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53:21 492 人看过

一、民法典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如何确认

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其实是指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抵押范围人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抵押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

1、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民法典对于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效力的规定及解析
    有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里如何确定抵押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抵押权,应当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一十一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
    2023-07-07
    204人看过
  • 民法典是如何规定主债权无效抵押权的
    主债权无效抵押权也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无效的,抵押权无效。并且抵押权与主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民法典破产是否中止抵押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中止抵押权,但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申报债权时,要载明债权有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023-08-02
    438人看过
  • 如何选择抵押权追偿效力的立法模式
    比较两种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在未登记抵押权转让和已登记但知情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两种立法模式均否认抵押权的溯源效力,相关法律后果相同。因此,下文主要对抵押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登记转让的情况进行探讨、分析和比较。(1)“有限追索权+冲销权”的模式赋予抵押权人追索权的效力,使抵押权人的权利状态保持原状,而不损害抵押权人的实体权利,也不影响抵押权人抵押权的行使。债务到期后,主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只需按照正常行使抵押权的方式行使抵押权,无需启动其他诉讼程序。在本案中,“负追索+无效转让”模式并不赋予抵押物追索效力,而是否定了抵押物转让的法律效力。抵押物仍归抵押人所有,不损害抵押权人的实体权利。但是,抵押权人可能需要提起诉讼确认抵押物的转让无效,这可能增加抵押权人的诉讼成本,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在动产抵押且买受人已占有抵押物的情况下,提起诉讼是必然的选择。(2)抵押人保护“有限追偿+冲销权”模
    2023-05-08
    120人看过
  •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什么,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
    一、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什么1、签订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二、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抵押物清单是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确定抵押物范围、固定抵押物状况的唯一有
    2023-06-25
    457人看过
  • 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有哪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
    2023-04-13
    236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保护抵押权人
    《民法典》(于2021.1.1实行)是这样保护抵押权人的: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民法典抵押权人质权人指的什么抵押权人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质权人是指当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对质押财产可以优先受偿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
    2023-08-02
    209人看过
  • 抵押权的追及力是什么
    抵押权的物上追及力,是指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跟踪抵押财产而行使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一、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做公证吗房产抵押是可以公证的,但是有效与否要满足下面条例: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
    2023-06-22
    1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涉及确认合同效力能否调解
    一、民法典中涉及确认合同效力能否调解合同效力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不能调解确认合同效力。但对于合同效力确认后产生的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递交起诉状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
    2023-04-13
    234人看过
  • 民法典中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如何执行
    一、民法典中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如何执行民法典对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如何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确认债权的,由债务人自己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债务追讨所需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6-19
    439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的流押合同如何规定
    一、民法典抵押权的流押合同如何规定流押是指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流押条款流质条款区别有哪些流押条款,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关于流押条款和流质条款的区别,本质上就是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不影响使用。而质权是以交付质押物的占有为前提,因而出质人交付质押物后,即失去使用该质押物的机会,而负有保管义务的质权人又不得使用。
    2023-06-19
    104人看过
  • 民法典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确立
    民法典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要根据法律的要求,采用书面的形式,首先要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企业的名称和住址,其次要写明承诺的东西是什么,承诺的物体的数量,承诺物体的质量,还有承诺得到的价款或者额外的报酬,承诺的履行时间、地点等等,最后是承诺无效的违约责任和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候的解决办法等。民法典承诺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023-07-01
    252人看过
  • 民法典的抵押财产的处分有哪些规定,抵押权的效力
    一、民法典的抵押财产的处分有哪些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权的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
    2023-04-19
    20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民法典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时间为30日,超过30日视为拒绝该合同。这样的情况主要发生在: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无代理权的人签订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予以一定期限的约束,就可能发生本人无限期拖延追认,影响尽快确定无代理权行为的法律效力,使相对人长期处于不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和蒙受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
    2023-04-13
    33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设置抵押权的房屋能否确认所有权
    一、民法典中设置抵押权的房屋能否确认所有权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才能抵押房屋,所以设立了抵押权的,可以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
    2023-04-19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屋抵押权的规定民法典如何确定抵押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06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
    •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5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民法典抵押权如何才能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抵押分为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押,其有效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一、不动产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
    • 用的民法典中的抵押如何确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2
      民法典规定确定抵押权应当先要订立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 民法典中动产和产权抵押的抵押效力哪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