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房屋购买权和使用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54:15 136 人看过

2010年5月,钱某投资15万元,向某商品市场主办方购买了一套门面房的使用权。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属于市场组织者,钱某可以长期享有房屋使用权并自由转让。同年8月,钱某将房子租给赵某,租期3年,租金为每年1.5万元。2012年12月,钱某与张某签订合同,约定将门面房出售给张某,并收取13万元。2013年1月,张某通知赵某,房子已被他买走。赵某得知后,因钱某、张某未事先告知承租人房屋交易情况,起诉法院侵犯了钱某、张某的优先购买权,要求法院宣告钱某、张某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形成了四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钱某与赵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钱某未依法提前3个月通知赵某,即与张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出售给张某,侵犯了赵某的优先购买权。赵某享有优先购买权,请求法院宣告两人之间房屋买卖无效,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无论赵某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由于钱某不是前房的业主,他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处分前房,也未得到业主的认可。因此,应确认钱某与张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赵某的主张应予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钱某与张某签订的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使用权转让合同。虽然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但出租人出卖房屋所有权是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和基础。本案是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不是房屋权属买卖合同,因此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房屋使用权,赵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第四意见还认为,钱某与张某签订的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而是使用权转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精神,承租人在使用权转让中应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应支持赵某的请求。

[点评]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是如何认定钱、张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二是赵某是否可以主张先买权是钱、张的转让行为。首先,在认定本案“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上,要分析“买卖合同”的性质和效力,首先要分析钱某权利的法律性质。钱某与主办方约定,钱某取得转让房屋的长期使用权和无偿转让权,房屋所有权仍归主办方所有。这是市场经济中为了更好地实现物的效率而实行的所有权、权力和职能分离的特例。作为业主的发起人,其目的是通过剥离房屋所有权来实现收取市场管理费、繁荣市场经济的预期收益;而买受人购买市场门面房屋使用权,不仅是为了获得住宅使用价值,更是为了寻求基于此的利润价值手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股权转让的条件1.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2.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
    2023-04-27
    351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有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他应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未及时召开股东大会的,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另行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要求其限期答复。答复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逾期不答复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结束或者请求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指定持异议的股东购买拟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应当与转让股权的股东签订协议。协商不成价格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以评估方式确定股权价值的请求。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但公司自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十五
    2023-05-07
    3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商业重组过程中各企业一般多采用并购的方式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降低各种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并购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采用整体并购;一种是采用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由于程序上或实体上存在法律瑕疵,使企业不能达到并购的目的,其中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并购过程中,股权转让的程序要件和实体上的要件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的情况更是时有发生。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多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由于我国现暂时没有股权转让的专门法律,在实践中多以《公司法》及相关的部门规章及地方法规作为依据,本文也是以此为依据并结合相关案例对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案件基本情况]1995年12月28日,上海某房地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上海市某房地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共同组建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上海市长宁区某地块二期商品房项目,双方投资比
    2023-04-27
    30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问题
    就税法通则而言,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股权转让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是财产转让所得与所转让财产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股权转让收入是“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投资成本的差额”或“股权转让价格减去股权投资成本的差额”,股权转让收益与其他财产转让收益有很大区别,不仅是财产处置收益,还包含“持有收益”,即,以被投资企业在持有股权期间的经营活动利润为基础,转让方应享有的权益增加部分。如果被投资企业将新增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将成为股东的分红收益。但是,基于法律的要求和企业的需要,企业不会做出充分的分配。未分配盈余留存被投资企业的,在资产负债表中构成“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对于股权持有人来说,这些留存收益通常增加了股权的内在价值,在处置股权时可以变现,这是以资本利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股利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的税收处理是完全不同的。股利收入
    2023-05-07
    119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1、股东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实践中股东面临的困难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其股东仅对股东负责的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的公司债务。作为一种公司形式,它既具有公司的一般特征,又有其独特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它兼具人力合作和资本合作的性质。它本质上是一家合资公司,但它的成立是建立在股东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它具有一定的人文合作色彩,这使得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至关重要。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性质,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作了专门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也作了相关规定,但实践表明,我国《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和疏漏,资本多数决原则使控股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绝对权利,而且几乎所有公司的计划决策都由他们控制。小股东在面对大股东的霸道行为时,往往没有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公司法》在保护有限责任公
    2023-05-07
    259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存在哪些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中的税收问题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①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②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③《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此不符的规定废止。2、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①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②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
    2023-05-05
    9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二、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
    • 房屋承租权的转让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自己承租房屋的权利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替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的行为。转让承租权按下列程序办理: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让承租
    • 租房怎么维权买房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3
      租房受到影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权。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
    • 股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存在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30
      1、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是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的行为,以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和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开发利用,对加快土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都是有利的。但一些人将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混为一谈,简单认为股权转让等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这就要求国土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股权转让的研究,从理论和法律上澄清错误认识,分清哪些是合法行为,哪些是违法行为。 2、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