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为数物怎么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53:24 160 人看过

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如果其中一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如果不符合约定的物与符合约定的物分离将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以数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多个物在同一个买卖合同中出卖。

一、买买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构成逾期交房吗?

买受人拒绝受领时开发商可能构成逾期交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二、订购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如何承担责任

运输中的货物风险负担规则是:

1、双方是否约定了交货地点。如果约定了交货地点,卖方应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的风险;

2、如果交付地点没有约定,但需要运输,需要看是否约定由指定承运人承运。指定承运人在承运期间发生货物损失的,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3、如果没有约定指定承运人承担,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货物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

根据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货物需要转移运输的所有权的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就完成了现实交付,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承担。标的物需要运输包括两个因素:指约定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是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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