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未上市公司挂牌转让股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23:22 466 人看过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浙江省未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改,进入交易平台。

对我市完成股份制改造而又近期无望上市的企业来说,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金华运行中心不失为一个练兵的场所。这些企业需要先在地方资本市场平台接受规范训练,比如怎样做到信息规范披露等,以便提升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优质企业再被选择推荐上市。这也能引导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并培育更多的优质上市公司。就这点而言,试点平台不仅可以成为风险投资者重要的投资渠道,同时也将成为我市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

当然,我省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据市上市办介绍,目前我市和杭州、温州、台州四个市率先与省内交易平台联网,现在金华运行中心关键是要把前期工作做实做好,强化宣传推动,挖掘培育进场交易企业资源,稳步推进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试点工作。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一、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将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作为申请挂牌的条件之一,若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若挂牌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根据《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转让限制解除规定可简单总结为两年三批次。即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票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2023-04-23
    425人看过
  • 股份转让挂牌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解释: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后并公开上市交易的。那么上市公司就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股份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2023-03-25
    369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挂牌多长时间
    一、公司股权转让挂牌多长时间挂牌期限为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之内。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经过的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
    2023-04-30
    9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份什么时候能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三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一、新三板股权转让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2023-04-11
    214人看过
  • 新三板挂牌后股份转让上股东会表决吗
    需要上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一、股东的表决权具有以下性质(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
    2023-04-11
    153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程序,股东转让股份需要交税吗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是在股东之间进行,程序是订立转让协议后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变更名册,股东与其他人转让的,通知转让之后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转让,股东转让股份需要交税。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程序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程序如下:1.如果是在股东之间转让的,程序为订立转让协议、办理登记手续、变更名册;2.如果是股东对外与其他人转让的,程序为通知转让、召开股东大会、订立转让协议、办理转让登记、变更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东转让股份需要交税吗股东转让股份需要交税,需要将个人收益部分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根
    2022-07-11
    298人看过
  • 股权转让规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我国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通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起转让事项书当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的股东接到书面通知当日起满一个月未有答复的,则自动视为同意转让。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拒绝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则要购买该要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则可视为同意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
    2023-07-10
    159人看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
    为规范退市公司、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办理股票挂牌业务,明确相关流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一、整体安排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安排,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股票挂牌的退市公司的主办券商应严格依照本指南的规定,制定并遵守《挂牌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及时办理退市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手续。退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主办券商办理相关挂牌手续。(一)证券交易所公告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届满或接到交易所指定通知之日为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限计算基准日(以下简称T日,相关期间从次一转让日起算)。上述三个时点出现两个以上的,以最晚者为T日。(二)
    2023-06-04
    232人看过
  • 公司法第二节关于股份转让的激励
    第一百四十三条例外情形第三款规定:若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则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一、对股权激励的解读国内上市公司早期对股权激励的探索,基本上是以个案为主,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策的“开放”程度,控股大股东的让利空间,因此大多数采取了一条较为迂回曲折之路。于是,国内上市公司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多种变通途径来推进,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其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重要障碍,这使股权激励未得到有效推行。随着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扫清了国内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部分基础性障碍。如解决了激励股票的股票来源问题、明确了认购资金来源、细化了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对持股比例有了适度界定等等。正是这一条基本解决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的合法来源问题。现有的上市公司,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了股改,但是可流通比例依然很小。期望所有股东共同出资来进行激励显然
    2023-03-30
    478人看过
  • 未成立公司可以转让股份吗?
    未成立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的股权是无效股权。因为公司尚未设立,理论上是没有股权可以转让的,此时转让的客体不是股权,而应该是一份日后经过出资后,而获得股权的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与未成立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有效吗与未成立公司签订投资合同有没有效合同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为了实现经济目的经过协商,签订的协议。公司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以前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合同主体所以以这个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他以公民(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符合合同主体资格才有效,无效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023-07-28
    107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怎么认定
    在未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只要符合了以下几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对无偿转让股权行为的管理一是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税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二是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深入调查无偿转让股权的真实性,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发现有
    2023-07-31
    470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交易机制有哪些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
    2023-08-12
    405人看过
  • 企业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暨股权转让债务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已实施一个月,记者就新办法实施以来对相关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采访了中信证券企业发展融资部副总裁李娟。:对于拟挂牌(gapai)企业而言,新办法产生了哪些影响?李娟:新办法将挂牌(gapai)条件由企业存续满三年改为两年,让更多园区初创时期的高新技术等创新中小企业能更早获得资本市场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同时,新办法通过对挂牌公司原有股东退出进行了区分,从而进一步方便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的退出。在强调维持控股股东分三批解除限售规定的同时,对公司高管和其他股东在《公司法》的前提下,不再做限售限制。企业在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既为新的投资者提供了企业信息发布的平台,也为原有
    2023-06-04
    424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是怎样的意思
    一、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是怎样的意思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是指将债券转让给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券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合同的第三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退出合同关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第一百六十条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二、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要件要使债券转让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存在有效且可让与的债券;2.债券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就转让达成合意;3.债券的转让必须具有可让与性;4.必须有转让通知。此外,债券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还必须达成债券转让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是真实
    2023-12-05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公司新三挂牌后,股份转让有限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新三板挂牌后,股份转让确实有限制的,但限制仅限于大股东和高管,与小股东无关。 公司新三板挂牌后,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股人、高管转让股份的限制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权有限制 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分别转让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例如A公司新三板挂牌成功,那么控股股东可以在挂牌之日转让手中三分之一的股份,公司挂牌满
    • 国资委禁止上市公司股东在公司挂牌前参与股份制股份转让有什么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您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
    • 关于股份转让挂牌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是: 1、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发行公司发行股份挂牌转让怎么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对发行股份挂牌转让的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挂牌有什么限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具体为以下几点: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风险提示:公司发起人不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变相的转让股份,列如,发起人不能通过减资来专门消除自己的股份,以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