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违法行政机关应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1:50:32 190 人看过

[案情]原告冉金兰,系死者陈兴胜之妻。

原告陈光明,系死者陈兴胜之子。

原告陈丽华,系死者陈兴胜之女。

原告钟以群,系死者陈兴胜之母。

原告陈应美,系死者陈兴胜之父。

被告湖北天宇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宇公司)。

被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处(简称水利水电工程处)。

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

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供电营业所(简称供电所)。

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锁金山村委会(简称村委会)。

天宇公司(甲方)与水利水电工程处(乙方)2000年8月25日签订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被告水利水电工程处将该工程湾潭镇的部分交给被告供电所施工(该供电所无施工资质)。

同年10月28日,供电所(甲方)与村委会(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甲方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停、送电工作;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同年11月1日,镇政府又与村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村委会“负责低压电网改造的施工义务”(村委会职责第8条)。2001年9月上旬,施工方供电所在对通往锁金山村二组的输电线路进行改造时,从另一台区搭火焊接搁变压器的铁架,之后未拆搭火线,停止了施工。在组织施工中,镇政府以收取电线杆运费名义向该村组受益农民按每人23元收取费用。9月22日,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开会安排村民自行架设低压线路。陈和另一村民上变压器平台架低压线,由于拉低压线的村民交接失手,低压线回弹到新架设的高压线上,陈兴胜触电死亡。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被告天宇公司与被告水利水电工程处签订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合同、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在卷佐证(其出具之运费收据在本案撤诉终结后已由其领回)并经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无疑,足以认定。

[审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过双方当事人当庭质证、辨论和法庭认证,足以认定前述事实。

原告诉请求判令上列被告共同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等合计183057.30元。

被告天宇公司辩称,天宇公司不是发生事故电力设施的所有人,而临时义务工安全责任由当地政府负责,所以本公司对陈兴胜死亡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水利水电工程处辩称,本案损害发生主要原因是村委会的瞎指挥行为,因此其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水利水电工程处负次要责任。原告部分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被告供电所辩称,本所是县水利水电工程处的农网改造施工队。村委会指示陈兴胜架线造成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镇政府驻村干部在现场没有阻止,其默认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所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

被告镇政府辩称,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是行政行为。镇政府工作人员收取运费系个人行为,所以镇政府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村委会辩称,受益农户自愿组合义务工改造班子对台区至陈兴胜屋旁的主线路进行换杆、维修。村主任没有同意并且也劝陈不要安装,陈纯属个人行为。所以,村委会不应对该事故承担责任。

一审判决:水利水电工程处赔偿五原告经济损失85000元;镇政府赔偿7000元;村委会赔偿8000元;天宇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850元,其他诉讼费4000元,合计11850元。水利水电工程处承担7850元;村委会承担500元;镇政府承担500元;原告承担3000元。镇政府以其订立责任状是行政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由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镇政府承担民事责任的事实不清,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开庭审理后,原告与水利水电工程处、村委会达成和解,水利水电工程处偿付原告赔偿费85000元,一审诉讼费11850元由水利水电工程处承担8850元,原告承担3000元;二审诉讼费11850元由镇政府承担。原告因此撤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机关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是独立的,进行行政处罚后,如果被处罚人有民事责任的,不能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一、典型侵权行为包括哪些?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二、分支机构承担责任规定是什么呢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3-03-31
    305人看过
  • 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023-04-22
    256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经其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一些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和对证据的保全手段,称作行政强制措施。但如果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造成损害还需要赔偿。当事人如果想知道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1、查封。查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用封条将当事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就地查封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指定当事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在不被查封的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该项财物。2、扣押。扣押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把当事人的可作为必要证据的物品、文件及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当事人占有、使用或处分。扣押和查封不同,查封主要是就地进行,加贴封条,而且有的被查封的财产当事人可以使用;扣押主要是易地进行,不贴封条,扣押的物证无论谁保管,都不得任意
    2023-05-01
    4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因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合同的行为发生纠纷的话,首先要分清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行政机关的权利:(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基于确保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不仅对合同履行的结果进行受领,而且有权对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监督、指挥。(2)单方面变更权。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在行政合同中,解除合同是行政机关所享有的一种特权,相对人不享有这一权利。但相对人在行政机关解除合同时有权得到补偿。(4)制裁权。对相对人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以及毁约等行为,行政机关具有制裁的权力。?相对人的权利:(1)获得报酬权。相对人的报酬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法律敎育网(2)损害赔偿请求权。相对人因行政机关过错而受到损害时,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3)必要的和有益的
    2023-03-21
    55人看过
  • 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的,并不一定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因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合同的行为发生纠纷的话,首先要分清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行政机关的权利:(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基于确保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不仅对合同履行的结果进行受领,而且有权对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监督、指挥。(2)单方面变更权。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在行政合同中,解除合同是行政机关所享有的一种特权,相对人不享有这一权利。但相对人在行政机关解除合同时有权得到补偿。(4)制裁权。对相对人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以及毁约等行为,行政机关具有制裁的权力。相对人的权利:(1)获得报
    2023-04-30
    19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说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的话,并不一定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因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合同的行为发生纠纷的话,首先要分清行政合同中双方的权利:行政机关的权利(1)对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基于确保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不仅对合同履行的结果进行受领,而且有权对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监督、指挥。(2)单方面变更权。由于国家和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这一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3)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在行政合同中,解除合同是行政机关所享有的一种特权,相对人不享有这一权利。但相对人在行政机关解除合同时有权得到补偿。(4)制裁权。对相对人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以及毁约等行为,行政机关具有制裁的权力。?相对人的权利(1)获得报酬权。相对人的报酬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也
    2023-05-01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所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4
      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行政机关败诉后, 公民可否向有关部门告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7
      百姓告官并不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部门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 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内容如下: 你院川高法[2000]198号《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所
    • 行政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0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 政府违法批地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因政府违法批地使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有权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