复议申请书。对一审民事案件不服,可在收到一审民事判决后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为裁定书,则应在10天内提起上诉。上诉状可提交给一审法院,也可直接提交给二审法院。但实践中一般都是提交给作出一审判决的原审法院。
    • 作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不服可以诉讼人民法院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