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庭变更仲裁请求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5:55:02 310 人看过

根据相关规则,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因为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需要通过证据来确定请求基于的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收集证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对方当事人有对其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为没有准备或者不能准备而失去发表意见和辩驳的权利,诉讼的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就会存在瑕疵。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或者由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一、举证有关的注意事项

1、法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

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9、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香港、澳门、台湾形成的,应该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0、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12、当事人未按要求完成举证责任的,应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我们衷心希望您按照要求及时充分地举证。

二、变更诉讼请求的新规定是什么

变更诉讼请求的新规定是:案件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适用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条件,并应当告知当事人认为他们可以改变他们的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请求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起诉到法院,可以请求变更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表达错误,裁决后不可以更改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裁决,即已经结案,不可以对申请书的表述进行更改。如果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一般只能针对劳动仲裁的诉求提起诉讼,如果变更、增加请求,应当就变更、增加的请求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增加的诉讼请求是与原来仲裁阶段的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时,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无需再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
    2023-03-02
    37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能否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按发下情形处理:(1)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2)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二、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16
    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庭是否有一般仲裁庭
    仲裁庭是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它根据仲裁庭仲裁员人数,可分为独任仲裁诞与合议仲裁庭,并没有一般仲裁庭的说法。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独任仲裁员的产生,可由双方共同协商指定,也可由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代为指定。2、合议仲裁庭。一般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其产生办法为由双方当事人各选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是合议仲裁庭的主持者,与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一、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方式1、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首席仲裁员,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外两名仲裁员和书记员;2、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由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三名仲裁员和书记员;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而由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员;4、对简单的劳动争议案
    2023-03-23
    321人看过
  • 仲裁开庭变更仲裁请求可以吗
    仲裁开庭不能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人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2023-07-13
    27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前变更仲裁请求是否合法
    一、劳动仲裁前变更仲裁请求是否合法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申请方有权利对其仲裁请求进行调整与修改。在举证期限即将到期之际,申请方可以提出增加或变更已提出的仲裁请求。如果仲裁庭经过审慎审议,决定予以受理这些新增或变更的请求,那么他们将会通知对方当事人(即被申请人)并给予其一定的答辩期限。然而,若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愿意放弃这个答辩期限,则另当别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第四十五条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
    2024-04-27
    255人看过
  • 变更劳动仲裁请求申请书表格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为劳动者,要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要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基本格式同上。2、诉讼请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的事项,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拖欠的工资等等。3、事实和理由。一般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劳动者的入职时间,所在岗位,月薪,以及劳动争议发生原因。事实与理由方面的内容一般宜简洁,不必赘述。4、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5、最后落款,写明申请人姓名和日期,需注意的是落款处的申请人姓名需申请人本人签字。6、应附上至少一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是证人证言,需提供证人的姓名及住址及其身
    2023-03-10
    38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能否提反仲裁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能反诉。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一、对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在合同纠纷中,被告提起反诉,需要在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另外,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
    2023-03-14
    19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写明哪些事项
    何师傅是一家公司的冲压工,某天上班的时候不幸被冲压机压伤,经治疗诊断为右拇指、食指、中指毁损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为六级。公司除了支付医疗费外,没有支付给何师傅任何工伤待遇,何师傅多次找公司协商都没有结果。最后经人指点,何师傅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当仲裁委员会的接待人员告诉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先写好仲裁申请书的时候,何师傅却陷入了困惑之中:仲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应该写明哪些事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无论申请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仲裁申请书都应包含两者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写明当事人的上述基本情况,有助于仲裁员和仲裁参加人员审核、认定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便于仲裁机
    2023-06-09
    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不能当庭增加请求
    一、劳动仲裁能不能当庭增加请求劳动仲裁中一般不能不能当庭增加请求。申请人要增加仲裁请求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如果举证期限已经届满,申请人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能不能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第四十五条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书面批准,能不能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二、什么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有: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
    2024-01-17
    34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时效有没有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一、当事人申请:当事人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证据。二、审查受理:劳动仲裁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仲裁准备: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四、仲裁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一、给公司垫付的钱总是拖着不给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
    2023-03-25
    414人看过
  •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步骤
    劳动纠纷仲裁程序,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根据我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要经过以下程序。(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诉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符合
    2023-06-10
    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的证据包括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企业开除员工的通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等证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证据包括: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3.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4.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5.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6.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7.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8.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9.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
    2023-06-04
    281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变更后多久开庭
    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应该要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的具体日期和地点,用书面的方式通知给双方当事人。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的三日前申请延期开庭。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延长期限,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一、劳动纠纷起诉流程遇到纠纷去法院,这是一般原则,但是有些纠纷直接去法院是不行的,也就是说直接去法院法院不管,遇到劳动争议类纠纷,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4、仲裁庭在开
    2023-03-10
    188人看过
  • 怎样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书,劳动争议包括哪些
    一、怎样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劳动争议包括以下这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
    2024-01-25
    19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请求指平等民事主体在其可仲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对方发生争执时提请仲裁保护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措施保护其正当权益的行为。 承认仲裁请求是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权利。当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没有异议的时候,就可以承认其请求,以简化仲裁... 更多>

    #仲裁请求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方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请求事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6
      仲裁请求事项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事实请求事项的情况说明,理由是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
    •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开庭裁决,一般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7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
    •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争议仲裁庭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
    • 仲裁,变更请求的时间?能否当庭变更?依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可以变更仲裁,只能在开庭前变更。最好是早点好,因为变更请求,就等于重新申请仲裁,要给对方十天的答辩期,如你的变更请求送达到对方时,离开庭时间不到十天时,按程序原则是要推迟开庭。