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0:25:29 417 人看过

一、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且未间断缴纳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

二、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及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前楼411办公室)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张掖旧伤复发申请确认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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